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非常要好的女性朋友,她喜欢一位男生。那时,我们高一。
她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他。他的回眸足以让她三月不食肉味,会有一束暖暖的阳光照进她的世界。可是,他不曾回眸,无论她怎样高调得从他的身边走过。那时他她还没有勇气把饮料泼在他的衣服上,拿了衣服去洗。
不知道她是否表白过?刚开始我希望没有,女生追男生,无论成功与否都会成为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他和一个漂亮的女生牵着手从我面前走过时,我希望她曾表白过,大声说出“我喜欢你”。毕竟痛只是短暂的,遗憾却是终身的。
那个男生我曾见过好多次。中上之姿,星眉剑目、皓齿红唇,也是风流人物。况且他家世甚好。
每次,他从我们班窗口走过时她都会痴痴地笑,两颊绯红就像诗经里的“桃之夭夭”。那时的快乐很简单,可能只是因为他突然闯入眼帘的背影,总是必须深呼吸,平复不安分的心。
最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放弃了。高三华丽丽地来,呼啦啦地走。我和朋友高三又分到一班,不曾从她的口中听到他的种种,好像在她的世界里消失了一样。高三那年,她很努力。毕业后,我看到毕业像册的那个男生才想到这段公案。
年少时,我们可能会爱上一个人,或许“喜欢”更准确。那种感觉就如蜻蜓吻过的湖面,涟漪在心上慢慢荡开。时间久了,可能就消失了,也有可能被某人激起波浪淹没了、同化了。但如果要穷究起来,那份感情还是清清浅浅地存在。
曾经,我们少不更事,懵懂、求知、快乐、忧伤、彷徨。深深浅浅地爱过一个人。若干年后,是否有勇气说声“爱你,在我青春年少。”我们应该感谢他们,充实了我们的青春,否则记忆怎会如此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