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了一个新闻,一个小学生给市长写信,说看了林志玲的内衣广告很冲动,希望不要再看到。后来娱乐记者还把这个新闻告诉了林志玲,林志玲听说了,先是笑笑,然后说志玲姐姐如何如何,然后说希望小朋友都不要去看等等,并没有道歉,也没有反驳。
于是想起了曾经,想当初,自己也是曾经视林志玲为女神的,小学的时候还偷偷买过她的当模特时期一个比赛的视频,看过一遍又一遍,其缘由可能也是因为其中有泳装表演吧!但是想到了这件事,又想到在贴吧上看有人回帖道“这广告,小学生根本把持不住”,的确,如今我们早已经见怪不怪了,可是小学生又如何呢?不晓得了。
我很难用我现在的思维去看待小学生,只能举出几个自己身上的事情,遥想当年高一的自己开博客,然后时不时会有几个所谓的博友来访,我也去瞅瞅他们的博客,结果是很多黄色的信息,我于是专门写了一篇博客,字数不多,来说明我当时的心情,这里就不再找出来了。当时的自己也是觉得那样很不得了,其实确实是这样,只不过自己如今已经“见多识广”了,所以才会如此淡定吧!
所以我说,我们终究是变化的,有时候以前曾经认为正确的事情,现在看来也许就是荒唐的,而此时此刻的我,也是荒唐的 ,我也是做了很多的错事的,自己承认却迷茫着。当然,这个所谓的广告真的重要吗?并不是,真正重要的是这件事情,它提醒我们,自己的尺度究竟在哪里,也许那个小学生的尺度在那里,而当年自己的尺度是那里,而现在自己的尺度是这里,此时的自己不一定正确,彼时的自己也不一定正确,确实是一个哲学问题,有待考虑。
但是还是要有一个解决的,对于那个小学生,也有网友说,这是那个小学生的错,谁让他这么早就性萌发呢,看个女人的乳房就把他激动了,怪的了谁呢?恕我不敢苟同,毕竟这样的事情不能只从小学生的角度看待。
我又想起了自己曾经遇到的一件事,我来自农村,前几年,村子里有一家内衣卖家,在他家招牌上挂了一副内衣广告,然后过了几天这个广告就不见了,的确因为这是遭人反对的,因为在当时的自己看来也是荒唐的,因为那个商铺的位置就在村子的主道上,来往车辆很多,而这样一副内衣广告对学生对行人都着实不雅。
当然那是我家农村,推及到城市,是不是就应该允许内衣广告满天飞呢?这在我看来也是不合理的,因为的确要考虑小孩子们。就好像互联网要考虑小孩子一样。某些繁华地段就是应该谨慎才是。而至于林志玲的言论,个人觉得也颇为智慧,不愧是娱乐圈里的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