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来自灵魂的召唤

早就听说这本书了,从别人的只言片语里,在图书馆的书架上,也曾无数次回眸,也曾试图翻开,也许是我的书房书满为患,也许是我们缘分未到,竟屡屡阴差阳错地落于两地。

那一天,在妹妹的书堆里无意看到了它,它在一堆书中并不起眼,但出于我对它那朦胧的印象,手不自觉地落在了书上,俯身抽出带回家,斜卧在贵妃榻上看起来,不一会儿,我就被那些繁冗的外国人名、地名,枯燥无味的社交生活以及平淡无奇的男女主人公搞的昏昏欲睡,但鉴于它是一本名著,我还是硬着头皮看了下去,作者毛姆的“题外话”截止到男主人公斯特里克兰跑了,才激起我阅读的积极性,因为对书名“月亮与六便士”的理解,所以我并没相信那个老实巴交的男人是跟女人跑到巴黎去了,但还是被毛姆的那句“一个男人陷入爱河而不使自己出丑,三十五岁是大限”雷到捧腹大笑。

但接下来的故事就不那么好笑了,我紧跟着毛姆的脚步,一步步走近斯特里克兰,那个旧挂毯上没有轮廓的人形渐渐丰满起来,时而怒目圆瞪,时而讪讪发笑,但更多的时候是在专注地作画,他的形象之高大仿佛体内蕴藏着一团呼之欲出的神秘力量,那个力量让他的肉体变得不再重要,让的的耳朵听不到周围的漫骂和讥讽,但有时他也会被这个力量搞得憎恶自己,比如情欲,他明明不是个好色之徒,却也有陷入泥沼的时刻,幸好他是个对什么都不在乎的人,以至于达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效果,家中的妻子,巴黎的雏妓,为他赴死的布兰奇,在他眼里,比地上的烂叶子还要轻得多。

一位四十多数开始学画画的证券经纪人抛下妻子儿女,舍弃荣华富贵,只身前往巴黎画画,不管不顾;他病危被好友德克接到家里救助,却鸠占鹊巢,与朋友之妻苟合,竟是有性无爱。接受不了现实的斯特洛夫太太最终选择了服毒自杀,而他对此并无任何愧疚,还在好友画室留下一幅他太太的裸体画;后来他辗转到马赛,从一家收容所流浪到另一家收容所,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经常一天都吃不上一口饭,但也像蛐蛐一样欢快,最后因为招惹了硬汉比尔,只好仓皇出逃到塔西提,没想到误打误撞竟投身到他理想的伊甸园,并与当地姑娘阿塔结婚生下一儿一女;她美丽善良又能干,为他洗衣做饭看孩子,免他四处流浪之苦,免他为生计发愁之忧,从此他心无旁骛专心创作,然而,所有的美好在他被告知染上麻风病后戛然而止,他拼尽全力完成了伟大的木屋壁画,却又嘱咐妻子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看吧,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和热情是可以互不排斥地并存在一颗心里。毛姆如是说。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当我看到这句话被说成是《月亮与六便士》的点睛之笔时,真是哭笑不得,连原著都没看过就敢写书评,是对作者的不敬和对读者的不负责任。在此我必须纠正一下:这句话并不是出自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恰巧文中连月亮、六便士这样的词语都没有一个,而这句话是一个评论家在毛姆的《人性的枷锁》一书中对主人公菲利普说的。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所以就用《月亮与六便士》作为了下一本小说的书名。仅此而已!

六便士是英国单位最小的银币,代表的是物质世界的名与利;月亮则是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梦想。毛姆说:“我们每个人都孤独地生活在世界上。谁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凭一些符号与人交流,但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所以它们的意义模糊不定。”终其一生,我们都活在俗世的樊笼里,都是被名利驱使的奴隶,有的人碌碌无为,平庸地过完死水一样的一生;有的人积极向上,希望通过努力可以成为奴隶主,却不知道奴隶主之上还有奴隶主,很少有人想要或者成功地挣脱世俗的枷锁,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因此当我们听说一个叫斯特里克兰的中年人出走并成为青史留名的画家时,我们将他的人生称之为传奇,将他定义为天才,这或许只是对平凡生活的浪漫抗议抑或是对自己无所作为的自我安慰。

1谋生还是生活?

