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食物,有食有物,但最下饭的还是那一起吃饭的人,酸甜苦辣,贪嗔痴笑。偶尔回味,源远流长,实在是非常有意思。比如说,我曾经在一家湘菜馆吃的一顿晚饭,岂止于是印象深刻,简直是,终生难忘!
现在写出来,给各位看官,看一看,乐一乐,想一想。
那时候,我老公,还不是我的合法配偶,两人刚坠入爱河不久,还处于如胶似漆,蜜里调油的状态,恨不得天天吃喝拉撒睡都在一起,每天上班到下班,分离八小时,就是一次小别离,天天都是胜新婚。
我这么可爱大方,美丽漂亮的姑娘,追我的肯定不止我老公一个啊。于是如胶似漆的时候,我前男友来找我了,我义正言辞地跟他说,姑娘已经有男朋友了,而且是要结婚的。赤脚的不怕穿鞋的,有文化的最怕耍流氓的,他依旧不停歇地对我进行各种糖衣炮弹的攻击,还口口声声地跟我说:“经历了那么多女人,还是觉得我最适合他”,还要我带着我老公跟他一起吃饭,白眼儿都翻到天边儿了,真是不明白这哥们儿哪来的自信。不胜其烦,我就跟我老公说,吃吧,就吃个饭,让你看看,我眼以前有多瞎,再给你长长自信。
去呗。
选的地方真不赖,亚运村里面的一家湘西土菜馆,装修不错,灯光昏黄,家具是木色,用镂空的木雕把座位隔成一个愈迎还羞的小空间,安安静静地,听不到车声人嘈,太适合你追我赶,装大尾巴狼摆鸿门宴了。
我和我老公(那时候应该叫男朋友,姑且称之为叶先生吧)先到的,那天叶先生穿了一件深蓝圆点的衬衫短袖,一条黑色休闲小脚裤,非常合身,非常得体,把他的小蛮腰凸显的,我都嫉妒了。我穿了个草绿色的连衣裙,拎着一个珍珠白的小手包。据叶先生说,我那天是要多美有多美,他都克制不住地说了,你好美。他克制力挺好的,我就记住那一次,到现在印象当中也没记得了。
我们等了一会儿,前男友就来了。他穿了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重点是,他带了个姑娘来。我瞟了他一眼:“女朋友嘛?”,结果他义正言辞地跟我俩说:“好哥们。”乖乖来,打的一手好暧昧啊,我当初是怎么就看上了这个渣男了呢?
唯美食与爱情不可辜负,更何况还有一场精彩大戏呢,倒是要看看,这曾经劈腿的跳梁小丑,如何将这一出默剧,演到自己不可一世。菜不错,可我只能记住一盘小河虾,那河虾,可是真小哦,一个一个的,都快成虾米了,匍匐在韭菜下面,委曲求全的,也可惜了做这道菜的人,把这么拧巴的两种东西,做到了一起,不过,味道还不错。
开场白这种东西啊,是最难搞的,这种事儿,当然由叶先生开始啦。两个男人扯的是工作,明枪暗斗的几个回合,还好叶先生有噎死人不偿命的斗口能力,到了后来前男友已经不再说什么了,专心致志地开始跟他的“哥们儿”聊工作,就当我和叶先生不存在。
这人聊工作啊,什么视频,什么中国好声音是我们的客户,什么转化率。哎呦喂,我的哥,仿佛说这些厉害的平台之所以这么厉害就是因为你似的,能不能谦虚点儿,多把事情落实到你自己身上来,你真是太能耐了。不过,没这能耐,能让“好哥们儿”心甘情愿地来跟自己吃前女友的宴席么……
敌进我退,敌退我进嘛。我和叶先生,开始聊人生、谈理想、说家庭、给娃起名字,秀得一手好恩爱,当然了,你们要相信,我们是发乎情止乎礼,没干什么脱线的事儿,只不过,恋爱中的人嘛,不用说话,咸湿的气场就侵袭两米八之外了。等我从未来的憧憬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反应过来,对方早就不说话了。他却拿出烟开始抽,云雾缭绕,二手烟肆虐。
我皱了皱眉,想对他说点儿什么,但是还没来得及,制服小哥服务员上场了:“先生,抽烟的话要到外面哦,这里是公共场合,不可以抽烟的哦。”老脸一红的我心里暗骂,我以前的脑子是被硫酸泼了么,那么没脑子,竟然让他成为我前男友的一员。
我说:“不好意思哦,我们马上就结账。”他们前我们后,出门之后再也没说一句话,那天月亮很圆,微风,马路对面就是鸟巢,泛着橙黄色的光,看着就觉得温热,像叶先生的怀抱。一百米之后,往左是地铁站,往右是过马路的十字路口。说了拜拜,再也不见。我牵着叶先生的手,去了鸟巢。
鸟巢下面有一个小湖,湖上有一座小桥,那天晚上,叶先生向我求了婚,磕磕绊绊,至今已经5载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