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和太阳

《世说新语》里有一个小故事:司马睿和才几岁的儿子司马绍讨论一个问题“长安和太阳相比,哪个更远?”提出此问时,司马家族已经走过权力巅峰,远离权力中心十几年。这个问题小司马绍回答了两次。第一次他说:“太阳远,没听说过有人从太阳那边来。”对十几岁孩童而言,正常不过的回答。第二日,司马睿再提这个问题,司马绍却改口:“长安远,现在抬起头就能看见太阳,可是看不见长安。”此所谓“举目见日不见长安”。对于司马家族,长安代表权力,回不去的不是长安,是权利中心。故事略带感伤,比喻却巧妙有趣。“故乡”、“太阳”与“我”之间,竟有着穿越时空的意义,现在多少人也是“举目见日不见故乡啊”。

“故乡”,极大及复杂的一个词汇。近几天在离家五百多公里的地方捧着乡土文学,也有触动想尝试提笔写写“故乡”和“我的故乡”。

故乡?他乡?

“故乡”这一词,自带着温度,曾经多少异乡人为之魂牵梦绕。故乡是什么?看到这一词,首先蹦进脑海的是“背井离乡”与“衣锦还乡”。故乡于从前的人,是割舍不去的乡土,离去也是为了更好地归来。乡情,多产生于游子,所以笔下的故乡,多是存在在记忆里的样貌。在萧红的记忆里,故乡是呼兰河小城,那里有她的祖父和后花园,有原生的本真的土壤,是她在沦陷飘零之际,情感皈依之地。“土绅士”沈从文,身在都市,念的尽是色彩斑斓的“湘西世界”,带着几分固执,讲述一个个牧歌式的田园故事。游历欧洲名城的老舍,回到北京,感念“北平的好,我说不出来”,北平是老舍“可以快乐的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的地方。


故乡和太阳

故乡是相对于他乡而言的。我想,它对离过家的人才有意义,是人,是情,是与你发生过故事,见证过你生长的土地。故土带给作家们灵感,智慧与地域经验,所以不论何时何地,他们都能拾起一段记忆,描绘出生动的细节。

而今,人们不再安土重迁,流与变是常态的当今社会,人们常疑问,还有“故乡”吗?新一代的青年,若是“土生”的乡下人,也很难“土长”了,自几岁起开始求学,小学到大学,一座城到另一座城,最后脱离乡村,择一城安逸工作或拼搏闯荡。常有“卡在乡村与都市的小镇青年”之说,颇有几分鲁迅笔下“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只能算一个客子”的飘零感。无论功成名就还是成为“北漂”“沪漂”,那勉强算是故乡的故乡,模模糊糊的,多半是不会回去的,也是回不去的。若是生长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乡情”是更难生长的,一样的街道和霓虹灯,一样的地铁和沃尔玛,一样的“你好”和“谢谢”,亲切感和陌生感是不明晰的。没有了情感依恋,也就无所谓“故乡”还是“他乡”。

曾经的故乡是用来怀念的,未来可能“故乡”一词,都只能用来缅怀吧。

故乡固然行走在消逝里,然而我相信,于不同的个体,“故乡意识”仍然存在着。

“那故乡和太阳哪个远?”

“故乡远吧。”

美好?丑陋?

我生长在浙江金华的一个普通村庄,十几年的时光,接触着这里土地和人们和故事,我且自认为是有“故乡情节”的人。我曾用很多笔墨描写过我眼中的家乡,从小学的“盛产瓜果,美丽富饶”到中学的“新农村建设,泛起不痛不痒的乡愁”,我总是用稚嫩的视角,似懂非懂地记录这里的人和事,粉饰下的家乡总是“民风淳朴”或“因改革浪潮而心有戚戚”。

如今真正离家,一年回家数周,造成了陌生感。这份陌生感能让我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观察和思考我的家乡。


家乡的葡萄藤

几岁到十几岁,我和爷爷奶奶生活,都是光着脚丫奔跑在田埂上的。葡萄田、橘子田、茉莉花田、抓鸟、捉知了、钓龙虾丰富着我的童年。祖父辈乡亲,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荷锄耕种,瓜果蔬菜,稻米苗木。摘茉莉要在太阳最烈的时候,那时的花苞最饱满,爷爷的胸口总是晒得黝黑发着亮。卖葡萄要三四点起床,乡民们一起坐大巴赶到城里的早市。家乡会刮台风,台风虐过,果田可能一片狼藉。那时的日子,依附土地,靠天吃饭,总是辛苦的。

傍晚的弄堂有穿堂风,聚集着劳作一天的乡民。儿时的我喜欢在这里听大人们叽喳交谈:谁家的葡萄今年是又大又紫,今年的菜价肉价涨了跌了,谁家来了个外地媳妇,谁家土狗又生了一窝,谁家夫妻又闹别扭了,谁家和谁家因为打井离自家地基的远近三寸五寸而闹掰了。窄窄的弄堂里,诉说着最真实和自然的乡貌,从前的一代代人就在这里生长,耕作,衰老。

在那个读书会询问“成分”的年代,我的家乡是不重视学习的。到了父亲这一辈,靠读书离乡的少之又少。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人们有了更多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有了更多的经济自由。也许是儿时的辛苦使得父辈的血液里流淌着不安分的因子,努力去拼去闯,挣脱土地的束缚成了这一代最鲜明的标签。

家乡正是三江汇流之地,那时的义乌小商品城刚刚兴起,新一代年轻人在饰品加工和家乡劳动力之间摸索出一条商业之路。几个大胆的人起头,寻找着一个个商机。我的父亲母亲是“创一代”,凭着勇气和骨子里的韧性,他们开创了自己的新天地。家乡富饶起来了,几年之间,一栋栋小洋房拔地而起,产业渐渐壮大,甚至吸引了很多省外的劳动力。农耕过渡到商品经济,那时的日子忙碌辛苦,可是浑身都是干劲。

