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枢经·正义精讲89
卷二·官针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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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镵针于病所,肤白勿取。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于病所。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以鍉针于井荥分输。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病在中者,取以长针。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原文译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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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以镵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病位在皮肤浅表而游走不定的,可用头大末锐、形如箭头的镵针刺疗患处,若患处皮肤苍白,而无红肿充血现象,则说明热血已去,就不能使用此法。
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于病所。
病位在肌肉红色肉质与其表面白色筋膜、或其附骨肌腱之间的,可以用针锋卵圆的圆针按摩、振奋患处。
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
病位在经络,且因积病长久导致患处气血阻滞、有麻痹感的,可以用针锋部位三面开刃的三棱针——也即锋针,刺疗患处,放出患处淤血。
病在脉,气少,当补之者,取以鍉针于井荥分输。
病位在经脉,且属脉气不足的虚症,应当采用补法的,当取针锋如黍粟之锐的鍉针,按压该经络之井、荥、俞、原、经、合等输穴,以导气、致气。
病为大脓者,取以铍针。
病位有大脓包、大型脓肿证候的,可用针锋处如同剑锋造型的铍针,来割肿排脓。
病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病属急性发作的痹症,可用中部粗而圆、针尖长而细、造型如牛尾之长毫、便于深刺泄邪的圆利针。
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
病属气血瘀滞的痹症,且疼痛日久的,可用针尖细如蚊虻之口器的毫针刺疗患处,以理气活血。
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病位在体内较深处的,可用长针刺疗,因其针身较长,能顺利抵及位置深内的患处。
病水肿不能通关节者,取以大针。
患水肿病,导致关节处积水、气血不能通利的,可用大针刺疗,以泻放积水。
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输,取以四时。
病位在五脏,且属积久不愈的顽疾者,可用锋针在井、荥、输、经、合等穴位处,进行放泄邪气和病血的刺疗,且应按照四时与五脏、四时与穴位、四时与刺位深浅的适配关系等,来对应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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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历择吉,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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