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夏天,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做制砖设备的钱老板。钱老板是苏州本地人,能说会道。我看他做生意本事有一套,生意很多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有一次,他委托我做一台落砂机。我们签订了合同,他付了一点预付款,合同约定三个月后交货,并付清货款。
三个月后我把落砂机做好了,他却没来提货。他说:“对方货款没有来,所以不能发货。”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我的厂还在胥口上供路上。我厂搬到胥口燕河路上还没有来提货。中间我与他沟通了几次,他说他与对方在打官司。我想他付了预付款总是要来提货的。直到我买土地造好厂房还没有来提货,我只好出了运费又运到新厂房里。
2010年有一天,他来到了我厂里。
他说:“这台落砂机要发货了。”
我说:“你把剩余的钱给我,让你拉走。”
他说:“我手头没有这么多钱,我开一张现金支票给你,过几天去领。”
他把现金支票给了我,日期是几天以后的。我想我有了现金支票,过几天再去领就是了,等于拿到了货款,就同意让他把货提走了。
过了几天,我拿了支票去银行取钱。银行服务人员告诉我,帐上没有钱,我才意识到上当了。我打电话给他,他电话也没接。我匆匆跑到他单位里,他人不在。他单位里的人告诉我,他出差了。
其实我犯了错误,按道理收货款不能收现金支票的,一定要收转帐支票。当时我没注意,就收下了。收现金支票他帐户上没钱,领不出来拿他没办法。收转帐支票,银行里就会通知他帐户上没钱,就是空头支票,让他成为黑名单,还要罚他款。
后来我又跑他单位无数次,反正他总是说没钱。我说:“我拿了这张支票,要到法院去起诉你。”他说:“这样吧,你是否有认识放高利贷的人,帮我去借一点给你。”
我当时刚造好厂房,资金周转实在困难,也没多考虑,领他去了。放高利贷的说:“老徐,你在借条上也签个字,我就借给他。”我想他借一个月就要还钱的,就在借条上签了字。
谁知他,借了一个月后没有还钱。后来为这事,搞得我焦头烂额。
到今天,但我还要感谢他,让我今后少犯错误,不犯这些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