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等等。这样的调整和优化,是基于对病毒变异和传播规律的把握和近三年来各地防控经验的总结,是符合我国国情、更加科学精准的举措。
大多数人看到“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觉着国家是否也和外国一样要与病毒共存,躺平、放开不关了,这是片面的,“二十条措施”不能只关注特定情况下减少集中隔离天数、取消入境航班熔断等措施,更要认识到优化调整防控措施绝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值得注意的是,“二十条措施”中强调: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等。其中还强调,要“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这些措施对于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应对不仅是新冠肺炎疫情都十分重要、十分关键,要准确把握这些政策要义,尽快落实。这对基层执行单位提高了要求,不仅仅是遇到疫情就封、堵、控,简单一刀切,要更加细致,分级,分类管理。
抗疫斗争是艰难,艰巨的。社会要发展,人民要生活,发展不能停止,疫情传播靠“一刀切”是切不断的,一方面,“躺平”不可取、“躺赢”不可能。我们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优化防控工作的部署举措,既不能以偏概全把“二十条措施”执行成十九条,也不能夹带私货、层层加码。面对疫情防控大考,要有担当,也要本领,惟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