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

1

我和林贝贝的第一次谈话是在一个炎热的夏天。

她在泳池里狗爬了半个小时还是没能游完一个20米的来回。原因是她不懂蹬水,且身体极其不协调。然后她放弃了,再游了半小时游回到池边。然后天无端白事下起了暴雨。

她没有带伞。我拿着伞在她旁边走过的时候,她如同在沙漠里找到了一片绿洲的样子,应该是冒着如同找死一般的勇气,跟我说了一句话。

“你是隔壁班的李岩吧?我没带伞,能顺便送我回去吗?”

我回头看了眼这个娇小的身躯,回了句。

“我叫汪文,李岩是我舍友。”

我很明显看到林贝贝她的耳朵唰的一下全红了。

“进来吧。”我说。


2

我是一个很平凡的人。我的生活也再不能平凡得过了。如果你某天在街上或者长堤边上走着时,你看到一个很平凡的人在你旁边踱过,那么不用想了,那人一定不会是我。因为我不会显眼到让你能注意到我。我平凡得渺小。

不过正是这种平凡,让我的大学生活也没有太多纷纷扰扰。我只有三个好朋友。在我看来,他们都是很不平凡的人,他们认识我纯粹是不可抗力,因为我们分在了一个宿舍。

睡我上铺的叫李岩,山东青岛人。他不平凡,他是个学霸,他的理想是出国考研,爱好是刮脚皮,特长是一边刮脚皮一边看书。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他喜欢把所有事情弄得妥妥帖帖,包括他的脚皮。一天24个小时,他能花15个小时在图书馆看书,7个小时睡觉,剩下时间刮脚皮。他说他自己很平凡,平时做的事情也只不过是普通大学生做的事情而已。可我觉得他不平凡,起码他的脚皮多得有点不平凡。

睡我旁边床铺的叫胡赫,广东广州人。他不平凡,他是个学渣,他的理想是做一个职业游戏玩家,爱好是打游戏,特长是用两小时打完游戏用一小时对着电脑骂骂咧咧。他极其热爱电脑游戏,一天24个小时,他能花17个小时操键盘,然后花8个小时骂电脑,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生命气息正在消散。他说自己很平凡,平时做的事情也只不过是普通大学生做的事情而已。可我觉得他不平凡,因为他的一天里比普通人能多出一个小时。

睡胡赫上铺的叫陈震,河北唐山人。他不平凡,他是个诗人,他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爱好是看书,特长是打呼噜。他说他平时生活太压抑了,导致睡眠质量不理想,才会遗留下打呼噜这种陋习。我说他老看一些疼痛文学虐待自己,生活如何能不压抑。一天24个小时,他能花12个小时看小说,4个小时45度仰望天空,剩下时间打呼噜。他说自己很平凡,平时做的事情也只不过是普通大学生做的事情而已。可我觉得他不平凡,没有理由。

至于我,我叫汪文。我很平凡。甚至有点不起眼。一天24个小时,我花6小时看书,8小时娱乐,2小时吃饭,8小时睡觉。我平时做的事情才是真正的普通大学生做的事情。可舍友们一致觉得我不平凡,因为我上大学以来一直都没对女人表现出很有兴趣的样子。简短来说,他们觉得我是一个基佬。


3

我第一次觉得我喜欢上了林贝贝的时候,是在学校的歌唱大赛里,她轻轻地唱了一曲王菲的《红豆》。


有时候有时候    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    相聚离开都有时候    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    可是我有时候    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等到风景都看透    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我第一次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好像是手不小心碰到电蚊拍的感觉。然后我看到有一些装模作样的男生抱着一束花上前和她拥抱,我又有一种新的莫名其妙的感觉涌上心头,好像是头砸到电线杆的感觉。

我去问李岩,他说我是脑抽搐了,这是一种很罕见的病,和屁眼癌差不多罕见。

我去问胡赫,他叫我滚开。

我去问陈震,他说我是不是谈恋爱了。

最后我只听取了胡赫的意见,我滚开了。


4

最后林贝贝并没有拿到名次,第一二三名都被艺术学院的人包揽了。但这个比赛并没有影响林贝贝之后正常的生活。

可影响了我的生活。

虽说那次比赛让我知道了隔壁班有一个让我朝思暮想的女孩存在,可我由始至终都没主动跟她说过一句话。

直到大一即将过去的那个夏天,那个泳池,那场暴雨,第一次将我们稍微联系在了一起。


5

在分别的时候,可能她还对自己叫错名字耿耿于怀,于是她要了我的电话,说有空好好答谢我。

我等了四天,她始终没给我打来一通电话,倒是发了一封简短的短信。

“去游泳吗?”


