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雪月风花,可能恰是你眼中的鬼怪罗刹。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创作欲望,这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情之所至,言为心声。所见所闻、所思所感都是灵感的源泉。花前月下免不了吟诵一番“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檐边雨落忍不住哼唱一曲”落雨声滴答滴滴,回荡着轻声细语,犹如你唯美叹息,那么动听”。
然而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写得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千古名句,心中无限翻涌,话到嘴边却变成了“真美!卧槽真的太美了!”怎么个美法,说不出来。
造物赋予人欣赏认知美的感官,却没有给他描述美的能力,不论文字、图画抑或音乐。有那么一些例外,与生俱来的,那叫天赋。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这种能力,要后天习得。
那为什么又要把美描述出来呢?也许是想给它创造一种新的载体,而不仅仅局限于自己脑中零零散散的几个片段。记忆会随时间老去褪色,但固化下来的实体,会一直传承。所以人选择创作,希望通过作品复制记忆中的美,再加一些艺术粉饰,完美。
如此说,作品其实是一座传递美的桥梁。先有一些人,感受到美的存在,无端的赏心悦目,想让更多的人体会到这种愉悦,将快乐分享出去,才创作了作品,继而为人所知。至于“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只能掌握自己的笔,却无法把控读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