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字是应女儿的要求写的,很是为难了一阵子。标题取自上一篇《女儿陪我学〈论语〉》,却与学《论语》没有关系。而且最多三百字就能写完,这可不够我在《简书》上投稿的字数要求。
但女儿要求写,只好动笔。
事情发生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伸手不见五指,如果大家都不开灯的话。所以,孩子尽管胆小,这次却无丝毫惧意。
因为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
最重要的,我们没去外面黑漆漆夜色里瞎得瑟,而是待在温暖的家中。灯火通明的家,为我们隔离了黑夜,带来了温馨。
“爸,背一遍那个‘孝弟也者’。”
看来这个小朋友还很尽责,既然要陪爸爸学《论语》,就一定要坚持做下去,我很欣慰。
于是从“有子曰”一直背诵至“其为仁之本欤”,整段下来一气呵成,语言通顺流利,声调抑扬顿挫,浑若古代私塾的老夫子附体,我很得意。
这次小朋友并没给我最后一句强加一个“也”字,也没其他捣乱行为。很是意外。
只见她若有所思的样子,口中喃喃自语着,然后做惊醒状:“原来我背诵对了!”
看来是她自己也在背诵,担心有错误,才用我来对照一下。
这让我很受伤,但也很欢喜。
受伤的是,原来她不是陪我学,而是利用我陪她学。欢喜的是,在没任何监督情况下,她竟然开始偷偷自学了。
“你都怎么背的,说来听听?”我好奇地问她。
“学校组织放风筝的时候,一时无事,我就高声朗读起来。”
“为什么不是默诵?”
“大声读出来再回到耳朵里,这样背诵效果最好。”
我一面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她,一面用担心地口气再问:“那别人是否以为你是发神经了?”
“对呀。他们都让我不要读,我偏偏还要大声读。”她一脸得意的表情。
我不由得对这位小朋友肃然起敬了。
比身边人更加努力地对待生活,原本就容易遭到白眼和不理解。要么重归浑浑噩噩,要么坚持到底,直至为浑浑噩噩之辈所仰望。
她还这么小,就已掌握了这个道理,我很欣慰。
然而这次要写的并非学《论语》,而是与此无关的“番外”事件。
我俩背诵交流了良久,已是很晚,到她睡觉时间了。按然贯例,睡前要洗漱的。事件就从这里开始了。
不知道是否所有小孩子都不喜欢洗漱,至少我家如此。庆幸的是,自打给她换了电动牙刷,对于刷牙一项变得认真了许多。
然而,并没有电动洗脸器,这直接导致她的洗脸仍是个问题,仍以应付事儿为主,仿佛洗的并非她自己的脸,而只是聊作抚慰我们当父母的那点可怜的心。
把水草草撩到脸上,动作幅度小得可怜,以致于我都怀疑她的脸有没有被水打湿。即便这样,也最多撩两下,然后很认真地用毛巾擦脸,而且用的是标准的擦脸手法,以免破坏皮肤。
用很认真的擦脸动作蒙蔽我也就罢了,毕竟脸还湿了两下,当然,或许是一下。但今天她又用了一个假动作来骗我,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刷完牙,照例要漱口。眼见她鼓起了小腮帮子,口中反复运动几次,一张嘴,扑地一声把水吐了出来。然而,扑地一声是有,水却没有一滴。
扑地一声是有,水却没有一滴。
感情她漱口都不带用水的。
小朋友,你是在逗我吗?
闻言她也笑了,“爸,这件事你一定要作为番外篇写到我们学论语的故事里。”
“这跟学论语有半毛钱关系?”
“要写嘛。”
“《简书》投稿要800字以上呢,这点小事也凑不够800字呀。”
“要写。”
“好吧。”
于是就写了以上这些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