6

第二次在泳池里看见林贝贝,她已经在池里,而我在池边准备做热身运动。我向她挥了挥手,她看见了,也挥了挥手,随即立马沉了下去。我吓了一跳,扑通一声跳了下去,然后用笨拙的泳姿游了过去。

她突然又从水里冒了出来,笑着说。

“我今天带伞了。”

我看了看这阳光灿烂的天空,回了句。

“我好像抽筋了。”


7

大二的上学期,李岩交了个女朋友,这是我们都始料不及的。因为他的时间表总是满得妥当的,根本不可能留下时间给谈恋爱。他说他适当做了一个调整,在看书和睡觉的时间里各腾出一个小时给她的女朋友,他觉得这样做已经很伟大了。可我所看到的却是他女朋友在他生命中的份量也只不过是刮脚皮的那两个小时。

说到他女朋友,是他在图书馆里认识的,名字叫周萍,相爱的契机很狗血。原本李岩是在认真用电脑写着论文的,结果被对面一女的二话不说一手拔掉电插头插了自己的插头,加上他电脑没装电池,瞬间就黑了屏,文章也没保存,憋了一肚子气在图书馆不好发作,只好礼貌地跟那女的讨教,结果那女的无比泼辣,倒是骂娘骂爹地喷了李岩一脸唾沫,李岩只好空对word文档欲哭无泪。就在这时,坐他旁边的一女的看不下去,走了过来帮他成功恢复了论文。李岩感激不尽。感人的爱情故事至此开始。

陈震叹服不已,说,这比小说写的还小说,浪漫,感人至深。

后来我们才发现,原来李岩的女朋友不是当初帮他恢复了论文的女孩,而是坐在对面拔了他插头的女人。

胡赫指着李岩的鼻子说。

“你他妈就是一个受!”

李岩一边刮着脚皮一边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

“只有肯骂你的人才是爱你的人。”


8

大二的时候,我发现我胖了。人家说认真学习的人是日渐消瘦的,我却是逆发展,这不科学。于是我开始每天绕着学校跑步,起初我也有提议过让林贝贝来一起跑,可是她以不想把下肢弄得那么发达为由拒绝了。后来我拽了胡赫出来,妄想能帮助他走出虚拟世界,以免受到某杨姓教授的电击治疗。但我发现我是错的,走出宿舍,他如同一副骸骨,跑步比我走路还慢,直到他收到一封短信之后,他便如同一头脱缰的野马般飞奔回了宿舍。

我是第一次见识到原来人是可以跑那么快的。

后来我知道,那封短信是他游戏里公会的会长发给他的,内容如下:

“24=1”

李岩指着胡赫的鼻子说。

“你他妈的什么会长的数学连小学生都不如!”

胡赫波澜不惊地回了句。

“滚。”

我第一次感觉到几个真实的人竟然还比不上那个像是等式又像是不等式的等式。


9

陈震一般不喜欢参和我们之间的对骂,他总是能静静地坐在床上读他的小说,有时候读累了,他就听听歌,然后突然就奋笔疾书,开启了他的诗人模式,写一些有的没的,写着写着又躺了下来长吁短叹一阵子,然后又爬起来奋笔疾书。

有时候他去图书馆借书了,我们就偷偷地从他枕头下拿出那些稿子读,我记得有一篇是这样的:


拾回的碎片,割伤暸我的双手血,在深遂的黑暗中吞噬着我狡黠的月光,透过静夜的浓雾偷窥着街道上泛红的,煤油灯光回忆的种种,像落叶,像风被唏嘘着飘进帘幕飘过被温柔的寒气扼杀凋零的岁月飘过事过境迁被萧瑟封尘的青春我的殷红的双手,疯狂地掐着我的咽喉

