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因为一档节目《朗读者》,而疯狂爱上了朗读,所以到处寻找素材。干脆把压箱底的高中的课本一股脑儿地翻了出来。
拍拍书本上,由于岁月长久,积攒了的浅浅的一层灰。
翻开书,有一种浓厚的陈书的味道。有些潮湿,挑个日头好的天气,摊在阳台上,暴晒上两小时便可拿起来,入情地朗朗读上几句。
这种感情很是微妙,仿佛手里捧着的不是书,而是一位许久不见的老朋友。又开始怅然谈心,诉说那段过往的年少不羁。
在投简历的时候,主考官一般都会问我,请问有什么爱好和兴趣?
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读书,写作。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大脑回路里,已深深地刻上了这四个字。我可以在别人问我的时候,不假思索地说出这一串。
小时候和母亲一同去新华书店,我还够不到柜台那样子高。母亲就抱起我让我隔着玻璃窗挑选。后来我自己能去新华书店了,一坐就是一下午。
爱读书当然不是件坏事,要是以前我肯定说是好事。但是期间我犹豫了,读书渐渐好像也不是以前那样子褒义了。
当我做错事时,或者做的事情不符合长辈的心意时,他们会冒出一句话:读书读多了,书呆子。
而且社会上对待读书之人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宽容了。你的身边是否有一个人是因为读书读傻的?反正,我有。还不止一个。
第一个是我们村上捡破烂的,按我们数学老师说,她以前认识他。那时候,他是村里唯一一个能考上清华的,也就是靠知识有出息的人。但是他当时跟自己喜欢的一个女孩子表白,被女孩拒绝了,所以意志消沉,每况愈下,最终选择退了学,当起了剃头师傅。
渐渐地,经历几次感情失败以后,他就完全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他们说他脑子想偏了想傻了,然后就成了真正的呆子。
每次看到他走在路上,蓬头垢面的,肩上背了一个麻皮袋子,嘴里念念有词。整天早出晚归地去街上捡破烂,打包好藏在家里。于是,他这一生都与书无缘了,成了活在自己塑造世界里的人儿。
还有一人,我见过一次,是我舅舅的同学,我也喊他舅舅。我母亲说他当时因为成绩优异,被保送进了上海复旦大学,但是由于那里的学习压力太大,他不堪重负,一夜白了头。
自那以后,他就整天犯头晕的毛病,什么书都看不见去。最后,只要一看到书,就开始暴躁。经医生检查结果鉴定,他是得了抑郁症。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怎么也不见得好转。原本就并不活跃的他,变得越来越内向和自闭,和谁都不愿来往。
最后,他不得不从上海回来,在父母和老师的帮助下,给他找了一份当地小学老师的工作。
他与人交流,的确不太顺畅,也不太笑。头顶秃秃的,很是单板,有些举止正常人看来滑稽地可笑。像极了印象里凭那些句子塑造出来的数学老师的模板。他看到我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与向来善于言辞,说话眉飞色舞,代入感超强的舅舅站在一起,看起来是有一种傻劲。
读书真能读傻吗?
但我好像并没有读傻,我的同学和老师们也没有读傻的,反而更加睿智和儒雅了。
大多人告诉我的都是,他们自己没有读书的苦恼,至今还没有人告诉我因为读书而后悔的。包括上面两的人,也没有听他们自己亲口说过读书哪里不好了,反而是外人说了这些闲话。
我舅舅常常会为我担忧,怕我读书读傻了,有一次我拍了一张厚厚的一摞书单的照片,传到了微信朋友圈里。不一会儿他上来留言:天生我材必有用。意思是,不是只有读书一条出路,他让我可以走进社会去工作或者创业都好,总会有出息的。
我回了一句,至今不知怎么用。他就再也不说我了,我也乐得清闲。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是让我丑小鸭变天鹅的唯一方法。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在我母亲大人,还有长辈们的眼里还是一只土包子。
这样说来,我还是爱读书的,坚持了这么久的年月。
那要读什么样的书呢?
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书,不同的国家、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学智库。而且在这个数字化如此发达,人类史上发展最为迅速的时代,每时每刻都有层出不穷的新书跃然在我们眼前。
我们该如何去选择这些放在货柜上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呢?这一部部思想的产物,我不能说都是糟粕,但也绝不全是精华。
我尊重每一个人的劳动成果。但是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就算是我们这一生,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投放在看书上。在走进这座世界文学的辉煌殿堂时,我们也不得不对其收藏之丰富而望洋兴叹。
这场阅读注定是无休无止的,只要人类存在地球一日,我们的读书绝不会有终止的那一天。
读得太多,就像我之前提到的两位,书籍可能成为生活的对手。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是不反对任何人倾心于书。
而闲时的消遣,如报纸、杂志或者是公众号的推广文,还有偶尔得到的流行文学,这些都不能成为真正的读书。
在我看来未历经岁月的考量的思想巨著,是不值得看的。
我们的时间有限,我的生命出了需要为物质付出必要的精力,留给读书的时间真的所剩不多。
在如此宝贵的时间里,我们必须读杰作。那普通人,我们没有受过专业知识的训练,怎么去鉴定是不是杰作呢?
