《落红》——第三十三章 流浪的杂技团

红尘滚滚,过客匆匆。

这世间的男人,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后天努力乃至先天决定的命与运的差距,何止天上与地下的分别。但是,在本能和欲望方面,他们又惊人地收敛于同一个结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欢乐场上的过客。他们来了,又去了,可是当天亮的时候,却又仿佛根本没有存在过。

和其她的女孩一样,李晓红也学会了去理发店做头发。

"你那张略带着一点点颓废的脸孔,轻薄的嘴唇含着一千个谎言,风一吹看见你瘦啊瘦长的鸟仔脚,高高的高跟鞋踩着颠簸的脚步,浓妆艳抹要去哪里,你那苍白的眼眸,不经意回头却茫然的竟是熟悉的霓虹灯,在呜咽的巷道寻也寻不回你初次的泪水,就把灵魂装入空虚的口袋走向另一个陌生……"

理发店的音响播放着郑智化的《堕落天使》。李晓红静静地坐在理发椅上,任凭理发师把她的发梢弄成别致的小卷。镜中的自己,那么美丽,却不再纯真,李晓红挑衅般地看着镜中的自己,心里暗骂了一声活该。

围绕着新大世界这个产业,各种理发店和干洗店也像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不断完善着这里的“产业配套”。自从下海以后,她一次也没有回过曾美菁那里,她做头发都是去的别人的店。她隐隐约约听说,自那以后,曾美菁不再理发了,她开起了一家小"新大世界",李晓红曾经住过的二楼被她改装成了待客的包间。

做完头发,理发师小心翼翼地恭维道:"真好看!"李晓红面无表情,付完钱以后,她一言不发地走了。

回去的路上,在"开发区"闲置多年的一块空地上,一群人围着一个用石膏粉画的圈,一个个津津有味地驻足观望着一个外地来的杂技团表演杂技。

曾几何时,杂技团早已成为新时代的社会盲流。一台车,几箱道具,几个头发凌乱的男人,在一个又一个小城镇穿梭。他们没有舞台,街道是他们的唯一场地;他们不收门票,延续着古老的"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的行业习俗。

杂技团敲锣打鼓,很快大人小孩们纷纷聚拢过来。杂技团的主持人是一个年轻的北方男人,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西装。他表情夸张,善于自嗨,用他没有来由的热情进行热场。

“铁布衫”,是武侠小说中谬种流传的一种刀枪不入的功夫。主持人告诉观众,铁布衫是真实存在的,而且铁布衫还存在致命缺陷,那就是咽喉。多少好汉就是因为咽喉这一道破绽被对家识破,断送了性命。而他们团的师傅们经过从小苦练童子功,已经攻克了这一难题,即使咽喉,也能刀枪不入。

说话间,两个表演者拿起一根约3米长的钢筋,分别用喉咙抵住钢筋的一头,其中一个用力往前顶,另一个便不住往后退。后退的也使出吃奶的力,只见他青筋暴起,逼得对方也不住后退。在这种艰难的拉锯中,终于合两人之力将钢筋顶弯。

观众的反映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热烈。北方男人不会知道,连江人自称连江人"狠",所谓狠,就是只做不说,他们与很多光说不练的地域是两个极端。

“观众朋友们,我们的勇士们刀枪不入,厉不厉害!”北方男人大声地嘶喊着。

“厉害!”一个小孩试图回应,引来厉有观众一阵哄笑。

主持人使劲揣摩着当地人的喜好。既然"真功夫"不管用,只能甩出他那些带颜色的包袱。“观众朋友们,接下来我想给大家来一段诗朗诵。”北方男人微笑着说。

“今天,我来到你们这边的公园玩,遇到了一个,你知道的,美丽小姐。”他说,“这位女士坐在我身边,用手肘碰了碰我的手臂,问了我一个问题。”说话间,他手臂一缩,营造出一种"欲拒还迎"的无辜表象。

“她说,有缘千里来相会,两百块钱贵不贵。”北方男人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我这个人,从小熟读诗词歌赋,人家给我来‘诗朗诵’,我也不能落荒而逃。我也引经据典,我回她说,万水千山总是情,八十块钱行不行?”说完,他挤了挤自己的小眼睛,流露出一种贱贱的"找打"的感觉。

台下开始哄笑起来,北方男人开始满意这个俗套的段子的效果。

“这位女士羞答答地说,若使春风度——玉——关,最少也得一——百——三!”