物质条件的富庶为我们这一代创造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从小无忧,得以接受良好的教育。父辈是与土地解绑的一代,而我们,尤其比我年纪更小的孩子则是与土地的交集小之又小,是生在乡村,长在城市了。

这些年家乡赶上时代浪潮,变化翻天覆地,归家看到别墅轿车,听到新乡民们谈论的不仅是柴米油盐,还有教育和投资,固然为之欣喜,欣喜过后是些许的不适和担忧,也许是因为我的家乡,发展得太快了。

财富的累积,生活的富裕,和文化底蕴消逝,文化价值观的缺失之间,构成了触目惊心的不平衡感。这份失衡使得家乡的繁荣并没有稳固的支撑,很容易走上浮躁和攀比的歧路。比如,人们重视教育,渴望自己缺失的那部分在子女身上获得弥补,然而很多人对教育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一个分数几张奖状,浅薄的认知很难培养出有旺盛求知欲的孩子,一旦“沦落”,很多人也不会太失望,因为在有的家庭,父辈已经为孩子“打下江山”,在有的家庭“读书无用论”依然有效。支撑这一理论的是口耳相传的“人情”和“关系”社会的“解读”。再如很多人有了资本,开始买房买商铺,却舍不得购一张电影票,成长的脉络培养的传统观念是还是根深蒂固的。我害怕一旦大经济时代落潮,家乡也走向停滞。

我不敢妄议我的家乡,见证它从简单走向繁荣,我只能说,有变的不变的,但是美好和丑陋,一直存在着。

乡情?乡愁?

我想,每一部乡土叙事都是一个宏大世界的缩影,今日我的家乡必是大时代的产物。我的家乡是这样,我相信很多人的家乡也是这样,那里受到了现代功利观的冲击,但是传统伦理观依然有效,那样的内在肌理,让我们对家乡又爱又恨。仔细想来,这何尝不是当代中国的隐喻呢。

回到“故乡”这个词,逐渐淡漠是必然。然而很庆幸,我的记忆里有这样一方土地,它的发展变化牵动着我的思绪和情感。像我这样,离家却仍然有着乡土记忆的一批人,我们该以何种态度对待熟悉又陌生的故乡,我们的乡情乡愁该如何安放?


元宵舞灯

有的人选择逃离和遗忘。一方面是“拆”与“建”的改革下,乡村的身份本来就在迷失,另一方面是追求资本的浪潮下,人的能动选择。一批批人曾经带着一点自卑感和迷茫感脱离故土,在城市闯荡,如今都市和工业把人抬举起来,得以驰骋于物质世界,迫不及待要做的是摆脱与生俱来的那份乡土气,变成国际化的人,迎接更多的资源和机会。我也曾被善意提醒言语里要忘却乡音,这样错了吗?一点也没错。某种程度上,摆脱乡土牵绊,确实能走得更远。

有的人选择建设和奉献。“大学生回乡创业”和“大学生村官”就是极好的例子。他们带着感恩和热忱回来,关注家乡的历史和文化,期盼着造福一方。然而他们之所以成为新闻,就在于稀有性。首先,当今的“回乡”会背负一些眼光,其次,你留恋故土,故乡与你却不再适应了。“隔膜”已然存在,“反哺”必然困难。

有的人选择淡然和旁观。当今的社会,“骨肉分离”,“漂泊异乡”,这些词已经带不来心灵上的撕裂感了。交通便捷,通讯便利,哪怕到时差12小时的地球另一端,也不会有太多离愁别绪。小时候成长的土地,封存在记忆里。一年蜻蜓点水般地降临故乡几次,感叹家乡的物是人非,些许乡情乡愁泛起,又匆匆回到城市生活,与故土相望于江湖。

有的人从故乡探索世界,有的人从世界回头寻找自己。每一种存在都有意义,与这个世界相处,每个人总有属于自己的方法,没有上下之分,唯有左右之别。

家乡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坏,我在家乡的怀抱里成长,谈不上多热爱,但是绝不会割舍和遗忘。故乡与我,是有价值的。故乡是根,没有根的人是多么可悲啊。上大学有一个很欣喜的地方,每次开学,来自全国各地的同学会带着特产来分享,不同地域滋养出不同的性格和文化,我喜欢这样的不同。在台湾学习的时候,认识一位东北汉子,他调侃在台湾嗲嗲的言语体系里,自己就像偶像剧里的赵四。“这不是很酷吗?”我说。追求标准化,也毋忘乡音,试想一群天南海北的人,带着不同的地域痕迹,插科打诨,谈笑风生,多可爱啊。


都市景观

这个世界不是二元对立,很多看似矛盾的矛盾,其实都不存在。再者,这个世界本因多元而美丽。那些沉醉光怪陆离的都市文化的人,不要急着把乡土踩在脚下,故乡滋养了我们,况且谁说故乡就是静止不动的呢?那些陷于狭隘“乡愁”窠臼的人,与其充满幻想地忧愁,不如走出象牙塔建构认知,寻找自己的建设之力。故乡离了谁都照样发展,但是生命里有了故乡意识,会更丰富和圆满。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责任成为故乡的代言人,但是如果有机会和精力,不要羞于谈论故乡,聊一聊它的风俗和故事,一点点的信息交换,家乡就多一点点活力。


现在还有着故乡记忆的人,是多么幸运啊。我希望我能够永远保留着故土的痕迹,我也希望能从身边人的身上嗅到出自心灵深处的故乡泥土的芬芳。


很喜欢故乡和太阳的比喻,

故乡和太阳,一样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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