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概说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强大的国家,他的影响力和实际权力在今天的人类世界中大概是无人可以匹敌的。但就人类大历史的角度而言,美国却没有什么别特重要的地位,他只不过是英国文化,或者扩大一点说西方文明的种子在一片广袤的新世界,北美大陆上生根发芽的结果呈现出来而已,美国只是这种文化的一个自然延伸,并不是什么特立独行的新鲜事物。
再加上他较短的存在时间,实在是也没有什么太多可以挖掘的内容,所以,在本书中,我把他列为英国历史的一个篇章,而不是单独的一个部分应该还是合适的。以下我打算先来介绍一下美国社会基本伦理原则的来龙去脉和建立在其上的美国政治生活的框架,然后再来介绍几个美国历史上几个重要的,有影响力的人物,主要是美国总统,通过他们来了解一下美国社会近200年的变迁应该就差不多了。
美国的早期移民历史和殖民史就不讲了,直接从美国建国开始说起。
众所周知,构成美国宪法原则的重要文件【独立宣言】一开始就开明宗义地阐明,一切人生而平等,具有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天赋权利云云。你当然不能说这个诉求是不正确的,可老实说,这种提法显然是抽象和教条的。我们都知道,所谓平等,都是在特定标准下才能予以确定的,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等。抽象地谈平等是没有意义的,甚至虚妄的。美国人自己到了建国150年后的20世纪中叶也没有给黑人兄弟所谓的全面的平等待遇啊,这不就是在扇自己的脸么。
英国人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所以他们一直以来都不太瞧得起这些新大陆的移民,显然他们还年轻,少不更事。所以才敢拿这些狂妄,无知的口号来充当自己的立国原则。
先前说过英国的政治制度的原则,我们来和美国的做一个对比就会更加地明确这一点了。美国是所谓三权分立的制度安排,即我么所非常熟悉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三权分立。表面上看,这是高度民主的权力运行规则,非常符合现代人要求一切都公开公正透明的口味。可是,可悲的是,这三种所谓的权力其本身就是需要进行定义的,或者说是抽象的,这是三个本质上就不具体存在的对象,所以显然它们是没有生命力的。透明倒是足够透明,但是要谈公正那就有点扯淡了。
这就好比我们一群人坐在一块讨论某个人是不是性感一样,最后只能沦为无聊的争吵罢了。不过这也让我们能够充分理解为什么后来的美国人那么热衷于向全世界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念,说愚蠢可能是过分了一点,他们主要是自己把自己给忽悠了。
将美国的政治原则和大英帝国的对比一下就会更明晰二者的差别和高下。前面说过了,英国人一直以来奉行的也是三权分立的原则,只不过英国人看重的是具体的三种权力的安排,即国王,议会和政府的互相牵制和协调。英国的三权分立是鲜活的,它能随着历史地变化进行相应地调整而不至于崩溃,它所扎根的这个国家是一个真正有生命力的国家,大英帝国的历史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至于美国,老实说,我个人很不看好他的未来。
当然,作为英国文化的直接后继者,美国社会还是继承了相当多的英国文化和社会的特点。比如最为明显的就是对英国案例法体系的继承,这让美国获得了他后来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社会管理的弹性。教条的,僵死的宪法原则加上具备相当弹性的普通法实践,这一切让美国社会呈现出一副光怪陆离,五彩缤纷的样子。有人将现在的美国称之为当今世界的“罗马帝国”,应该还算是合适。就是不知道这个“罗马帝国”崩溃以后,世界上将会呈现出一番什么样的情形呢?
也许有朋友要问,你将美国说得如此之不堪,那你怎么解释美国近几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在全世界所占据的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地位呢?
其实,这并不矛盾,美国在全世界的这种地位只是代表了其背后的西方文明在世界历史进程当中的作用而已,在一定程度上,美国完全可以被视为“大英帝国”的继承者,只不过这个继承者更多地是以自己巨大的体量,或者说纯粹的物质力量胜出而已,所谓地“略输文采”,他完全没有先前的大英帝国身上的那种哪怕是带着诸多傲慢的个性魅力。美国所产出的文化完全是世俗和流行的文化,他只是在迎合这个时代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引领时代风气之先。
一句话,美国是西方文明的最高阶段,他和真正的创造力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