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唯一为自己写过的情书

图片发自简书App

-01-

朱婷。

再次听到这个名字,想不到已经是七年之后。

尽管,这个名字曾在我离开那座小镇以后反复地出现在我的梦里、脑海里以及内心深处。但时间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这个名字终究还是被淹没进记忆深处,成为了我独自一人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而如今再次听起,我突然又想起了那些年那些事。时光再次如浪潮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把所有的往事都尽数翻涌而出。

-02-

七年之前,我还在朋岭镇上初中。

那时候的我还是个情窦未开的少年,不修边幅,不善言辞。永远穿着黑白色调的衣服,永远不知美丑暴露在阳光底下,永远糊里糊涂、肆无忌惮、无所顾忌地在校园里游走。

直到遇见她。

不知道有没有小说里写的阳光透过树梢照耀在她白皙的脸上,她有没有穿着长裙从我身边翩翩而过,她有没有向我像花开一样甜甜地笑……

这一切我都不知道。因为,久远的时间让我早已记不清初见她的场景。

我唯一记得的是初见时她那双眼睛,清澈透明,一尘不染,仿佛一眼就可以洞穿一个人的灵魂。给我的感觉,就像黑夜中最亮的星辰,深海中最闪耀的珍珠,就像童年弹玻璃球时对方手里最亮最想拿到手的那一颗。

从此,波澜不惊的心渐渐地起了波澜,以往禹禹独行的我再也没了无所顾忌的勇气。

看见她在不远处,我不敢说话,不敢奔跑,不知道走路要先迈出那一支脚,是大步走还是小步走才好。甚至连呼吸都不知道该怎样才显得与众不同,一心想在她面前表现出最好的自己。

我开始学会打扮自己,留着那个年代长长的杀马特头发,打上亮油油的发蜡,我开始注重穿着,注意形象,不再人前人后的大喊大叫。

-03-

那年,我初三,她初二。

在朋岭那座小镇上,那所残破的中学,狭小逼仄。我们同在一座爬满爬墙虎的老旧教学楼上课,也同在一座充满“怀旧”气息的住宿楼休息(男生住一二楼,女生住三四楼)。

但尽管如此,见到她的机会仍旧少之又少。

从此,每次早上、下午上课,中午晚上放学我学会了在人群中张望,寻找她的身影;学会了课间上厕所绕教学楼一圈,只为了看她一眼;学会了等在她周末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徘徊等待,在远远看见她身影的时候转身逃开……

我乐此不疲于这样的循环,仿佛是一场游戏,我自导自演却格外得意。

年轻时懵懂的喜欢,就是如此地简单,简单到尽管我们一字一句不曾有过交流,但我早已经在心底默念了你千百遍。就像《追风筝的人》说的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一个人的血流成河,一个人的恩怨杀伐。

-04-

我想过一千种跟她表白的场景:在宿舍楼下摆放一千根心形蜡烛,手捧鲜花告诉她我喜欢她;或者周末骑上我新买的摩托车在校门口等她,然后告诉她:上车吧,我送你回家;又或者在一个四下无人的晚上把她约出来,并且抓住她的手诉尽衷肠……

然而,回到现实:我一周的生活费还不够买十根蜡烛,别说鲜花野花到可以摘得到;同样的,我既不会骑摩托车更没有摩托车;当然了,我更没有勇气当面告诉她我喜欢她。

所以,我决定用当时早恋最普遍的方式——写情书。

情书的开头:展信哈密瓜,让你笑哈哈……

情书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但无非就是一些客套话,例如我是xx班xx人,交个朋友可以么之类的内容。

情书的结尾,我停下了笔,因为我发现到最后我尚且不知道她的名字。

所以,只好暂且作罢。

-05-

同桌老爸是镇上的企业家,在镇上有自己的工厂。所以他家中殷实,自然的他口袋里的零花钱比我们多的多。作为他的同桌,我得到的“恩惠”那更是不胜枚举。

那会我虽然成绩一般,但语文成绩不错,还写得一手好字。所以,帮同桌代写情书这件事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我肩上。

当然了,一开始我是拒绝的。

同桌:西门浩,帮我写封情书呗!