就是那些百年之后,千年之后,我们读来还觉得不陌生的作品。
赫尔曼·黑塞说:“杰作常常不像时髦读物那么适口,那么富于刺激性。杰作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需要我们在对的时候花力气、下功夫。我们先得向杰作表明自己的价值,才会发现杰作的真正价值。”
就是因为黑塞的说书,我才能在这条路上走得如此深远。
阅读经典,是与作者的每一次思想的碰撞和交汇,让你体会到灵魂的升华。而这种幸福和满足,不是因为获得了僵硬的知识或技能,而是有了鲜活的意识和理解。每一本书的价值不在于这本书的作者有什么,而是当与读者产生共鸣和新的体验时,这本书才富于了生命和意义。
一个人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大二的一个周末,阳光很充足,车上有些热气。
在公交车上我遇到了一位老爷爷。爷爷头发根根全白,步履缓慢但身子骨依然健朗。我们两个像久别的朋友一样攀谈起来。
爷爷说他都八十了,每周末还要到城里的孩儿巷去和朋友们喝喝茶聊聊天。然后他拿出随身带的MP3,他说他每天就玩半小时电脑,一来身体吃不消二来也要与时俱进。
他说他每天坚持写微博,现在的粉丝都有30W了,相当了不起啊!在他那由于岁月弥久浑浊的眼睑里,我望见了孩童般的欢呼跃雀。
那是一种自豪感,是光阴沉淀下来的骄傲,不得不为之倾倒。
爷爷问我,为什么我这么喜欢文学?他说她听我的家庭环境农村长大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世世代代都是纯正的农民出身,为什么我会偏爱文字?
我说,可能我从小比较喜欢听大人们讲故事吧。
然后,只听他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道别的时候,他说,认识你很高兴,从你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连连摆手:“爷爷,我也很荣幸遇见你,再见!”他宛若是天上派来的白胡子神仙,告诉我读书的功效还能如此宽宏和活力。
你看,生命就是处处充满惊喜,因有书结缘的,也有因为书老死不相往来的。
而大部分读书人,自然宽容。
读书和写作息息相关。
读多了,自然想写了,也有东西可以写了。有句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写作也一样,即使你现在还写不出来像朱自清唯美洒脱的散文,像鲁迅一针见血的杂文,像泰戈尔脉情深的诗歌,像马克吐温诙谐幽默的小说……
但你可以尝试着写自己,写一些日常的所思所想,没有那么难,写多了自然笔头就熟练了,下笔传神也是需要岁月的磨砺。
对于为什么喜欢写作,在《1984》这本书中,作者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没有可以稽查的记录,你甚至连你自己生命的轮廓也一样模糊。你想起来的惊天动地的事,可能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有些事情,细节你倒是记得清楚,但当时的气氛如何,你还是茫然。这还没算到那些漫长空白的段落,那些你怎样苦思也找不出任何意义的日子。
写作也许并没有什么功利性的目的,只是对自己心情和生活的点滴记录,因为想自己不是白白走过了那段青葱岁月,还有足迹可寻。
写作能让人对自己的过去清晰地回顾,和自己的内心坦诚攀谈,审视自己的生活。苏格拉底如是说,未经审视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而这个审视的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写作来与自我对话。在夜深人静地时候,窥探自己的内心,不必隐藏,没有责罚,全盘接受自己。
这是一片喘息的净土,留给自己的灵魂畅游的泳池,不问前程如何,但求慰几心安,而这一路收获的果实,也算是一种上天的恩赐。
有些人在自己的生前,会为自己写传。
回望自己过去的一生,是否有过辉煌和潦倒,有过欢喜和忧愁,有过错误和倔强……如果多数都经历过了,那还有什么遗憾地呢?在那每一个平凡的日子,我们都包容和善待了自己,这就是读书和写作给予我们最大的恩惠了。
写作是一场比两万五千里长征还漫长的斗争史。你只能看到开始,却从来不会瞭望到尽头在何方?
写作的路上,只有坚持不断输出,才能不被打倒。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这句话虽然俗气,但却一语道破了玄机。写作的小辈们每天都会有新人加入这支队伍,也有不断的创新思想的涌入。
如果你想给自己留有一席之地,那么就不断地读书,不断地写作吧。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人生小确幸:
菜园小饼里,吃到了爱心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