从不被吝啬的死亡

正在邪恶的永恒中升华

……

胡赫每次看完之后都会顿足捶胸不能自已,甚至连平时不苟言笑的李岩也忍俊不禁。

后来陈震看了几本小说,又开始写小说,写着写着自己突然又拍稿叫好。那段时间我们三人唯一共同惦记着的事情就是陈震什么时候又去图书馆借书了。

后来他不是去图书馆了,而是去了楼下打水,天真的胡赫没能忍住翻了出来读,我觉得写得是很好的,于是偷偷摘录了一段,内容如下:

 

    月牙透过淡淡乌云,流泻出诱人的光芒照射在阳台边上一个寂寞孤单的身影

忽觉头脑一热全身颤抖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散发出瑟瑟香甜美不可言的人

一身泛紫的连衣长裙并无奢华粉饰一头优美顺滑的长发漫铺性感长脊只见是一身白析透明的肌肤手执荧光彩杯杯中酒水清晰可见正如心里一般淌开淡淡涟漪月光之下更显幽幽银光玲珑浮凸完美无瑕的身材倚在月夜的长廊之中忧郁孤寂的眼神白里泛红有甜甜蜜意的脸庞稚嫩新鲜泯着点点酒香的嘴唇耳垂下晶莹剔透的水晶耳环诱人锁骨前光泽鲜艳的白金项链她穿着一双能轻敲出动人音符的高跟鞋托起了她美丽得不可言状的身躯衬出了少许与故日不同的成熟魅力

 

后来我发现,这段文字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

他看见了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陈震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他有一种才气,可是他生错了地方。他生在了一个浮躁的年代里,身边是一群像我们一样俗不可耐的人。

那天陈震抬着热水上来推开了门,看见胡赫正读着他的文章读得津津有味。

胡赫连忙说。

“陈震,你真的很……”

然后我看到陈震一泼热水倒了胡赫一脸,然后我看到热气冒了上天花板。

事后李岩语重心长地跟陈震说。

“做作家,就等同于光着屁股给别人看。要有这种觉悟。”

陈震没说话。我知道他心里想的是“我操你妈”的。可是他不敢说。

因为这场内斗损失最惨重的其实是李岩。他满宿舍的书无一幸免都洗了一澡。

那些天我们都没洗衣服。因为阳台挂满的都是书。


10

我和林贝贝的关系似乎没有更多的发展,这使我很懊恼。她每晚喜欢在图书馆里看书,而我却是在学校周边跑步。她是个很认真的人,她尽量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得有条不紊。唯一跟她理想状态过不去的事情,估计有两样,一样是她拙劣的泳态,一样则是我。

我喜欢用短信来骚扰她。因为我觉得发短信的时候,我可以摆着一副苦瓜脸发去一个笑脸,这比起我怀着一颗苦瓜心摆出一个笑脸更简单轻松。

而我最愿意骚扰她的时候,都是在我跑步的时候,而她却是在图书馆里。所以她会对我极其不耐烦,因为她要跟我贫的话,自己晚上的任务必定是做不完的了。

我原本也不是一个有幽默细胞的人,所以当我有一天决定要开个玩笑捉弄一下林贝贝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有点惊奇。

我跟她说,我被车撞到了。她回复了一句,神经病,不好玩。然后我说,我动不了,下肢流了很多血。她说,滚。我承认我当时是挺失望的,于是我就没有回复她,又跑起步来。

过了一阵子,她又发了一条信息。

“喂。”

我没有回复。紧接着手机又震了。

“喂!”

待我不知不觉已经跑到图书馆的时候,我听到林贝贝的声音在身后狠狠地喊了我一声。

我扭过头来,看到了满头大汗的她。

我说。

“怎么了?”

林贝贝破口就大骂。

“汪文我去你丫的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啊!这很好玩吗!操!”

