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我都不可能想到自己会看和非洲有关的书,这片土地上的人和动物我都没有丝毫兴趣,可是没有目标的阅读就是这么随意和神奇。
这本书让我很喜欢的一点是封面和纸张都特别舒服,是那种软皮牛皮纸质封面,内文的纸张也很轻薄,文字的印刷密度刚刚好,视觉上既丰满又不压抑。虽然书很厚,倒也不怎么沉,单手举着也可以看很久,不会手腕酸痛。总之,不管是视觉还是手感都很棒。
作者是丹麦作家凯伦布里克森,《走出非洲》为她赢得了巨大声誉,先后获得过两次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与安徒生并称为丹麦的“文学国宝”,同名电影《走出非洲》斩获七项奥斯卡大奖。这么一部名声卓著的非州长画卷和史诗,书封上却干干净净,没有只言片语的褒奖和荐语,真的非常朴素非常难得。喜欢这份天然的大气和从容,与非洲的广袤和神秘相得益彰。
本书从一个欧洲殖民者的女性视角出发,描述了神奇非洲大地上的自然与人与动植物的关系,语言优美细腻,生动地诠释着生存在“天空之城”恩贡山脚下的一个个生命体,以及他们的思想、行为、信仰和宿命。尤其是对非洲土著的观察和了解细致入微,他们就像天然的矛盾体,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与大自然和其他一切生命体周旋着。
有这么几个片段的描写深深打动着我。
一个是关于那只叫“露露”的小鹿,“它的鼻子像松露一样黑,蹄子小小巧巧的,给它平添了一丝中国旧私塾里小姐的气质”,布里克森收养了它,它也凭借无与伦比的美丽和优雅获得了所有人的尊重,然而它却不告而别了,在大家都以为它已经死了的时候,它带着森林里新婚的“博瓦纳”(丈夫)回来了,姿态优雅气定神闲地吃着主人门前的玉米面,毫无惧色和羞涩,他的丈夫远远站在树下等它。布里克森说:“它能够从原始的自然世界里来到我们这儿,表明我们和大自然的关系非常融洽,正是因为它,我的房子和非洲的风景才融为一体。”
然后是马赛保留区的鬣蜥。“这是一种巨型蜥蜴,外形倒是不怎么漂亮,但身上的颜色却极为炫目,你再也想像不到其他更美丽的颜色。在阳光里,它们像是一堆宝石在闪闪发光……有一次,我用枪打死了一只,原本想着用它的皮做点什么漂亮的东西,但非常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当时的情景。它躺在石头上,已经死去了。我站起身走向它,刚走了几步,它身上的颜色开始暗淡、消失,好像就在一声叹息之间,所有颜色完全从它身上逝去了……它身上那些炫丽夺目的色彩,是因为它体内那股鲜活、灼热流动的鲜血才存在的。现在,这股灼热的火焰熄灭了,它的灵魂飞走了……”最后布里克森说:“当你在异国他乡面对着陌生的生命时,应该认真地想一想,在之些生命逝去之后,他们的价值是否还能保留下来。”
最后是丹尼斯的墓地。丹尼斯是一名优秀的飞行员,曾无数次驾驶飞机出入非洲的崇山峻岭和广袤平原,最后一次,他拒绝了布里克森的同行请求,在返航途中机毁人亡。这对于布里克森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因为时下正逢咖啡园收成不好,农场入不敷出无以为继,还因为丹尼斯是布里克森的情人,虽然书上没有明说他们俩的关系。把丹尼斯的遗体运回来安葬的那天,正值非洲的长雨季,“路上的车辙里满是雨水,开车上山就像在云朵里行驶,我们看不到脚下的草原,也看不到山坡和山顶……”同行的伙伴说:“我们已经在大雾中转悠了一个小时,如果再找不到合适的位置,中午之前将无法挖好墓地。” 布里克森说:“但现在我都看不清楚我们在哪儿,不能把他扔到一个被山挡住视野的地方。”最后终于守得雾散,找到一个满意的灵魂栖息地。安葬丹尼斯后不久,布里克森也变卖了农场离开了这片与她生死相依的非洲热土。再后来,据说每当日出和日落时分,丹尼斯的坟墓上就会有一对狮子出没,可能对于狮子来说这里也是个好地方,可以俯视整个大平原,还有平原上的野生动物。布里克森说:“狮子能来到丹尼斯的墓前,把他变成了非洲的一个历史遗迹,这件事本身就很适合丹尼斯,甚至看起来还挺高雅的。”
故事在娓娓的回忆和平静的讲述中展开,不像《夜航西飞》那么波澜壮阔,更像是沿着非洲平原蜿蜒流淌的非洲河,静水流深滋养着一切神奇的物种。永远真诚永远不值得信赖的非洲土著,成群的大型野生动物,铺天盖地的蝗虫灾害,极具视觉震撼力的高空飞行,清朗安谧的恩贡山脉,生生不息的草原,一起沉默着喧嚣着传承着大自然的法则。
这本书是作者离开非洲以后才写的,细细读下来,发现只有一个主题——“我爱你 只爱你”!也许离开你是为了更好的抵达你。
如果说《夜航西飞》是一个人的史诗,《走出非洲》就是整个非洲大陆的史诗,是那些在广袤的风景画中生活的土著人的史诗,散发着更加浓郁的非洲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