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我家不远有个女邻居,就要回东北了,她和我邻居住着,也有一两年了,但我是外来租房的,天天上班,所以难得见着她。
女邻居是外地人,她现任丈夫是当地人,俩人是二婚。现任丈夫有10间屋,有一个儿子,女邻居也带来了一个儿子,二十多了。
最近听说,女邻居和这个丈夫又离婚了。她要求丈夫给她儿子两间房,并签字画押。她们娘们来到异乡,就要两间屋,委以安身,达到"安居〃的目的。有了踏实厚重的归属感!
她丈夫答应给,但不签字,说,肯定有她的份。男人的孩子不给,这的房价这个高,两间屋,如果拆迁,就换一套楼啊。这好歹也是,新一线城市,一套楼,价值六、七十万,甚至更多。
如果房价没有这么高,女邻居也不能拿婚姻来赌啊。也是,和男人过了有四年,能没有一点感情吗?真应了一句话,爱情抵不过,生活的琐碎啊。有时候爱情在世俗的地位里卑微到尘埃里啊。
那一年在老家,有一个女人卖菜,就是离婚的,孩子判给了男方,但孩子还是总跟着她,宁跟要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卖菜女,又嫁了一嫁,说是俩孩子打架,又离了婚。那个男孩俊俊的。
有一句话说的好,无论哪个年代,平民百姓买个房,都远远超出他们的工资,勒紧裤带,贷款来买或借遍了亲戚朋友的钱。中国男孩子必须要有房的。所以再婚,无论男女,很多人不愿意找带男孩的,谁也不愿意为别人的孩子买单。
女邻居,回东北有事,然后再回来,和儿子继续打工生活奔明天!
我很佩服这样的女性,再苦也能为了孩子。宁肯牺牲自己的幸福!我并不支持一味地牺牲,但生了就要负责,母爱的伟大,也衬出母亲的悲哀!
男孩子该到撑起一片天的时候了,母亲把你养大,你要为母亲养老,不但不养老,母亲一把年纪了,还要牺牲自己的幸福,为你买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