我第一次听到林贝贝说粗话,感觉比唱歌还好听。

我吃吃地笑着。

我感觉我有点明白李岩所说的话了。

只有肯骂你的人才是爱你的人。


11

知道我和林贝贝在一起的消息,李岩和胡赫倒是没想象中的惊讶,他们奉行“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永远都不可能是你的”的真理。而陈震则是表示对于我和林贝贝的相恋经历十分不屑,他认为爱情都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太过于一帆风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他给我列举了几本小说,跟我说明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道理,并向我展示了其主人公死爹葬娘老婆出墙的悲惨经历,翻到动情之处,他自己都忍不住摘下眼镜擦泪。

我说我和林贝贝会长长久久的。

他说,所有人都希望初恋会是自己的末恋,但其实初恋只是等同于未恋。

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


12

但事实是我和林贝贝一直到毕业都仍相安无事。


13

大三上学期的一天,胡赫跟我们说,他要去北京参加一项电子竞技比赛。我当时没吓到尿裤子。我问他,这是要去多久。

他说,三个月。

李岩点了点头,没有多说半句多余的话,就继续刮他的脚皮。陈震连夜写了一首诗送别胡赫,算是扯平了倒了一桶热水在他头上的事。

胡赫说,比赛会在电竞电视频道上直播,如果你们有兴趣的话,记得看。

我说,我们会看的,为国争光。

他说,别开玩笑了,这是国内的比赛。

我说,哦,好的。


14

胡赫这一别就是三个月,没有一点音讯,我们甚至都忘了宿舍里原来还有这么一号人。学校下来了一个批文,说是要严惩逃课违纪学生,列了一个名单,胡赫并没有走狗屎运,名字赫然在目。

他回来的时候,破门第一句问的就是,你们看了比赛了吗?

我说,看了,小子还打得不错哦。

他说,扑你街,还装,我们有个队员临阵退缩,我们压根没上场。


15

在大三的下学期,胡赫被开除了学籍。他走的那天,我第一次看到了他的父母,穿得很光鲜,开着一辆商务车,话也没多说几句,就把他带走了。

在他临上车前,我问了下他,以后有什么打算。

他说,能有什么打算,跟老爸公司里混了。

我爸妈老说,广东人,有钱,近水,思想能填海。看来也不无道理。


16

林贝贝不喜欢胡赫。所以她对他的离开只抱有幸灾乐祸的感情。她讨厌一切不务正业的人。

我跟她说,胡赫的正业就是打游戏,他的梦想就是当一名职业游戏玩家。

她反驳我说,那他现在去干嘛了。

我无力回话。因为我深知胡赫现在去干嘛了。我所能知道的有两点:一点就是他跟他爸混了,而第二点则是他爸不可能是做游戏公司的。

林贝贝也不喜欢陈震。因为她觉得他很恶心。笼统来说,林贝贝对一切文艺青年的看法都是——恶心。而在陈震身上,她加了个“很”字。自此,我再也没在她面前提过陈震。

林贝贝原本对李岩的印象还是挺好的。她觉得男人就应该是以学业和事业为重,不能浮躁,要脚踏实地。而作为学校里出了名的学霸,李岩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自然引来了一帮新学霸的青睐,林贝贝原本也是其中的一个,可是没想到的是我这个程咬金出现了,拦了她的路,对此她打趣说表示无比懊恼。后来我跟她说了李岩平时在宿舍里的爱好。自此,她再也没提过李岩半句。


17

李岩雅思8分,托福110,GMAT 770,绩点几乎爆灯。按常理来说,只要他能活到毕业,或者压根不用活到毕业,他想考哪里的研,只要这学校在地球上,他都能进。这对于像我和陈震这类终日无所事事的学渣,我们只能保持自己不落得像胡赫一样的下场,且永远只能对李岩望其项背。

林贝贝的成绩也是十分突出。在我认知范围里,我还真没见过哪个人努力学习成绩却不如人意的,最多只能说我见过的是终日无所事事学习成绩却出类拔萃的。可那又怎么样呢,那人又不是我。

有一天夜里,我和林贝贝在校道里晃悠。

林贝贝很认真地告诉我,我打算毕业去台湾。

我说,你去台湾干啥。

她没有回答我,说,你也去么?

