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满的都是IP
去年IP就是热门话题,2016又有多部热门IP入市,这个让行外人听了不明觉厉的IP,到底怎么样了呢?从现象来看,各路沾点边的玩家,都去赶了这个时髦,看起来是一派火爆之象。
BAT三家早已深入布局,腾讯是IP最大的输出方,阿里今年成立了“大文娱”板块。在各大电影的出品方中,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多。投资基金、传统的出版社和不传统的CP、以移动增值业务起家的SP、在游戏中赚了大把银子的互联网公司,各大网文的阅读平台、影视众筹网站,都在大力挖掘作品、包装作家、储备版权、运营和变现IP。
IP运营的浮躁与乱象
但是2016年的IP产业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成功。市场端,国产影视相比去年的《大圣归来》、《琅琊榜》、《花千骨》,大概要用“烂”来形容。要说资本端,寒冬论在尘上已经飞扬了许久,文化产品的高风险性决定了资本不会全部投入。
不成功也就罢了,乱象早已环生。猴急的开始杀鸡取卵赚快钱,根本不懂作品和市场也都进来掺一脚。有的版权是个好版权,到了影视上就成了残次品。有的“野路子”玩家,蹭个IP题材,找几个野模,影片开头6分钟秀一下底线和尺度,整个网络大电影就来骗钱,当我们消费者都是下半身驱动的傻子。我还知道一位玩家靠着前几年地产发家,连产品经理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来搞互联网影视众筹了。
IP市场没有预期的好,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觉得资本和生产商,都还不够尊重文化产品和文化的特殊性。这几年互联网产品的爆发式增长神话,在文化产业上并不一定有效。文化消费的需求虽然越来越多,但是作家的培养、作品的生产与制作,是需要足够多的人才、大规模的生产方式和足够好的市场机制的。要知道好莱坞式的分工写作机制、剧作家的收入和地位,才是美国大片票房的基本保证。
风口或许不是想象的那样
今年年初的时候,很多人把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业作为正在打开的风口。作为一个文学专业的毕业生、移动阅读的前从业者,我等待IP兴起的时间比很多人要长。可惜的是,这个风口似乎还没有真正到来。
泛娱乐会成为O2O、互联网金融那样的风口吗?也许未必。之前的所谓风口,都是搭平台、靠互联网用户基数拉动几何级增长的。但是IP业是手艺业,是需要一部部写出来、找出来、拍出来、映出来的,而实现这一生产链条的新方式都还不成熟。目前新加入产业链的互联网公司、资本公司,是可以反向撬动产业链条,提升生产效率,但是不可能一下子改变手艺业的生产方式。
但是IP业确实是一个有希望的行业。一方面,市场需求巨大。我一个做地产相关行业的朋友说,他思考了很多转型的方向,想来想去只有“黄赌毒”是想象空间巨大的刚需,话糙理不糙,在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之后,人们的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急需得到满足。老出版人路金波的新公司果麦文化,把自己定位成“为新中产阶层提供精神食粮”,也是这个意思。另一方面,技术条件升级,创造出了新的需求环境。今年我在硬件体验方面的两个变化,一个是家里换了互联网电视,另一个是体验了VR,这是以前没有的。
机会在于IP本身,而IP是“觅母”
2015年《大圣归来》的成功给IP业打了一针鸡血,但是要复制这种成功,并不是众筹就可以做到,还是要回到作品本身。最近我补了下号称战争片NO.1的《拯救大兵瑞恩》,看完后整个人都痴了,这种被艺术作品震慑的感觉是非常少有的,而且背后是有共同的深刻原因的。所以,问题和机会都在于IP本身。
不是所有作品知识产权都可以被称作IP,据我的观察,IP非常像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基因。首先,IP应该是“故事”。所有好的作品都是基于一种人类共有的心理模型,这种模型来自人类普遍的境遇,所以当他观看作品时会投射到自身,并被打动。这就是麦基所说的“故事”。好的“故事”,才能够被广泛认同并大面积传播。其次,IP应该是可复制的。古代的思想、传说、文学作品,可以在当代重新演绎。当代塑造的人物、世界观,可以不断复制出新的作品,比如漫威宇宙。
这两个特征让我确认IP是一种文化基因(又叫MEME觅母)。“觅母通过从广义上说可以称为模仿的过程从一个大脑转移到另一个大脑,从而在觅母库中进行繁殖”。如果你读过《自私的基因》,就会知道能够遗传的除了基因,就只有觅母了。从觅母的角度,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哪些观点、作品、曲调、概念、妙句能够更好地进行繁殖和扩散,哪些作品能够成为好IP。
所以,要生产和挖掘IP,应该引入一些新的人才,那些真正懂作品、人心、有文化素养的作家写手、通俗文学评论家、小说编辑,他们才是IP业的产品经理、运营和营销。磨铁图书几年前就把编辑改为产品经理了,毒舌电影的作者都是一些专业级的评论者,这种专注于IP本身的生产和评论(营销),才是IP产业的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