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书,里面有一段写得就像我犯错时想到的。
主角是现年18,车是从家里偸开出来的,车本是没车牌的,车牌是自己找来装上去的,自己又没有驾驶证。
我常常看美国电影,里面的警察让人停车后还要解释说:“你没打转向灯,或者是你的尾灯没亮”
。
我总在 想,美国警察何苦还要编个谎?
我很欣赏南非的一点是,我们的社会系统还没有文明到需要说谎的程度。
“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停车吗?
”
“
因为你是警察,而我是黑人?”
“
没错。请出示驾照和
行车证。”
警察把我拦下的时候,我很想争辩: “喂,我知道你们是因为我的肤色才要查我的!”
但是这次我没法争辩, 因为在那一刻,我确实违法了。
警察走到我的车窗前,问了我那几个标准问题。你要去哪儿?这是你的车吗?这是谁的车?我答不出来,我动 都动不了。
那时我还年轻,说来也怪,比起被法律制裁,我更害怕惹怒我的父母。我在亚历山德拉和索韦托都和警察打 过交道,但都是外部环境所致:被迫关闭的派对,对小巴的突然搜查。法律的利剑在我头顶转来转去,却从 来没有落到我特雷弗的身上。
当你跟法律没打过交道的时候,法律看上去很理智,尽管警察大部分时候是混球,但你也要承认,他们只是 在做自己的工作。
但另一方面,你的父母,就一点儿也不理智了。他们在你的整个童年中扮演了法官、陪审团和行刑官等多重 角色,好像每次你犯了错,他们都想判你个无期徒刑。在那一刻,尽管我理应害怕的是面前的警察,但我脑 中想的完全却是,完了完了完了,等我到家后,肯定有大麻烦在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