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曾喜欢过一个人,那时候的我很乖,认为这是一种很不该有的感情,但是我很喜欢这样的心情。
我喜欢叫那个人板刷,因为他留着板刷头,个子高高的,人长得很普通,是那种在人群中毫无特色的那种,操着一口的京片子。我也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或许是因为被他的自信和张扬所打动,也或许因为他会弹一手的好钢琴.....什么时候动心?为什么动心?我都已经不在乎了,我只知道我是真的很喜欢他。
每当有年级组或校际活动的时候,是我感到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只注视他,他总会站在最醒目的地方。他像一团火,总是燃烧着让人无法忽视的热情;他像一块冰对所有人都热情唯独眼中看不到我,即使我的目光始终追随着他,即使我的心始终向往着他,然而他的心中甚至他的眼中从未曾映入过我的身影。他每一次唇角的笑意都不曾为了我,即使是寒暄也一次没有过。尽管如此,我依然还是喜欢他。他喜欢打球,我总会偷偷地在窗口关注,尽管他并不擅长,但是看到他灿烂的笑容,我便觉得整个球场充满了阳光。每天放学,我总会最先赶到车棚,看一看他的车还在不在,然后,偷偷的将自己藏在角落,等待他来取车,尾随他一起回家。我会随着他的速度踩着脚踏车,在他快到家的时候突然超越他,这样我就可以骗我自己,是他目送我离开。然后,我会在拐角处停下,将自己藏好,看着他的身形隐没在夕阳中。
我没有胆量走到他的面前,即使是简单的擦肩而过。然而能够远远的注视他,关心着他,喜欢着他所喜欢的,默默地为他付出,我也感到很幸福。
板刷的生日快到了,我很想送他一点东西,能够让他看我一眼,记得有一个我。那时候校园里正流行着十字绣,我熬夜赶工,绣了一个又一个,总无法让自己满意。经过几夜的奋斗,我仍然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但是时间不多了,于是我挑选了所有作品中稍为满意的一个,带着一份忐忑,等待着天亮,等待着对他说生日快乐,等待着能够看到他黑色瞳眸中倒影的是我。然而,到最后,我依然胆怯了,我不知道该对他说什么,我害怕他会用不屑的眼神看着我,我更害怕他会拒绝我的礼物、我的祝福以及我默默得不求回报的感情。但是,生日礼物一定要送给他,那里面是我全部的心声和祝福,无论如何我都要送给他。于是我选择了最愚蠢也是最安全的方式,我将送他的礼物交到学校失物招领处,让失物招领处的老师以失物的方式交给他。我不知道他最终有没有收到,因为我实在没有勇气探寻答案。看到失物招领处应该挂着我送他的礼物的地方空空无物,我只能鸵鸟地想是他拿走了吧。
朋友听我说了这样的事情,都笑得岔气了。是,我知道我很笨,我很胆小,只希望能远远的看着他我就满足了,然而朋友对我说,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你能亲手给他想要的幸福。但是,我一直认为默默地为一个人付出,默默地成全他的幸福,这对我来说才是最深的爱,最大的幸福。
至今为止,相信板刷仍然不知道有个我,仍然不知道曾经有个人迷恋他迷恋到疯狂,即使看着他和其他女孩在一起,只能一个人默默地将心碎收藏,还坚持默默地将自己藏在角落,祝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