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指南》参与编写者陈浩军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场关于《贯彻指南——让孩子的童年幸福》的讲座,在课程中陈浩军老师讲到了在教育孩子过程中要尊重和凸显孩子的主体地位。
我也一直都向家长传递这种思想,所以深深的认同陈浩军老师的这一理念。
当我们把选择权利还给孩子时,孩子的发展将有无限种可能,有时孩子们的一些想法可以完全超出我们的想象,会让我们诧异,“孩子都想到了,我怎么没有想到,孩子这样选原来他们是这样想的啊!”
简单点说尊重孩子的主体地位可以理解为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孩子有自选、自主、自由的权利。
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教师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所有的父母也应该要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能够有自己选择,自己做决定的权利。
“你今天就穿这件衣服听到没有。”
“你那样做不行,就按照说的去做。”
“听我的还是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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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是很多家长在生活中会对孩子说的一些话,有些家长总是一味的觉得,自己的孩子还小,他们什么都不懂,自己吃过哦对盐比他们吃过的饭还要多,所以不断的在替自己的孩子做着决定,对于孩子的选择不是无视就是否决。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妈妈答应自己的孩子给他买一个小宠物,到了宠物店后一个孩子想买一只小金鱼,但是家长觉得金鱼容易死,不好养,便对孩子说金鱼有什么好养的,我给你买只乌龟吧,乌龟好养还活得久,金鱼又不漂亮,孩子不愿意买乌龟,就是想买金鱼,如果你家的孩子想自己养一只小宠物,你是尊重孩子的意愿还是替孩子做决定必须要养什么呢?
很遗憾的是这位妈妈的处理方式是后者,而且是用简单粗暴的呵斥要求孩子必须要买乌龟,不然就不买了。
生活中有多少家长在控制着自己的孩子,让自己的孩子必须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为人处事,孩子的每一步都必须按照家长自己的意愿走,把只有孩子按照家长的意愿去做当成是听话,反之则是不听话。
试想一下,一个人的一生竟然掌握在他人的手中,这是多么的恐怖。
家长们总是觉得孩子还小,不懂得安排、选择自己的事情,但父母如果总是过度剥夺孩子的这一权利,什么都替他做主,什么都帮他做好,长此以往孩子肯定会变的没有主见,做什么都前瞻后顾,甚至唯唯诺诺,犹豫不决。一个没有主见的人,什么都是听他人的的人,以后的工作怎么办,以后成家怎么办?
看到这里,有些家长可能会不认同的说,什么都让孩子自己选择,那要我们家长有何用?
有这类想法的家长可以翻翻我以前的分享看看,这也是我一直以来都在强调的一点,就是无论什么都应一个度,过了不行,没有也不行。当然,这个度是比较难把握的,但是我们依然可以通过一些判断的方法来决定这件事情是尊重孩子的选择,还是给孩子一些适当的建议(具体方法可以参照《是让孩子自由成长还是告诉他们规矩》//www.greatytc.com/p/275a18ec87d9)。
我们也可以在把决定权交给孩子时同时把他做出这个决定后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告诉他,比如,有的孩子在饭点时不想吃饭,所以选择不吃饭,那对于孩子的这种选择我们也可以尊重,因为一餐不吃饭不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什么伤害或影响,但是我们必须告诉孩子,如果饭点不吃饭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就是饿肚子,必须要等到下一个饭点时才可以吃饭。如果孩子能承担这个责任那就尊重孩子的选择。
但是孩子做出一些会危害自己危害他人的选择时我们肯定不能放任不管,比如他选择去偷东西,选择去欺负别人时。
如果有家长正确的引导,家长也不需要太过担心孩子会做出一些伤害自己的或他人的选择,因为小孩子天生善良,除非是受家庭或他人的影响,不然孩子基本不会恶意的做出一些伤害他们的选择。
给孩子权利,让他们自己去选择,让他们做自己的主人,形成他们独特的属于他们自己的人格,当孩子遇到困难时尊重他自己想出的决绝问题的方法,也许他的方法在你看来可笑至极也不要剥夺他主动解决问题的机会。
孩子的未来有无限种可能,请不要因为家长的过多干涉让孩子的未来变得一眼就望到了头。
最后把课程中陈浩军老师的一句话分享给大家:
“幼儿是发展着的能动的个体,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他们是以主体的身份在与外部世界相互作用的各种活动中发展自己的。”
也希望每一位幼教工作者、家长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能还给孩子们一些他们的自己权利,让他们能更成为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