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翻《包公案》,忽发现一个有趣的词,叫做“浇友”。此词出现在《咬 舌扣喉》篇中,包公给犯案的这位“浇友”下了一段审语:
审得朱弘史,宦门辱子,黉序禽徒。 当年与如芳相善,因庆新房,包藏淫欲。 瞰夫被掳, 于四年六月初八夜,藏入卧房,探听陈氏洗浴, 恣意强奸, 畏喊扣咽绝命。
翻译成白话文是“经过审问,朱弘史是一个有辱门厅的官宦子弟,也是个学校里上学的禽兽。当日和如芳关系很好,如芳新婚庆祝洞房,看见如芳妻长得漂亮,就包藏淫欲。在如芳被掳的时候,四月六日初八夜,藏在卧房,偷听如芳妻子陈氏洗澡,存意强奸,害怕陈氏叫喊,掐住脖子使陈氏窒息而死”。
包公的审语基本说了“浇友”的几个必备条件:第一、两人相熟,最好还是同窗学习的;第二、这个人心术不正,看见自己喜欢的,在可能条件下会想方设法得到;第三、此人做事不择手段。
故事情节大概是这样的:说是陈氏老公如芳结婚后,为求功名去考试,无奈时运不济,在赴考的路上遇到了打劫的倭警,不仅抢了钱财还扣了人,唯有奴仆程二跑回家里,回家后告诉了陈氏,陈氏欲携子去找如芳,怎奈出去后家中无人持家,所以就在家留守。按照书中所说,陈氏在家中是“执守妇道,出入无三尺之童,身旁惟七岁之婢”的贞洁女子,朱弘史为了占有陈氏,偷偷爬进卧房,在陈氏洗澡的时候突然出现,用自己的舌头堵住陈氏嘴。因身子被玷污,陈氏紧紧咬住朱弘史的舌头,朱弘史吃疼,掐住陈氏脖子使其窒息而死,而朱弘史舌头上流的血也倒惯进了陈氏的喉咙。
在故事中,包公再一次展现了民间认为的阎罗身份,在审堂的时候困意突来,然后梦见一直大蜘蛛,确定罪犯姓朱,在此基础上抽丝剥茧,得以破案。
被神话的包公破案具有传奇色彩,也是民间一种美好的想象。但是,如同朱弘史的“浇友”却实实在在的存在。打开各种浏览器,稍微搜一搜,这样的事例铺天盖地,不停刷屏。所以呀,交友须谨慎,损友尚可,如果遇到那种风情浇友或者其他什么浇友,人家一泡尿确实够你喝几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