我说,我去台湾干啥。

她好像很失落的样子,可是也没再多说什么。


18

一眨眼到了毕业季。拍毕业照的那天,我们久违地又见到了胡赫。他穿着一身西装,梳了一个大背头,显得很有老板味道。

我们差点没认出他来,还是他先认出我们来。

“汪文!李岩!陈震!”

那一年,我们23岁。


19

李岩说,我两个星期之后,就要走了。

我说,去哪。

他说,去美国,那里有最好的人文,最好的学校。

我说,嗯。

陈震说,最好的人文在中国。

胡赫说,最好的学校是这里。


20

我说,陈震你有什么打算。

陈震说,我要做一个作家,最起码也要做一个撰稿人。

我说,嗯,那你有什么计划。

陈震说,我还没有什么计划。


21

我对着胡赫说,看你今天的打扮,看来是在你爸的公司做得不错嘛。

胡赫说,我辞职了。

我们三人面面相觑,不知所以。

胡赫说,我想干一番大事。

李岩说,还想当职业玩家?

陈震说,什么大事。

胡赫说,在公司里做了快一年了,我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太年轻太天真了。我不甘心自己一生如此庸庸碌碌。

我说,嗯,有道理。

胡赫说,我决定要去西边走走,干一番大事业,这一趟,要么就赚大钱,要么就死在那。

我说,好,有志向,干杯。

然后四个大男人举着矿泉水瓶碰完又碰。


22

最后。他们问起了我,汪文,那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我有什么打算?我真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打算。

后面传来林贝贝的喊声。

“汪文!”

我回头应了句。

“怎么了?”

她招手示意我过去。

我回过头去,好像很胸有成竹的样子,对他们说。

“她就是我的未来。”


23

我兴高采烈地走了过去,而林贝贝看起来却并不像我想象中的样子。她的表情有点奇怪,我甚至认识她这么久都没见过她这个表情。

她说,抱我。

我就抱住了她。

她在我胸前轻轻地说,毕业快乐。

我说,毕业快乐。

她在我怀里吃吃地笑,我感觉到好像是她的口水沾湿了我的衬衫。

她说,汪文,我们分手吧。

我愣了一愣,才记起其实林贝贝是不会吃吃地笑的。


24

胡赫就这样走了。甚至我们都还没来得及去送他。

我们那晚喝了个宿醉,第二天醒来的时候胡赫已经在飞机上了。

我记得他最后一句跟我说的话是。

“汪文,干了它!”

那天午后,电视上电竞频道有一场游戏直播。我坚持看完了,还是没能看懂。不过无论如何,电视上再也不会有胡赫了。其实也不曾有过。

人总是那么轻易地就和自己的梦想失之交臂。有可能是因为自己太懦弱,又有可能是因为敌人太强大。但胡赫什么都不是,他是败在了那个临阵退缩的队友手上。

自此,胡赫是真的销声匿迹了。


25

李岩也要离开了,他比较有义气,捎上我和陈震一起为他送行。

我问他,还回来么?

他说,要回来的,我还要娶周萍,我还要带她给我妈看的。

陈震没说话,兜里掏出一张纸,递了过去,跟李岩说。

“胡赫走得太急,我还没来得及给他写送别诗,这是给你写的。你就收下当护身符吧。”

李岩苦笑着收下攥成一团塞裤兜里了。然后他深情地抱了抱陈震,也抱了抱我。

这一抱让我想起了林贝贝,我又不由自主地流下泪来。

李岩笑话道。

“大男人哭哭啼啼算什么?我又不是不回来,有这么想我嘛。”说着说着他又哭了起来。

我心里骂着“去你丫的自作多情”口里却吐不出一句话来了。

陈震看着气氛突然变得那么动情,也不甘示弱地挤出了几滴眼泪。

然后机场上就出现了一幕三个大男人哭成一团的情景。


26

陈震回老家去了,回他的唐山去了。

我问他,那边还会地震吗?

