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部的荒郊,金褐色的荒野背景下有一间酒吧,这是牛仔们的常聚集地。
酒吧里有性感狂野的女郎,也有不少持枪戴着帽子的枪手,大多数的人来这里的目的之一是痛饮,其次是为了捍卫自己牛仔的英勇殊荣。
“听说,你的枪法可以百步穿杨,那我今天就要向你挑战,我发誓会用子弹划过你那屁股一样稚嫩的小脸蛋,我的宝贝儿。”大胡子伯格蹬着眼睛向柜台边正在喝着蓝色马天尼,戴着一顶大帽子的牛仔挑衅。
那喝着马天尼的人看都不看他,忘情地品尝着美酒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他“错,不是百步穿杨,是百发百中,阁下觉得自己是否有资格挑战我呢?
伯格气得眼冒金星:“百发百中,你在说什么屁话?我还不信这世界上会有人枪法比我还好!”
他掏出金色左轮手枪,瞄向手里没有开盖的啤酒瓶bang——啤酒的盖子在地上哗啦哗啦一阵转动,打了好几个滚儿才平躺在地上。
那端着酒杯的牛仔一脸的不屑:“你这是在表演杂技吗?就那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可以做得到了。”
伯格再也忍不住了,一手打落那人手里的高脚杯,湛蓝色的酒水坠落在地面上,一阵芳香。
那人也不生气,向酒保说道:“请再给我来一杯,谢谢!”
酒保兑酒的动作一气呵成,优雅的用白布把新的一杯酒递给那人。
那人细细一闻,回答道:“伙计,我承认你有点实力,勉强算得上是个对手,但是请在我喝酒时不要阻碍我,否则这个后果十分地严重。”
那人眼睛里透出一股寒意望向伯格,大胡子伯格有点敬畏,不敢再激化。
“星期天,布莱恩胡杨林,我会在那里等你,兄弟,到时候和你决一高下。”伯格对那人说道。
“没问题,兄台”那人举着酒杯做了一个干杯的动作。伯格这才转身离开。
星期天,两人如期赴约。
布莱恩胡杨林上,黄沙里都透出一股杀气。树上的鸟儿布谷布谷孤独地叫着,阳光照在黄沙里争夺配偶权的褐色蜥蜴身上散发出火药味。
周围很多人身穿皮裤,发色各异。靠着摩托车和越野车在一旁围观。
风呼啦呼啦地吹着,伯格和那戴帽子的人迎面而立,他们的身后都有一棵胡杨树。
伯格掏出他的金色左轮手枪,砰砰砰……子弹在对面20米戴帽子那人头顶的上方树桩上打出一个五角星。而后又抽出通条,清空弹巢,快速地装上六颗子弹,插在腰间的皮套里。动作一气呵成,周围的人都为他喝彩吹着口哨表示精彩。
那人却不慌不忙地从兜里掏出一条红色丝巾蒙在眼睛上,以转身90度的握枪姿势一抢打在伯格头顶上胡杨树上,之后又吹了一口枪管,放回手枪。
几秒后,树上的一个鸟窝连同树枝掉落下来,掉落在伯格头顶上。鸟窝里的鸟惊慌失措地扑棱着翅膀却飞不起来,那鸟窝里还有一窝鸟蛋。
伯格惊讶道“什么……你竟然可以……好吧!你才是西部的枪神,我甘拜下风。”
“如果有兴趣的话我想请你喝一杯葡萄酒,不知道尊下肯不肯赏光?”伯格又说道。
“那也好,其实开枪对我只是一个爱好,我对美酒更加有兴趣。”
从此,西部枪神的名头一直被隐匿,这间酒吧,人来人往,谁也不知道那个靠在吧台边喝得伶仃大醉戴着大帽子的酒鬼是个“枪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