在这个著名的红灯区里面,金钱与快乐的交易每天都在发生。这个北方男人的戏谑之词为这个区域蒙上了一种文不对题的古典色彩,这是所有的男男女女所闻所未闻的。

李晓红站在观众外围,她从小就喜欢杂技之类的小把戏,没想到主持人讲起了这样的段子。她站在下面,却仿佛在台上接受审判一般,她转身便要走。

北方男人立即从人群中注意到了双腿修长,脚踏长筒皮靴的李晓红。这身装扮非常有职业特色,让他浮想联翩。但他还要继续他的表演。他就像打了兴奋剂一般,对着即将离去的李晓红高声喊道:

“一百三说贵也不贵,大家说是不是,但我算了下我竟然只有九十块钱,但做男人做到这个份上,也一定不能气馁,”北方男人直直地望着李晓红,“我鼓起勇气说,天涯何处无芳草,八十块钱搞——不——搞,不搞就——拉倒!”

他拖长着声音,显示出十足的中气。说到“搞”这个字的时候,他格外激动,并死死地盯着李晓红。观众彻底疯狂了,纷纷大笑起来,一个外来人用一种无厘头的方式将男人们喜欢、女人们痛恨的一种交易诉说出来,起到了意料之外的效果。

李晓红觉得无聊,快步离开。她回到房间,不一会那台摩托罗拉手机响了三声便停了下来。这是钟向阳和他的约定,三声响后挂断,表示又有客户上门了。

李晓红打开房门,看到新来的客人,不禁一怔。来客不是别人,正是杂技团的主持人,那个附庸风雅的北方男人。

“我们见过。”主持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善于打破局面的尴尬。

“你是杂技团的?”李晓红问。

“是的,我是杂技团领头的。”主持人说。

“你们今晚上挣钱很多吗?”

“不多,你们这的人喜欢看,却不喜欢鼓掌,更不喜欢给钱。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北方男人还是微笑着说,仿佛挣多挣少跟他没有一点关系。

“那你大晚上还跑出来玩?”

“你不知道,我是团里唯一一个不拿工资的人。”北方男人说,“所以,晚上的时候,我会有一点小小的特权。当然,这本来就是我作为领头和主持人所应得的。这些年,我们去过很多地方,但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像你这样有些许文化气息的女士了。”

“文化气息?”李晓红有些不解。

“是的,文化气息。实际上,你们这个行业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文化行业,吹拉弹唱,诗词歌赋,应该是这个职业的人所应该具备的素质。但是现在世风日下,文化上的事情都失传了,就只剩下脱裤子一项了。”

这番话说的李晓红有点脸红,但她也不是那么容易认输的人。

“那你们耍杂技的,不也只剩下一根钢筋来糊弄人了吗?”李晓红很少会和男人说这么多的话,特别是那些本地的客人,她一般自始自终一言不发。但在一个言语轻佻的外地人面前,她却有了要为连江人扳回一局的奇怪想法。

“是啊,我们哪里是杂技团,不过就是杂耍团而已。我们就是马戏团的猴子,我们的技能就是耍宝,祖宗传下来的硬功夫早就丢光啦。要不然我们怎么混的连乞丐都不如,满世界流浪呢。”北方男人说道。

“你在外面流浪,你的家人呢?”

“不瞒你说,我有家庭,可是我忘记我的家庭了。开始的时候,我想出来闯一闯,为父母带来更好的生活。可是,你一定会觉得奇怪,养家糊口是多么神圣的一种责任,怎么会走着走着就忘了呢?对不起,我可以吸根烟吗?”

李晓红点了点头,北方男人掏出一根烟点上,浓烟熏得他眼眶有些微红,他接着说道:“起初距离带给我的是一种割舍不断的思念,可是我已经离家太远,离家太久,我已经忘了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去了。浪迹天涯,天涯这么远,回不去了!”

李晓红琢磨着这个男人略微绕口的一番话,突然觉得她久久以来死寂的心被触动了。她出来做,为的是什么,最后能得到什么?她突然发现,她早就不怨恨她的酒鬼父亲的,她甚至很久都没有想起他来了。她开始忘记他了,连带着早就抛弃她的母亲也一并忘记了。要是一切都可以忘记,从哥哥那里重新来过,该多好啊!

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难,她已经是南桥上的一块石板,躺下去了就再也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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