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书我们把四种逻辑谬误中的第一种——相干谬误,大体上介绍了一下。本文是该系列的第二篇,给大家讲解不当归纳谬误
不当归纳谬误
相比于相干谬误,不当归纳谬误中的前提和结论一般是具有相干性的,只是相干性没有充分到足以推出结论的程度。在相干谬误中的文章中,有许多生动有趣的例子帮助大家理解这种无关性,我们往往把原因归结到一些没关系的事情上,也就是在“找借口”。还有的时候,我们会把原因归结到另一些事情上,这些事情确实与结论相关,但如果仔细推敲的话,其实是在“强词夺理”。那么我们愚蠢的人类除了生硬地“找借口”外,还经常把什么样的事情当作“强词夺理”的理由呢?
无知
很多时候大家听到一些鬼故事,都会浑身鸡皮疙瘩,感觉这个世界上神秘的东西太多了,解释不了的东西也太多了。于是乎对不可知感到肃然起敬,于是乎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话
“现在科学也解释不了这些事情,你能说这些事情就不存在吗?很有可能它们就是存在的”
这个论断中前半部分没毛病,不科学的东西的确不能永远等价于不存在。但是!但是!因此就得到一个“很可能存在”的结论,这个推理过程就是典型的诉诸无知谬误。
有一些人也许觉得,我觉得这个不算是谬误啊,这么说很有道理啊,因为一切皆有可能!
OK,既然一切皆有可能,那么我们把刚才这个论证换一个说法,大家看看有没有问题。
“现在科学也解释不了这些事情,你能说这些事情就存在吗?很有可能它们就是不存在的”
既然一切皆有可能,把否定和肯定调换之后,这句论证依然很有道理。推而广之,一切包含可能性的论证皆真理了。
可是再深入地想一下,如果一个东西是否存在不论怎么说都有道理,那么这个东西存在的可能性还有什么意义呢?也就是说,“一切皆有可能”很对,但是没有意义。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没有意义的情景,我们不能以“不可知”当作其可能性的证明。
现在由于Alpha Go的事件,人工智能威胁论又开始成为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但在讨论中有一种逻辑是我们应该避免的
“因为你无法知道将来人工智能会发展到多么可怕的地步,机器人可能会变的非常聪明以至于先是隐藏自己,最后消灭全人类。所以人工智能对人类是一种非常大的威胁”
类似这种神秘主义、阴谋论的言论依然充斥在当下的大众舆论之中。
不过,诉诸无知谬误是有例外的,最常见的场景出现在刑事法庭上。在证明一个刑事法庭上受指控的人有罪之前,必须先假定他无罪。也就是说,判定一个人有罪的过程就是否定其无罪假设的过程。这么做的原因是,当我们对一个是否有罪处于无知状态时,我们要么假设他有罪,要么假设他无罪。但是,把一个无罪的人宣判为有罪和把一个有罪的人宣判为无罪,前者的错误要严重的多。
不当权威
有时候当我们实在没有什么借口可以找的时候,我们会绞尽脑汁想想有谁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着急的时候,甚至也不管不顾这个人是什么背景,跟自己的事什么关系。所以便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
"我觉得咱家电脑坏了就是受潮了,人家隔壁老李过来看也是这么觉得。你要知道当年老李是修锅炉的专家。"
判断电脑是何原因坏的权威应该是电脑维修专家,而不是一个“当年修锅炉的专家”。
这个例子看起来太简单了,而且感觉是长辈那代人才容易陷入的谬误。其实不然,我们在写程序的时候也经常干这种事,最常见的就是查文档。我们在使用框架和工具时遇到一个不懂的参数或命令时,首先去查的是搜索引擎搜出来的博客,内容往往是某某人使用这个框架工具的心得总结,但不论怎么讲,第三方的解释始终属于对第一方解释的转达。它在一定程度上算作权威的补充,但不能当作权威本身。所以我们在搜索问题时,应尽量先把范围聚焦在官方文档里,只有当全面了解了官方对该问题的解释后,如果依然无法顺利解决问题,我们再参照其他第三方的解释,并且只能把它当作一种参考。一切以权威为准。那有的小伙伴就反驳了,“有的官方文档写的都是错的,完全驴唇不对马嘴”,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是一个开源软件的话,其实它的最权威的“文档”应该是它被运行的代码。而真正那种只能靠试探来了解其功能的工具还是属于少数的,如果真的使用了这样的工具,也许此时应该考虑另换工具了。
这种寻求最权威的思路也就是大家常说的Single Source Of Truth。
诉诸不当权威谬误在生活中其实也非常常见,尤其是广告中,你会看到一个女人被一个豹子追,最后这个女人拿出一瓶糖浆——哦,原来是豹子想喝的糖浆就是好糖浆。还有罗纳尔多举着一盒薄荷糖傻笑,这种时候可能人的本能反应是,哦,罗纳尔多这种明星都笑了,这个薄荷糖应该对嗓子很好吧。你看,在国内想个广告创意是不是真的很简单。
虚假原因
虚假原因也叫做无因之因(Non Causa Pro Causa),指的是一类非常容易被当作原因,但实际上不是原因的事情。这个很神奇,也就是说,推理的错觉中,这一类应该是最容易被迷惑的。其中常有两种谬误,一种叫“缘出前物(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一种叫“滑坡(Slippery Slope)”。
缘出前物是指人们在无理可循时总是把时间上先后发生的两件事关联在一起。我记得小时候,男孩子都比较喜欢日本热血漫画,对里面各种控制大自然的技能非常着迷。有一次我发现,当自己把两只手掌心向上慢慢托起的时候,身边就会有一阵风吹过。之后又有好多次也是这样,只要我一抬手过一会就会刮风,非常神奇!由此,我觉得自己拥有了控制风的超能力,经常放学回家路上,摆出两只手向上托的动作,嘴里还呼呼呼地配音。很中二对吧?
