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阅读《P.E.T.父母效能训练手册》的时候,读到第二章的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被绕进去了,并且脑子是蒙的。本能的反应和回答是:能啊,我虽然不喜欢孩子的一些行为,但是我是爱她的。但是转念又想:我的这个不喜欢的反应如果不是针对那个在某个特定时刻做出某种特定行为的孩子,又能针对哪个孩子呢?这才发现,我的想法和我的行为自相矛盾。
这一刻我才意识到,以前那么多次和孩子说“我不喜欢你的行为,但是我爱你”的时候,孩子却一直哭闹。原来是因为她完全不能理解我传达给她的信息,这个自我矛盾的信息令她困惑。所以她不断地和我确认:“妈妈,你爱我吗?”“妈妈,你还爱我吗?”
在成人的世界中,我们常常讲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客观来讨论事情本身而不涉及人。但是大部分的时候,我们往往做不到如此冷静和客观。当爱人说:“我不喜欢你迟到。”虽然他说的是迟到这件客观的事情,但是我们的感受可能是他不喜欢我。当朋友说:“我不喜欢做的饭。”我们的感受可能是他不喜欢和我一起吃饭,他可能不想要我这个朋友。
别人的就事论事,在我们看来往往是控诉、指责。成熟如我们尚且如此,孩子又如何能理解“就事论事”呢?要想让孩子了解她的父母能够接受她但是不接受她的行为,就像让她相信打她的屁股“会令她的父母比她更疼”一样困难。
我接受你但不接受你的行为,往往还被解读成为:我骂你、打你、鞭笞你是因为我爱你啊。即使我骂你、打你,我还是爱你的。试问:你愿意接受这样的“爱”吗?你在被骂被打的时候能够感受到爱吗?“我爱你”成了一个设立限制的工具被滥用。这有效吗?因为爱孩子,就可以用爱来解释对孩子的否定、限制和禁止吗?不接受不必委以“爱”的名义假扮为“接受”。
一个孩子是否感到自己作为一个人不被接受取决于她有多少行为不被接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接受孩子的全部行为。生而为人,我们都是不完美的。做父母也不意味着我们就要成为一个完美的父母。为人父母者仍然是会犯错的人,是具有限制性的人,是具有真实感情的人,这个世界总有我们不能接受的行为和事物。
所以我们无需假装无条件地接受孩子的全部行为,甚至自始至终的接受,也不应该在感到不接受时假装接受。尽管孩子无疑更喜欢被接受,但是当父母发出明确而诚实的、符合真实情感的信息时,他们也能富有建设性地处理父母的不接受感。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永远赤裸裸的、随时随地、不加掩饰的表达我们对孩子行为的不接受。首先,我们需要弄清楚:问题的归属。如果孩子不可接受的行为影响了我们满足自己需求的权利,那需要我们负责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这些不可接受的行为是孩子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中经历的问题,是独立于我们的生活之外的,在这些情况下,孩子应该为这个问题负责。
虽然我们是不完美的父母,但是我们依旧要努力去学习做更好的父母,了解孩子发展的心理和规律,在生活中终身学习、终生成长,是我们给自己的力量、也是给孩子的榜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