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啊,饭还没吃呢,就匆匆忙忙的吃了好一波狗粮。刚拿起手机,对话框里传来这样一条消息:小宝,我有男朋友了。这是我大学里最好的姐们发来的消息,惊讶的替她高兴的同时,也好奇对方会是哪个小婊砸,有如此胆量,尽然敢收了我的维姐。
她说:你猜猜是谁?也没怎么多想,就说了我好哥们的名字,你把我的勇哥给收了?(坏笑脸)当时也是玩笑话的说出来,没想到的是,竟然也是真的。
因为他们两都回家乡了,联系得也会比较密切些,而我们也因为工作的缘故,相比以往自然少了很多联系。哥们经常叫我宝哥,而我也唤他勇哥,叫姐们维姐,还有一个哥们,我们都叫他老金,也好久未在联系过了,大家都毕业拥有了社会人的身份,也就没学生时代有那么多空闲时间,也许工作的琐碎就已焦头烂额,哪里还会有闲工夫嘘寒问暖。
我们上一次约还是年初的时候了,因为个人的原因,大家也都没聚上,至今也快一年多了。
这让我想起大学的时光,其实,是真的超级怀念那时候的。我们能聚在一起最初的原因大致是因为我,而我们能彼此在大学时光里留下深刻的记忆,是因为大家。
起初,一个人流落他乡,不免有些孤独,会觉得没人可以说话,没人可以聊天。而正是因为如此,想着寻找几个老乡吧,就算说说家乡话,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慰藉,也算是孤独城市里的一种陪伴。
大一下学期认识了维姐,大二上认识了老金和勇哥,也许都是更早一些的,但是管他那么多干嘛,不管是何时认识的,至少我们现在都挺好的。不过,时间这种东西,没有早一点也没有晚一点,刚刚好,才是最OK的。
就像张爱玲曾写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这句话本是写刚巧的美丽爱情,但是,我觉得也同样适用于友情。我把他送给维姐和勇哥的爱情,也送给我们的友情。都是大老爷们,说得有点女人了。
大二有一段幸福而又心酸的日子,生病了住在医院里,家人不在身边,朋友走了,就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医院里。那段时间维姐给了很多陪伴,不上课了就带上晚饭去医院陪我吃,老金把他心爱的二胡带到医院拉曲子给我听,还有一个永哥,他是我的学长,时常去陪我唠嗑,都只为逗我一乐吧。还有很多的朋友听闻,也都纷纷看望,好多现在也疏于联系。但是,一直都记在心里。
也还有一位老师,他是我的学生生涯里,对我最好的老师。我都叫她秋香姐,生病那会忙里忙外的帮我,那一年,我的生日是在医院里过的,她给我买了蛋糕,买鲜花,带上她的大女儿给我拉小提琴,真的是非常感动的,是他们一起给了我唯一的温暖,撵走了我的孤独。
后来,我们都熟络了,经常会相互调侃,也吐露心声。我们也会时常聚会了,喝酒到深夜两三点,而我往往是那个酒量最差了。
那段日子,隔三差五,我们都会相聚在学校后门的大排档,抽着烟,喝着酒,聊着理想,谈着梦想,唾弃现实。有时候,去工作了,拽一电话,我们就都去了。酒过三巡已微醺,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唱着歌,大声呼喊着,城市的深处得不到任何的回应。
那也许是我们对于无奈最直接的呼声,呐喊、彷徨,屈就着。我们的青春岁月就这样抽离,而我们仓促的跨离那段时光,还未准备好,就已经回首无望。
那时候对于我们来说,能这样的彼此交心,不怕喝的烂醉如泥,不怕露宿街头,就已经是难得的幸福。
现在啊,维姐也顺利的掳走了我的男人,我的好兄弟。千里迢迢也第一时间送来了狗粮。看看,都这么为我省钱,吃饭是要花钱的嘛,直接送一波狗粮给我解决晚饭。既省钱又不让我饿着,一举两得的好事情,这是也只有我的维姐会干的。
勇哥也时常会问准备啥时候回去,是不是想在这生根发芽,是不是不想和他喝酒了。也总会换着法子调侃我,疏于无奈,我也只好赔笑。但是维姐掳走了我的勇哥,这仇肯定是记下了,待我归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