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箫剑
小时候的我们,没有什么特别的精神食粮,但凡识点字不讨厌读书的,大多喜欢看看小说;况且,那时每天广播电台常播放《射雕英雄传》、《白发魔女》、《多情剑客无情剑》等武侠小说故事,因此也就成就了许多武侠粉丝。
最出名的武侠小说家当数金庸、梁羽生与古龙了。因他们,我们心里藏着一批形象极鲜明的人物: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貌似玩世不恭实则至情至性的杨过,敢爱敢恨喜恶分明的白发魔女,风流倜傥足智多谋的陆小凤……
在武侠小说中我们懂得了许多:五岳、峨眉山、武当山、青城山、崂山,草原,大漠;同时我们懂得了何为民族大义,何为家国情怀,何为人性。可以说,藉着武侠小说,我们初步完成了爱国主义及伦理道德的启蒙教育。
我们因此而骨藏侠义。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如是不报,时辰未到。典型的因果论,依据佛理看来,不能不说,多少有点道理。
且说,某日。我们的文学群突然聊起武侠小说来了。话题源于一位男同胞的照片:苍穹之下,Y哥一袭蓝白色登山衣,手执登山杖,以金鸡独立之态于高山之巅。
他嚷嚷:“谁与争锋?”本是玩笑话,但居然真有人跳出来应战:“我懂剑术,你真能打?”
“真懂?学哪派的?”
“没哪派,看完武侠小说之后我自己做了把木剑,买了本《武林秘笈》,自学的。”对方嘻嘻地笑。
平日里极斯文的木木突然冒出一句:“我会打架,小时候常常打,一直打到初三。”
大伙儿愣了一下,都不由乐了。另一女子云天不甘示弱,笑说:“打到初中,算什么啊。我从小学打到高中,女汉子之名源于此。我妈说淑女不能骂人,但没有说不能打架,所以当我路见不平时,我只好和别人打架。”
大伙儿哈哈大笑。这时,群里的暖男天涯发声了,他说自己为练铁头功把头都撞肿了,又说自己曾亲自造弓削箭,他造的箭能射下小鸟来。
“我当年还写武侠小说,可惜没坚持下去。”
大家谈兴渐浓,气氛渐烈,时尚女生天空蝴蝶结也来啦,她说:“初中时咱班有个男同学可帅了,他耍剑耍得特别好。那时我是文娱委员,还特意地给他编了个小品,让他一展舞剑的风采……”
“特意为他编小品?故事之外似乎还有故事哦!”有人逗趣她。
她笑而不语。
见大家聊得这么开心,我也就决心爆爆料,把自己小时候的英雄事迹说出来。
“谁给我打赏红包我就讲个我打架的故事给你们知道。”我捂了嘴笑。
结果还真的有红包飞出来了。咱说到做到,清清嗓子,且听我娓娓道来。
话说,小时候的我可喜欢看武侠小说了,爸爸也喜欢读书,但他要我们读历史书读古诗文,他认为武侠小说与言情小说都是闲书,读了无益,不赞成我们读,因此,家里是不会出现这一类型的书的。
可电台都在讲故事啊,但每天只讲半个小时,想知道下文须得下一天,等待的时间实在太漫长。同学满英的哥哥买了许多武侠小说,她家离我家有一公里许,我便常常步行到她家去借。因为同样酷爱读书,我把她视为知己。书看多了,不知不觉就迷醉其中。居然梦见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侠,游走天涯,打抱不平,行侠仗义。梦中跑着跑着就飞起来了,因为情景太真实,有时竟不知庄周梦蝶蝶梦庄周。
现实生活中,看到恃强凌弱的事情,由着少年的性子,我也往往禁不住要挺身而出,匤扶大义。
话说,我父亲是村里舞狮队的教练,懂武术,家里存放着一些狮队用的兵器,有红樱枪,有双钩,有三节棍,还有方天画戟。夏夜里爸爸要把一身本领传给儿子,他让哥哥在晒谷场扎马,打洪拳,或是南拳。
我常对哥哥表示不满,“为什么爸不教我呢?不公平。”
“女孩子学什么功夫啊。”他简直不屑于与我多说话,骄傲地一转身就走了。
哼,看不起人。
父亲在晒谷场教哥哥,我躲在一边观望,把招式记在心里,偷偷地学!
回想起来,父亲也没有说过不教我,我为什么不主动要求他教我呢?
