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不讲卫生,邋里邋遢,素质极差,经常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抠脚丫。
一次在龙发宾馆,几个朋友玩牌赌钱,我坐在边上看斜头。脚丫痒,便端了张椅子离开赌桌,怕脚臭影响了大家的赌兴,坐得远了一点抠了起来。我龇牙咧嘴,嗯哧嗯哧抠得起劲,“嘭”的一声门开了,呼啦啦冲进一帮警察与联防队员(现在叫协警)。
“别动!”“两手抱头,靠墙蹲下!”在一连串威严的呵叱声中,其他人都吓得老老实实遵令一溜边的靠墙蹲,我坐在椅子上惊呆了,手指头停止在脚趾缝里,记不清是左脚还是右脚的哪个脚丫了。
我们被押着鱼贯而入上了警车,马路上好多群众围观。我那个羞啊,第一次坐警车,还是装有铁栅栏的警车。
进派出所,分开关,小空屋。关了近一个小时,也没人搭理我,脚丫又痒了,我坐地下脱鞋便抠,鞋子甩在门边。龇牙咧嘴、嗯哧嗯哧, “框”的一声门开了,又关进一人,一女子。听外面联防叽咕“卖淫的”。我哆嗦着偷眼一看,哦~买糕的!像极了“埃斯美拉达”。
埃斯美拉达见我光脚坐地下,迟疑了一下,善意地从门口把鞋递给我,微微笑,像天竹葵,我心里嚎了一声“美!”。她的举动让我感动不已,幽幽地喜欢上了。难道我这抠脚大汉是卡西莫多?这小屋是钟楼?我团团转身,坚冷四壁找不到一簇花。
警察把我一个人提前放了,无罪释放。我不在赌台,在抠脚丫。
我签字时画了一朵小花,在派出所外面,我恋恋不舍,一步一回头,不是关切我的朋友,是想我的埃斯美拉达。其实不想走,其实我想留,留下来陪你每个春夏秋冬。
哦~卖糕的,巴黎圣母院的大火是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