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了几本关于吴越两国的古籍,吴国是周人的后代,越国是大禹的后代。《越绝书》从吴国开始介绍,今天看到的部分,是吴王夫差和他的宠臣太宰嚭已经登场了,越王勾践在吴国当牛做马三年以后,回到越国开始复仇了。
截图的这一章是太宰嚭的朋友逢同离间吴王夫差和伍子胥,看到这一部分,明显能看出逢同在捏造事实,吴王夫差听多了这种诽谤伍子胥的话,也就想着干掉了。历史书记得都很简短,也不可能像日记,或者起居录。吴王夫差也是个性情中人,但可能没吃过苦,生活都比较幸福,对越国这种情况也没什么个人主见,受得应该就是周代官方教育;伍子胥又是长辈,说话比较硬,正常也没什么事,但太宰嚭老是在中间使坏,就走到最后这个地步。也让我想起了之前上班的时候,在公司的情况,不是所有的公司领导都可以独立判断,公司小点,有时候难免跟下面的主管关系好,然后管理就比较混乱了。一个单位也可以说是一个小国家,能力强的人有时候也随着公司的变化而被踢出局。不过捏造事实这个事情又让我想起民法上学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逢同相当于原告,伍子胥是被告,吴王夫差是法官。首先,作为法官跟原告被告是上下级的关系,应当回避;其次,被告都没有通知;再次,逢同也没有提供证据。
用现代法律思维来想想古代的故事还是蛮有意思的,处处都是家天下。
好了,今天就闲聊到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