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晨母亲临床传来一阵吵闹声,我好奇的打开耳朵听了起来。这个男病人姓高,是新转来的,具体什么病家属语焉不详,只是亲友们在讨论老人有一处房产要留给女儿的事。起因是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的名,高大爷要做手术,他的老伴想把房产给女儿,商量要不要立遗嘱。老人说:我又没死立什么遗嘱?然后就是各种主意,各种方案,因为女儿在国外不方便回来过户,老高上手术台内心也害怕,于是就有了这个事情,过了一会定下了一个方案,财产公正,要将房子就给女儿。本以为这事就完结了,没想到公证处来人后却是将财产公正给老伴一人所有,老高顿时不同意了,骂她老伴图他财产,人还没死就惦记上了。老伴安排了公证处的人稍等,所有人都出去后老伴说了一句话:老高啊,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咱们女儿!如果你走了,孩子继承遗产得缴税!
老高说:等她回来直接过户就行了!这不还得费事吗?再说我还没死呢!
他老伴沉默了一下,略带颤抖的说到:你~得的什么病一点儿~都没察觉出来吗?你觉得如果能好我会跑这个吗?先过到我这以后也是给孩子的,这个只是为了孩子少跑一趟,如果你走了,房产是咱俩名,得有很多麻烦。
我还有多少天?
怕是~没有几天了。
那就做吧~~
过了一会公证处的人来了,老高和老伴面带着微笑将公正做完了,当录像完成后,老高像用尽全部力气,大口的喘着,病痛和死亡的威胁在他内心交加,他平躺下,半天没有发出声音,也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有亲朋说到他女儿时眼睛里露出一点星光般的光彩。
父爱的伟大也许就是这样了吧,在生命最后的时刻,仍然想着为子女再做点什么!在这个法制的社会,这场公正也许就是平常不过的一件事,可其代表的却是一种超越生死的父爱,一种将生死之上的寄托交给法律的信仰。这也是我又一次感受到依法治国的深入,再一次体会到国家政策与我的生活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