他说,那边现在只有车震。

我说,好的。

他经常跟我们说,他家是做日用品店的,他们家的希望就全在他自己一个人身上了,所以为了出人头地,他需要成为一名作家,然后赚钱,钱多了自然就出名,出名了之后就帮家里的日用品店做广告,那么他就满足了。

李岩当时就说了一句话——其实你就是想做日用品店而已。

后来我才发现,原来陈震家里所谓的日用品店,真的就是“日”用品店——说难听点其实就是性用品店,难为我们学了这么多年的语文,到头来连个词语都能理解错。

陈震则是很享受自己的家世,他说,所有的文学大家都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只有在至情至性的地方生活,才能感受到至情至性的人生。


27

林贝贝走了。去了台湾进修,一句离别的话都没跟我说,她就这么在我生命中消失了。

我疯狂地找工作,希望能用忙碌冲淡我对林贝贝的感情。但我发现于事无补。我见到水我就想起拙劣地游泳的林贝贝,见到书就想起认真看书的林贝贝,到后来我简直见到是个人都能想起林贝贝。

毕业后两年,我收到了来自唐山的信件,信中有一张彩色照片,是陈震和他的日用品店,他身边还抱着一个长得很有福相的女人。照片背后简简单单只有一句话“我车震了”。

他再也不会用几千字来扩充一句话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已经忘了自己一年前许下的诺言,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梦想。我只知道他这四个字写得很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28

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当初誓死要做诗人撰稿人的陈震,如今做了一个日用店老板;而我这个如何都没想到要和文字打交道的人却到杂志社做了个编辑。胡赫人间蒸发了两年多,渺无音讯。而李岩却留学归来,举乡欢庆,可他同时也抱了个洋妞回来,这让周萍禁不住痛哭流泪。

听说他回来,我和周萍都无比兴奋地在他家门口守候。但没想到守回来的却是一个心已远漂异国他乡的人。

周萍掩着嘴痛苦地跑走了,甚至一句话都还没跟李岩说。我想起那个怒拔插头破口大骂的周萍,才发现原来女人是会为爱情而变得脆弱的。

我跟李岩说,你是认真的?

他没有正面回答我,说,我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李岩了。


29

四个月后,李岩结婚了,他宴请了不到十桌的客人,办的是中式婚礼。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父母,老得仿佛已经不能动弹。他有三个兄长,作为最后生的儿子,却是最早结婚的,找的还是越洋的货色,不知道他父母会怎么想。

我见到了陈震,他竟然穿了一身休闲西服,剪了个寸头。在他身边的是他女朋友,听说叫黄艳,如照片所见,真人也长得很丰满,有福相。我没见到周萍,也没听李岩提起过周萍。可我见到了很令我意向不到的人——胡赫。

如我们所料,胡赫并没有赚到大钱,也没有在那死去。他如今只是衣衫褴褛。

他黑了很多,我还以为他去西边挖煤了。

我问他,你丫的这两年死哪去了。

他说,我去西边了。

我说,去干了啥。

他说,去走了一转。

开始我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还以为他是开玩笑的。后来听李岩说,他是真的把中国西边走了一遍。他成为了一个行走家。

反正我是从来没听说过有行走家这一个职业的。但我不知怎的,竟然瞬间觉得胡赫很厉害。


30

在李岩的结婚宴会上,见到胡赫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惊喜。更令我意外的事情,是从李岩拍了一下我肩膀开始的。

他跟我说,今天的来宾里面,有一个人,比起我,你更希望见到她。

我说,是谁。

其实我心里已经知道那个人是谁。甚至我和她的眼神已经不小心对上了。

林贝贝好像根本没有变过,还是那么稚嫩清新的样子,而我已经是胡子拉碴的大叔样。这让我有点怀疑两岸水质和空气的差别。

我不好意思地走了过去,说,嗨。

林贝贝回报一笑,说,你换电话了。

我说,嗯。工作需要。

然后我们一起沉默了半晌。

我说,台湾好玩吗?

她说,没有想象中好玩。

我说,为什么?

