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
又名宗教法庭,专门用来审判异端邪说的场所。最臭名昭著的是罗马的圣宗教法庭和西班牙的皇家宗教法庭。前者把魔爪伸往欧洲各地,在北面烧死了圣女贞德,在南面烧死了乔大诺布鲁诺,后者控制局部地区,监督伊比利亚半岛和美洲殖民地的异教徒。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它们手段相当高明,表面上并没有亲手杀死任何人。异端分子被送到非宗教的官方手上,官方可以用他们合适的方法处置这些异端分子。不过官方如果没能将异端分子处死,便会招致许多麻烦,失去教廷的支持甚至被逐出教会。少数侥幸没有移交给官方,等待他们的命运则是无穷无尽地长久关在宗教裁判所的黑暗牢房里惨熬至死。比较起来,许多罪犯宁愿将各种罪名索性大包大揽下来,以期被判处异端邪说罪在火刑柱上痛快一死而早日脱离苦海,也不愿在黑牢里缓慢发疯恐惧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