小时候,对父亲是又敬又怕的,简直不敢主动去谈话,更别说撒娇了。
后来哥哥想练轻功,他向朋友借回来两个很重的沙袋,练功的时候,他把沙袋分别绑在两条小腿上,扶着墙沿着楼梯上上下下。他说,这样负重行走,等哪天行走如飞时,再把沙袋扔了,就可以身轻如燕飞上屋檐了。
我听了,羡慕之极,乘他在不家的时候,我就偷偷地拿了他的沙袋来练习;别看我是女孩,可是我有恒心有毅力有决心有行动啊。你看,电视里小说里的侠女都会飞,一袭洁白轻纱长裙,在风中扬起,神仙一样……多美呢!
当我绑着沙袋艰难走楼梯的时候,都用未来的美好来鼓励自己。
如此一来,心理是超级强大的,虽然我比一般同学小了一两岁,同时也是全班个子最矮的,但有我浩然之气呢,当然容不得别人欺负了!
初一。那时候,班里男生最喜欢用一种方式逗女孩玩,他们抢了女孩的东西,故意招摇,逗她们追过来抢。在我看来,这太幼稚了。我想:报告老师,或是不理他,他无聊,自然就还回来了,用得着去追着抢吗?
而这一天,居然真有人涎着脸,拿了我的文具盒就是不还。不但不还,他还嬉皮笑脸地拿起铅笔盒示威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还不时地故意用铅笔盒的一角轻轻拍我。望着他脸上的雀斑,我气坏了。
“真不还?”
我一下子从座位上弹起来,出手就抢。他把文具盒向上一举,然而他哪够我快,我一绕手,转了方向,以极快的速度把手搭在了他的臂上,在他反应之前,已经眼明手快把他捉住。那时穷,许多人穿打了补丁的衣裳,事有凑巧,他的衣袖上有个破洞,还未来得及补,而我的食指恰好落在这个破洞上,也不是故意的,却又是很自然地一扯,他的衣袖自然便被我撕烂了。
咳咳……
随着“嘶”的一声,嬉皮笑脸的他发现衣袖已破,细长一片破布伶仃地飘荡着。他的笑容立马凝住,嘴扁下来了,他把笔盒还给了我,哭丧着脸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趴在桌子上,好久没有抬起头来。
好吧,我同情你,我也不是有意的。
然后,我的额头上似乎刻着几个字“不可冒犯”,没有人再敢惹我。
次日,我忽然从抽屉里摸出一封信来,信中对我夺铅笔盒的事表示欣赏。竟然是班里最调皮最喜欢打架最常被老师批评的男孩子写的。
我的审美趣味与老师的一致。既没有回信,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平日里既不与他说话,也并不因此多看他一眼,我只看书。我把小说偷偷放在抽屉里,看懂新授知识及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后,我就偷偷看课外书。 而他却并不在意我的冷淡,每隔一段时间,他就给我写一封信,塞进我的抽屉里。
校运会。长跑。四去观赛的我偶然发现了长跑参赛队员里有他。只是心血来潮,我大声冲他喊:“xxx,加油!x×x,加油!”他本来跑得漫不经心,一听到我的呐喊声,循声望来,发现了我,双眼霎时闪闪亮,突然就加速起来了,跑得就像飞毛腿。
他夺了长跑冠军。
这大约是他在学习生涯里最辉煌的荣誉了。
然而,校运会后,一切如常,我并没有与他多说一句话,对他的态度也没有仼何改变,我最爱的,依然是书。
他整整给我写了两年的信,直到我升上高一,在新学校里,我还收到过他的最后一封信:他说他准备踏出社会了,要向我道别。
午后,阳光,大榕树。我握着那封道别信,有点感慨,默念一声“珍重!加油!”然后,把信撕掉,轻轻放进了垃圾桶。转身,继续追寻心中的梦。
……
文学群里的喧哗声渐安静了。
晚上,与一好友聚餐,我问:“你以前不是告诉过我一个晚上偷偷溜出去练功的故事吗?再讲一次。”
“咳。”
他一本正经地说:“这故事我一般不告诉别人。”顿了一顿,他才笑咪咪地接着说:“因为别人不懂欣赏!”
“想当年,我要练的主要是轻功啊!为了练好绝世武功,我先是剪下几块破布,用缝纫机缝成带裤腿的薄底快靴,缝好后,找两根麻绳。到晚上,大家睡着了,我把快靴穿好,用麻绳一圈圈把裤腿缠好,再扯过一块破布把面蒙上。穿好这袭夜行衣,乘着月黑风高,夜深人静,我悄悄溜出家门,溜到村子后面的荔枝林里,飞跃啊,穿越啊,攀爬啊,轻喝一声从荔枝树上刷地跳下来啊……就跟少林小子里的主人公差不多吧!”
他还没说完,我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了。
他不动声色地微笑望着我,感叹地说:“可惜的是,那薄底快靴不太顶用,从树上飞身跳下来时,脚都被瓦片扎伤了。”
窗外月光悠悠,我们仰望星空,神驰万里,恍惚间又成了追风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