我义正言辞:不帮,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马子自己泡。

同桌眯着眼睛:一包鱼仔!

我:我是个有原则的人,岂会为五斗米折腰?

同桌睁开一只眼:两包!

我:额,这个……

同桌睁开眼:三包

我:我呸,你这是在侮辱我的人格。

最后,就像我跟你们说的那样,我的原则和人格价值三包鱼仔,卖给了我的同桌,我开始了帮同桌写情书这条不归路。

-06-

同桌新交了“女朋友”,让我给她写封情书。“女朋友”之所以放上引号,是因为是同桌自己认定的,在这之前,他甚至连人家叫什么都没记住。唯一记得的是名——婷

所以,他让我给她写的称呼是Dear婷。我记得我帮他写了很多封情书,回信寥寥无几。直到有一天那个女孩托同学带回了一封信,信上问同桌是否真的倾心与她,是的话就愿意跟他在一起。

也许在现在看来难以理解。但那时候的我们以为的爱情就是——两个人说,好,我们在一起吧,就能够在一起一样的单纯纯真。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以为天是蓝的,草是绿的,花儿是红的,地球是圆的,世界是并没有那么复杂的。

于是,为此同桌高兴了好久,我也因“写信有内涵,打动了同桌的初恋女友”之功被同桌百般物质奖励。

但,同桌尚未真正和她的女友见面约会,事故就发生了。

-07-

在某一天夜里,刚下晚自习,山哥怒气冲冲地找到同桌,二话不说上手就要打。

“山哥”是学校里的老大,从初二开始,欺负低年级怒抗高年级厉害得不行,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山哥一人在校外怒拼三个流氓的不同版本的传说。

所以,初三的山哥理所当然的是学校里的“扛把子”,除了老师外没人敢惹他。

但事出突然,同桌一脸懵逼,不明所以不知所措。

山哥或许是考虑要像拍电影一样让同桌“死的明白”,也或许是忌惮同桌老爸在镇上的影响力,所以他向同桌说,自己之所以要揍你是因为你抢了我的马子——朱婷。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朱婷的名字。

两个人吵吵嚷嚷了很久,并没有最终动手,围观的人络绎不绝,迟迟不肯散去。我站在人群中,有些不知所措。

直到那天夜里,朱婷的出现才缓解两人的矛盾。

当朱婷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大家都吃了一惊。我才明白原来我日思夜想念念不忘要写情书给她的那个女孩叫朱婷;我才明白原来我日思夜想念念不忘要写情书给她的那个女孩原来我一直都在给她写情书;我才明白原来我日思夜想念念不忘要写情书给她的那个女孩,其实我一直都在给她写情书但署名却不是我自己。

人生处处不狗血。

-08-

山哥和同桌还是决定用男人的方式,决定朱婷的“归属权”。同桌决定为了一个自己连见面都不过两三次的女孩和山哥打上一架。

我问他,值得么?

同桌说,不值得。

我又问他,那既然这样可以不打么?

同桌很坚决地说,不行。

我问为什么。

同桌说,因为男人的尊严。

说这话的时候,同桌义正言辞义愤填膺义不容辞……尽管现在想起来可能会忍俊不禁,到那时我是真的觉得同桌很牛逼。

那天夜里,双方约定好在学校后山进行决斗。同桌开始四处召集“人马”,但听对方是山哥很多人都不愿意趟这趟浑水。

但同桌还是召集了一批人,临行前半小时,同桌问我,是否愿意站在他这边,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其实,并不是我有多么愿意帮同桌打架,而是因为我也同样喜欢着他们要为她决斗的那个女孩,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打倒一个算一个。

同桌看着我坚定的样子,欣慰地点了点头。他说,那好,你就别去了,今晚人够了,你留下等我的好消息,准备好帮我写下一份情书吧。

我还想说什么跟他一起去什么的,他却转身混进了人群中,只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月黑风高的夜晚,他带着十几个人,十几个人带着钢管、从桌椅上拆下来的长腿,浩浩荡荡地去了,甚至我还看见藏在同桌黑色风衣背后那半截西瓜刀。

不知道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了,望着同桌远去的背影,我突然升腾起一股快意恩仇视死如归的感觉。