王尔德说:“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谋生,只是把日子过下去,我们都会,只是有的人过得轻松,有的人过得艰难罢了,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每天都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陷在生活的泥沼里,把青丝熬成白发,也不曾仰望过头顶的星空。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如蝼蚁般重复着单调的旋律,临了还不忘给自己平淡的人生加上深刻的注脚:平平淡淡才是真。

那么生活呢?是不是要像斯特里克兰一样逃离家庭的束缚,放弃稳定的前程,步履蹒跚地朝着自己理想的彼岸远去?我想也未必吧,我们把他奉为天才是因为他选择了一条我们都不敢走的路,并且成功了。然而成功是不可以复制的,路要走适合自己的才能走通。或许我们可以学王阳明在“事上练”,不必遁世归隐,还要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要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和险恶的人心。让自己在社会的大熔炉里炼就一双火眼金睛和一副铁骨铮铮。

或许谋生与生活并非水火不容,没有人能真正做到超然物外,人的动物性使人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原始欲望,即使是天才也不能靠西北风过活,也不可能完全孤独地生存,人要面对的首先是生存,其次才是生活。做圣人是王阳明毕生的追求,因此他热衷于讲学、传播自己的思想。他为官刚正不阿,所以贬官调任是常有的事,对此,他不悲不喜,并能见缝插针地把“教室”搬到朝堂、营帐,一有时间就给学生上课,还建成了阳明书院,并创立了“心学”,有名的“龙场悟道”就是在他人生最艰险时期的顿悟。

哈佛有个著名论断:人的差别在于业余时间,而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于晚上8点到10点之间。两个小时对于无聊的人,用来浪费还嫌不够,但对于上进的人,他的坚持足以颠覆你的想象。

2爱与欲

斯特里克兰的一生或许有过三个女人,至少三个。爱慕虚荣、沉迷于社交的斯特里克兰夫人;外表温顺、内心狂野的布兰奇·斯特洛夫;憨厚老实、表里如一的土著姑娘阿塔。

在众人眼里,斯特里克兰和她的夫人相敬如宾,尽管他的夫人热衷于社交,对丈夫一无所知,但并不影响他们像世间无数的平凡夫妻那样循规蹈矩地生活着,然而斯特里克兰就像平静海面下潜伏着的鳄鱼,早就嗅到到了腐朽的气味,最终他张开大嘴把这一切假象吞了下去。

而另一个女人布兰奇的生活也如平静河面下的暗涌,随时可能喷涌出意外,刚刚好那种潜藏着的感情碰上了住在她家养病的斯特里克兰,一个行走的春药。在一个闲暇的午后,她与他四目相对时点燃了她内心渴望已久的激情,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地相互占有了对方,然而令布兰奇始料未及的是,她竟沦为了这个男人取乐的工具,而非一个情妇,她想要的是他灵魂的朝拜,而非仅仅是身体上的依存,最后这场一厢情愿的阴谋以布兰奇服草酸自杀而终结。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不为情感所左右的男人,女人之于他就像食物,果脯而已,不要指望他能把爱给谁,因为他的爱都献给了艺术,连同他的躯壳。然而命运让斯特里克兰在人生的最后一站遇到了土著姑娘阿塔,她对他百依百顺,尽管她就像一个侍从一样伴他左右,也毫无怨言。当他得了麻风病,身边的人都避之不及时,只有她无怨无悔地陪着他,他不解,当听到她回答“因为你是我男人”时,他流下了泪,尽管转瞬即逝。

