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季的《歌手》,我捡到“宝”——杜丽莎。我这个年纪的,都是听着周董,五月天和billboard 长大的,年过六十,声音却依然纯净如水的歌手,可能杜丽莎对于我来说是第一个。
虽然已被淘汰,但是她却在我心里留下了一个太美太美的印记。
她年过六十,仍保持着如初婉转的嗓音。她已为人妻,却会在收到印有自己名字的手机时流下热泪,能在一曲《Vincent》之后闪烁泪光。她已为人母,却仍像个天真的小女孩儿,穿上美丽衣裙,搂着自己的丈夫一脸幸福。
我以为,她是一个没有吃过苦的女人,才能保住如此天真。
杜丽莎淘汰前的最后一场,她选择了《鲁冰花》,一首没有太多惊喜的歌,献给自己的妈妈,并且讲了她与妈妈的故事……
她17岁就出道在酒吧会所唱歌,如此小小年纪出来赚钱,可见家庭的状况并不优渥,甚至是清贫的人家。那时的演出服,都是妈妈一针一线亲手缝制。每场演出,都是母亲陪同在一旁完成。妈妈是想要给她一个美丽而没有意外的青春,在自己所能承受的最大范围内。
后来的杜丽莎,远嫁加拿大,也因此未能送母亲最后一程。
看完故事,听完歌,我已泪流。我以为,这是一个“富养女儿”的平和,却不想她的人生也有那么多坎坷。
日后,与一位年长我二十岁的友人谈及此事,聊到我们彼此对“富养”的见解。她说:富养不一定是经济条件的优渥,而是给自己的孩子留足了退路。
我忽然想起了我自己的父母,如此定义,我恐怕也算是“富养女儿”。
记得高考那年,填志愿表,一本第三志愿填了厦门大学,爸爸希望我能改成上海财大,这样我整张志愿表除了零志愿就全都是本地高校了。原因只是:你是个女孩子,我还是不希望你太早离家。这话从我不善言辞的爸爸嘴里说出来,我第一次觉得他们对我是不舍的。
出国交换是我第一次要离家半年之久,办签证那天,爸爸请了假陪我去大使馆。四个同去的孩子,我是唯一一个有父亲陪同的,而这件事对于我来说真的是司空见惯。以往我考试、竞赛,哪一次不是父母陪同。同去的同学看了很羡慕,轻声跟我说:“看得出来,你父母肯定很疼你。”这是第一次,我了解了“生在福中不知福”。
国有银行工作两年,对于我这个爱自由的孩子身心都造成了“摧残”,我决心辞职。递辞呈前一晚,告诉了父母我的决定。这份工作,对于女孩子来说不可谓不稳定,这么突然的决定辞职,我心里也担心父母的不理解。爸爸却跟我说:第一份工作本来就是试错的过程,不喜欢就早早脱离,这是正确的选择。如果第二份不行,还可以换第三份。“我给你十年的时间,找一个你喜欢且能养活自己的事业,不用考虑我们。”
我想,我是幸福的,因为我是那个拥有很大余地和退路的孩子。在这样的年龄,还拥有着“任性”的资本,被支持每一个决定,被理解每一个想法。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会拥有这样的幸运,即便有富裕的家庭,却不被允许有更多的选择,要遵照父母的意志和价值观去展开自己的人生。这未必是一种幸。
而我,来自一个中产家庭的“富养女儿”,能够被父母尊重和倾听,能够被最亲爱的人所谅解。这是我最大的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