那时候的我觉得那晚上的同桌,特别有范,像古惑仔里的陈浩南一样帅呆了。

-09-

那天晚上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并不清楚,有人说他们打了起来,场面异常激烈。也有人说他们在后山上,除了互相问候对方祖宗十八遍外什么也没发生。

故事真真假假,就像山哥一人怒抗几个流氓的故事一样,各有各有的说法。

唯一真实的是,同桌和山哥以携带管制刀具和聚众斗殴被关押。

第三天,学校在课间操集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双方被勒令退学。

同桌终于实现了他男人的尊严,但他因此丢了学业。或许是因为不想和我道别,同桌最后一次来学校收拾东西是周末。等我周一来学校的时候,他的座位已经空空如也,他留给我最后的东西是一沓用来写情书未写完的信纸。

后来,听说他爸爸利用钱和关系把他转进了城里的中学,初三毕业,他不再读书,外出打工。再后来,他爸爸在镇上的工厂因为污染严重被罚款,倒闭了,他爸爸破产,也走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

-10-

山哥和同桌走了以后,朱婷这个名字开始在学校里盛行开来,所有青春期懵懂的男孩都开始纷纷写情书给她,大家都对这个女孩子充满了好奇,仿佛谁能够赢得朱婷的芳心就会让别人觉得自己比山哥和同桌强一样。

而我整日整夜的难过,我怎么也不能接受我情窦初开后第一个喜欢的对象居然会让两个男孩为她而打架。在当时纯真的我看来,这就好像刚买的冰淇淋啪地掉在了脚上,就好像刚买的衣服拿出来一穿咔嚓腋下破了个大洞一样,一样的难以接受——女神不应该是完美的么?女神不应该是不用吃喝拉撒睡,不食人间烟火的么?

我终于明白了,原来女神也是人。

我拿着同桌留下的信纸,决定给朱婷写一封情书。

初三毕业的前一晚上,我逃开与同学们的分别宴。我揣着情书,偷偷摸摸地来到朱婷她们班的教室,我找到朱婷的座位,颤颤巍巍地把情书塞了进去。然后大步流星,心惊胆战地跑开。

第二天早上,我早早起床,怀着无比哀伤的心情,站在楼梯口的窗户,远远地看着朱婷从宿舍走向教学楼,走进爬满爬墙虎的楼道口,走进人潮拥挤的教室,然后目光再也寻觅不见。我转身背上我的行囊,一个人出了学校,从此离开了那座小镇。

-11-

朱婷。

再听到这个名字时,想不到已经是七年以后。

七年之后的现在,我报名学驾照参加科目一考试,负责人说念到名字的上前进行上机考试,于是我听到了这个名字。

再听到这个名字,我不免心头一紧。她从人群中站起身上前一步,我静静地望向她,那张我曾经无法释怀的脸,那张七年未见的脸,我却发现我不再有任何的情感。那双曾经捕捉我灵魂的眼睛,尽管它仍旧有它的光泽,却并不能再给我寂静的心带来任何的波澜。

尽管,这个人曾在我离开那座小镇以后反复地出现在我的梦里、脑海里以及内心深处。但时间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这个人终究还是被淹没进记忆深处,成为了我独自一人的不可告人的秘密,再也与她无关。

我清楚的记得,那年,我给朱婷最后写的情书,也是我唯一为自己写的情书。

其实一个字不曾留下。

我不知道当时自己怎么想的,或许我只是不知道写什么最后干脆什么都不写,或许我只是要写的太多却突然不知道要写什么,也或许我只是为了让自己不留遗憾吧,谁知道呢?

所以,从始至终我和她从未有过一句话,也从未真正有过交集,我的故事从来都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故。

也许,每个小说里的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局,但人生的故事,又怎么会一定有个结局呢?

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一个故事,故事大意是说:小时候,猴子很喜欢天上的月亮,一直想有一天能够上天把月亮摘下来占为己有。猴子听说只有努力修炼成为齐天大圣,才可以飞上天拥抱月亮。

于是猴子百般百般尝试,百般努力。当有一天猴子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齐天大圣的时候,当他可以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时候,他却对儿时迫切想要拥有的月亮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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