他抛弃了爱慕虚荣的斯特里克兰夫人,挣脱了想要控制他灵魂的布兰奇,却把毕生的爱给了那个无欲无求的土著姑娘。

他一直在竭力控制自己的欲望,对女人表现的更是冷漠无情,他对他的夫人无欲无爱,连起码的责任也要收回;对朋友妻布兰奇有欲无爱,占有过后只觉得她像蝴蝶蜕下的茧子一样肮脏,就连她的死都没有激起他心中一丝的愧疚;对凭借人性弱点赚钱的妓女更是如在烂泥里打滚一般洒脱;但对阿塔是从欲到爱,他们的爱是一种简单、纯粹无附加的爱,她是他的夏娃,为他生儿育女,与他厮守终生。

人可以控制自己的欲望,但无法抗拒心中的爱。而真正的爱是相互成全,而非彼此束缚。

而作为女人我们应该面对的是自己身上最可怕的两样东西——虚荣心和控制欲。虚荣心让女人偏离自己的生活轨迹,甚至走在悬崖边上而不自知;控制欲更是令人心发狂的东西,任何人都不愿做别人的线偶,尤其是男人。然而虚荣心和控制欲却是源于安全感的缺失,因为没有安全感,女人才千方百计地装饰自己的皮囊以取悦他人;因为没有安全感,才要把身边的男人牢牢攥在手心。而这一切说到底不过是一场自我的沦陷与挣扎。女人们应该警醒。

3艺术的价值

艺术的价值在于装饰还是发人深省?艺术不是无病呻吟,也不是锦上添花,而是灵魂的召唤,感情的宣泄。它不仅仅是挂在墙壁上的风景,更应该是掉进心湖的石子。正如文中斯特里克兰所追求的那股神奇的力量,那力量让他敢于打破一个旧世界,去建立一个新世界,让他摒弃绘画的技法去寻找绘画的真谛,让他半生浸泡在苦难里却不知痛苦为何物,因为他的内心阳光万丈,这就是艺术的力量。

书中有位叫德克·斯特洛夫的画家,有极高的艺术鉴赏才能,他像伯乐一样赏识无人问津的斯特里克兰,视他的画作为圣品,就算是在他画室见到那幅斯特里克兰为他妻子画的裸体画时,哪怕是在妒火中烧也竭力克制住自己的疯狂,让名画免于被毁。而他那些陈腐、平庸的画作只有一定的装饰效果却无任何艺术价值。

艺术价值应该是艺术家们通过灵魂的煎熬,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的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

而关于艺术的另一种形式—写作,毛姆用文字给出了完美的解释: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都应一笑置之。

是啊,我们就是太计较现实利益,又太在乎眼前得失,才会在奋斗的路上患得患失。大多数人写作的动机都是稿费和报酬,鲜少有人是为了文学本身去创作,这本无可厚非,但古人说到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没有一个强大的信念支撑,又怎能捱得过人生的起起落落。

4理想与现实

这个故事给我的震撼真的是不可言说,如果非要一个词语来形容的话,便是:灵魂出窍!那种穿越百年,不期而遇的相逢,那种灵魂与灵魂碰撞发出的幽深回响,萦绕耳边,久久不能褪去。从男主人公为画画毅然出走到他人生的种种不可思议,最后到穷尽毕生之力绘制的解密生命意义的巨幅壁画在大火中化为灰烬,令我叹为观止,让我怅然若失。

然而这种澎湃的激情在遭遇故事“后记”的时候,竟活生生地被浇得无声无息,因为我看清了这只是一部小说,一部以后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的小说,而高更的生平与斯特里克兰的经历虽然相似但又相去甚远,他们几乎判若两人,这让我的知遇之感荡然无存,这让我很受伤。或许正如毛姆所说人们喜欢缔造传奇,他们接受不了自己心中的天才拥有平淡无奇的人生,他们更希望那个人是披荆斩棘的英雄、是无所不能的神,因此传奇事件成为英雄通往不朽的最可靠的护照。

理想与现实的距离就是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距离。有时候理想让你勇往直前,现实却叫你亦步亦趋。我们穿梭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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