她没有回答我,倒是问起我问题来,说,你呢,最近还好吗?有……女朋友了吗。

我笑着举起手,秀了下无名指上的戒指,说,我结婚了。

林贝贝的脸色顿时沉了下去,然后我看到她勉强地挤出一个笑脸,说,喔,衷心祝福你。

我说,谢谢。

然后她再没说话,沉默了一阵子,然后左顾右盼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什么似的,尴尬地对我说,我去个厕所。

她迅步离开了。


31

我走向李岩,脱下了手上的戒指,还了给他。然后我苦笑着对胡赫说,不好玩。

林贝贝故意坐到了比较远离我们的桌子。那边全是李岩老一辈的亲戚朋友,林贝贝的存在显得更加突兀,她时不时往我这边看过来,但看到我也在看她,她就迅速别过头去,然后她又忍不住看了过来。

宴会持续了两个小时,大家并没有玩得特别的疯,倒是李岩喝得烂醉,我只记得他冲上讲台对着麦克风说了一句我至今仍难忘的话。

“感谢你们活到现在。”

台下一片静寂,还是由陈震红着眼拍手叫好,接着便是掌声一片。

后来,胡赫说,我有一个梦想。

我说,是什么。

陈震说,别矫情了,快说。

胡赫说,我希望在我八十岁的时候,你们还活着,然后我们像今天一样再共聚一堂。

我说,你会有八十岁么?

胡赫说,根据爱因斯坦相对论,高速运动物体的时间会比静止物体的时间慢。我是行走家,而你们则是办公族,所以我会比你们衰老得慢。

李岩说,你丫只是走路啊,你以为你坐火箭啊?

胡赫说,总之你们给我好好活着就行啦。


32

李岩在婚礼完了几天后,就带着老婆回美国去了。

这次的离别没那么矫情,平平淡淡地,即使李岩说了一句“我再也不回来了”,我们也没有作更多的挽留。

我知道李岩说不回来那就是真的不回来的了。他是个信守诺言的人。除了关于周萍的。

周萍消失了,她真的再也没出现过。估计李岩也意想不到,他衣锦还乡的那天,会是和周萍最后一次见面的日子。

他的初恋就这样葬在了这片土地上。


33

陈震说过年之后他也和黄艳结婚了。我说为什么那么急,他指了指肚子,说,有了。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这么羡慕陈震。不是说因为他将要娶到一个这么有福相的老婆,而是说他竟然比我还早破了处子之身。曾经说好一起和五姑娘再快活多几年的约定随风飘逝。

我说,你真好,初恋就是末恋。

他说,放屁吧,老子初中就初恋了。这是我第四个了。


34

胡赫又无声无息地走了。这回他要去北方。比北方更北方的地方,有可能是北极。

我说,北极是海。

他说,我懂凌波微步。

我说,你连游泳都不会。

他说,兄弟,因为我们贪玩,搞到你和林贝贝久违的见面变成了离别。

我说,敢不敢说话别那么文绉绉的。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回去吧,我们都走了,可是有人还会留下。

我突然觉得他成熟了。因为他说出了一些我看不太懂的话。我唯一知道的是,那个懂凌波微步的男人走了。至今我还没有他的音讯,不知道他还能不能活到八十岁。

我但愿他能活到八十岁。


35

我承认我想念林贝贝了。

这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因为当初赶走她的是我,现在想她的又是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到底想要怎么样。我甚至都不知道当初为什么要狠心赶她走,是报复心理?我不知道。

我以为我们就再也不会有交集了。

后来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看见了她,孤零零地坐在我家小区外的一个台阶上。

我想起了胡赫的话。

我们都走了,可是有人还会留下。

我叫了一声。

“林贝贝。”

她看了看我,然后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的尘,眼直勾勾地看着我,一句话没说。

我说。

“你在这里干嘛。”

她说。

“我走路走累了,在这里坐一坐。”

我说。

“真巧,这是我家,那我先上去了。”

她一看我转身就走的样子,急忙叫了一声。

“汪文!”

我说。

“怎么了?”

她说。

“我渴了。”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林贝贝也笑了。

“进来吧。”我说,“别吵到我儿子睡觉了。”

林贝贝小跑过来然后狠狠地掐了一下我手臂。

“丫的,还装。”



——完成于2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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