那时我就觉得,因为我先是摆一个动作,然后过一阵就会刮风,所以我施法动作就是刮风的原因。这种时间上的先后顺序特别让我相信此事。
这个和古代人们日食拜天狗是一个道理。甚至,现代的人生四大解决方案也属于此——多喝热水、重启试试、不行就分,喜欢就买。
这一招在封建迷信领域真的是屡试不爽,记得当时有一段子就是讽刺假太极掌门雷公,“受到雷公内力,百年后必死!”
滑坡谬误在之前的文章中有提及,指的是一种夸大一连串事情发生可能性,甚至转化为必然性的谬误。比如鲁迅先生在《小杂感》里提到过的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中国人的想像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
想想如今这些卫道士依然不少呢。
对一件事的连续发生有时也会产生滑坡谬误,比如
“我不能借你钱,因为你今天借我钱,明天肯定还要借,明天借了后天还借,这么下去我就破产了。”
举这个例子不是鼓励大家借钱,而是希望有时候我们给别人的理由能够足够的合理。
滑坡其实也有例外,比如关于“吸毒成瘾,吸一次就会想吸第二次”的例子比比皆是,其中的因果关系是有逻辑并且很强的。还有一种是在基于判例法的法律体系中,对某些首次出现的案例量刑时比较慎重,因为它的确会影响到之后的类似案例的量刑。
总结以上两种虚假原因谬误,你会发现我们对于“原因”为何物,其实是很模糊的。这其实也是一直以来困惑着从古至今的哲学家们的范畴。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给“原因”这种东西做了分析,他认为,世界上一种有四种原因(著名的“四因说”),分别是
- 质料因(Matter - material cause):即构成事物的材料、元素或基质,例如砖瓦就是房子的质料因;
- 形式因(Form - formal cause):即决定事物“是什么”的本质属性,或者说决定一物“是如此”的样式,例如建筑师心中的房子式样,就是房子的形式因;
- 动力因(Agent - moving cause 或 efficient cause):即事物的构成动力,例如,建筑师就是建成房子的动力因;
- 目的因(End 或 purpose - final cause):即事物所追求的目的,例如“为了安置人和财产”就是房子的目的因。
轻率概括
轻率概括又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不当归纳谬误的,它指的是从关于某类一个或少数几个元素的知识得出关于这一类所有成员的结论这一类谬误。也可以理解为它过多的考虑了偶然因素,因此也叫做逆偶然(Converse Accident)(相对于之后要提到的偶然谬误),具体例子比较容易理解
“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这个经典结论不停地被姑娘们论证,但取材往往都是自己经历的或者听说其他人经历的一段不合适的感情,由此得出所有雄性人类在品格方面都有问题的结论,即是一种轻率概括。同样的例子还有诸如地域歧视等。
还有一种轻率概括的例子,经常以一种自欺欺人的形式出现。
“都说抽烟有害健康。可是人家老李抽了四十年的烟了,依然活着很硬朗。”
当这种偶然特例与自己有关时,轻率概括就变得不那么容易察觉了。许多初级的产品经理在做设计时经常犯的一个错误是把自己的喜好扩大地认定为全体使用者的一种倾向。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有的程序员总觉得自己写的软件很厉害,但却始终没有太多人用。
解决不当归纳谬误
解决这一类谬误的方法恰好与相关谬误相反——解释清楚其归纳的不当之处往往比较困难。这种时候,使用其相同的谬误并使结论倾向于自己这一边是一个四两拨千斤的不二法门。
历史上的经典案例来自于伽利略
当伽利略用他的望远镜看到了月亮上的山脉和山谷,并力图向他那个时代的主要天文学家们进行证实时,他的批评者给出了一个在科学史上著名的诉诸无知论证。那时的一些学者绝对相信月亮是一个完美的球形,正如神学和亚里士多德学说所长期教导的那样,他们争论说,虽然我们看到的那些东西好象是山脉和山谷,但月亮实际上必定仍是一个完美的球形,因为它所有明显不规则的地方都一定充满着一种看不见的水晶般的物质——这是保全天体完美性的一种假说,而伽利略并不能证明这是假的!据说,伽利略为了揭露这种诉诸无知论证的荒谬,仿照它提出了另一个同类的诉诸无知的论证。由于并不能证明那种设想的充满山谷的透明水晶物质的存在,他提出了一个同等可能的假说:那种看不见的水晶覆盖物上存在更高的山峰——但它是由水晶构成的,因此是看不到的!他指出,他的批评者也不能证明这个假说是假的。
这是一种针对诉诸无知谬误的强力反击,同样对于不当权威、虚假原因和轻率概括,你依然可以构造一个同样不合理的“权威”、“原因”和“个例”来得到一个反向的结论。这种时候,应该避免针锋相对的反驳,可以尝试只是客观地把推理过程展示给对方看,让他自己明白其中的谬误反而是一个更明智的论证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