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来这个海滨城市前,我已经走过了每一个想去的地方,花光了全部家当。
并非旅游,是流浪。每次我给父亲打电话报平安,他就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说,等到我把背上的吉他弹烂。
在此之前,我将一直走下去。
出乎预料,在秋季,在这片茫茫大海边,我竟然会陷入深深的疲倦。
我想,我暂时累了。
那就休息一下,在这个有海的城市。
恰逢秋雨,寒意渐深。我在地铁站里摆了摊,拿出吉他弹唱。
嗓子够润,科班出身,加上多年磨练,我的弹技娴熟,唱功精湛。
当然,还有原创。
我写过很多与故事有关的歌。
歌里有我的故事,也有别人的传说。
当然,请你不要问我是谁,我只是个行唱天涯的歌女。
人群熙熙攘攘,客官们纷纷驻足听歌打赏。
一个美女一把吉他走天涯的故事真的惹人喜欢。
那晚,最后的压轴歌,我翻唱了郑钧的私奔。
2
第一次为我唱这首歌的人,是前男友,一个说过爱我胜过爱这个世界的男人。
他也是我最爱的男人。我承认,即便现在心里满满恨,可我还是爱他,虽然他最终和一个家资优越的女孩结了婚。
并非为赋新词强说愁,我想我是真的受伤了,所以不得不离开。
因为我坚信,那个城市里的每个角落都有他的呼吸。
好吧,因为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其实,我曾经歇斯底里得追问过分手原因,在他婚礼前的晚上。
我好傻。
可是你要知道,作为新入职的中学音乐老师,在朋友圈,我曾经信誓旦旦得群发,我此生,只愿为他一人妻。
那一晚,沉默许久,被视作陈世美附身的前男友告诉我,不是嫌弃我家没钱,也不是钟意那个女孩家世更好,而是因为他不再爱了。
理由多简单。
可这是事实,他很认真得对我说,扬扬,有一天晚上,我忽然发现,我们是那样熟悉,熟悉到每一根骨头,每一根头发。几乎在一秒钟,我顿悟,我们的结合将是这一辈子最了无生趣的事。
他说,对不起,原谅我的背叛,我无法和你共度一生。
于是,我明白,有时候,不爱一个人,也和爱一个人一样,同样不需要理由。
他只是给了我一个不能称之为理由的理由。
只是不再爱了。
该死,我哭了,在电话这头。
该死,即便是再一次冷酷和理智的拒绝,他的声音还是那样有磁性那样迷人。
我酗酒,意淫着大闹婚礼现场,幻想着他的尴尬和愤怒。
可是,走到婚礼当天的酒店前,远远看着他和新娘光鲜亮丽得站在那里迎亲,我忽然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那么无聊和可笑。
于是,在那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我跑回家,躲在父亲的怀里痛哭流涕。
抬起头,看着窗外的满眼夕阳,我说,爸,我想离开。
父亲说,乖囡,这世上失恋的人很多,不止你一个。
可是,我说,我是最难受的一个。
我说,爸,请别拦我。不要问我去哪里,我只想出去走走,也不要问我什么时候回来,想回来的时候我会回来。
朋友们认为我是疯了。
在谈婚论嫁的年纪,在同龄闺蜜成为贤妻良母的年纪,我选择流浪,一个人。
无论她们说什么,脆弱也好,懦弱也罢,我都要离开。
3
很庆幸,地铁站里的人少了很多,而我面前的零钱已经足够多,几餐盒饭终于有了着落。
唱着唱着,有点困了,我蹲在地上,缓缓合上双眼。
昏昏沉沉之中,我感到手里的包被人拽。
睁开眼,我看到一张脏兮兮的小脸。她的目光明亮,十一、二岁左右。
做贼心虚,小扒手想逃。我反应极快的抓住了她的右手,她尖叫着喊,你放开,你放开。
我冷笑,送你去见警察叔叔。
听到我的恐吓,她的目光闪烁不定,进而疯狂,像被猎人抓住的小动物一样,发出了极其尖利的嘶喊。
始料未及,她低头朝我的手咬去。我放开手,她爬起来,抓着一把钱,撒腿狂奔。
我站起身抱着吉他猛追。
那是我今晚的饭钱,当然不会拱手让人。还有,本美女平生最恨不劳而获者,尤其恨贼。
她可真能跑,可我也紧追不放。
秋雨绵绵,我们绕过高楼大厦,跑过闹市街区,直到她消失在纵横小巷里的茫茫夜色里。
夜已深,我认栽,几个小时的饭钱打了水漂。看看身前身后陌生的街景,我理理潮湿蓬乱的头发,一阵苦笑,希望这个小丫头可以吃饱。
拎着吉他走回地铁,我想从头再来,唱歌挣银子换饭。
可是有人说过,即便是两条平行线,也有相遇的一天。
路过一个街角时,有打骂声传来。
贱丫头!才这么点钱,自己藏了很多吧,信不信,我打烂你的嘴。
真的就这些,我全都给你了。
死丫头!交出来... ...
不要碰我... ...
紧接着,又是一阵打骂声。有人被推倒,撞倒了瓶瓶罐罐,有人挣扎,然后又是熟悉的尖叫声。
我看到三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围着一个倒在地上的孩子抢夺着什么。
我大喊,抓贼啊,小偷,在这里,警察同志,就是他们。
听到警察两个字,孩子们撒腿就跑。当然,跑在最后的是那个小女孩。
我一把将她抱起来,她尖叫着双腿乱蹬。我170身高不是白长的,我把她抱在空中,任她乱挣扎。
等那些男孩子跑远了,她精疲力竭,也绝望了,我把她放下来,将她堵在墙角。
她看着我,眼泪流出来,姐姐,我错了,我把钱还给你。求求你,不要把我交给警察叔叔。
我微笑不语。
她还是可怜巴巴的看着我,求饶。
我暖笑,没有警察,逗你的,我请你吃饭。
4
看着她对着一碗牛肉面狼吞虎咽,我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她擦擦满头汗说,帆帆,帆船的帆。
我问她家在哪里?她眨巴着眼睛说,她没有家,又说,那是个秘密。
然后她又问我,姐姐,你家在哪里?
我笑了,我拍了怕胸口说,姐姐的家,在心里。
我和帆帆就是这样结识的。
在喝完最后一口汤以后,帆帆问我晚上睡哪里?我指了指旁边灯火通明的麦当劳。
帆帆似乎欲言又止,却又抹抹嘴,看了我一眼,道别,离开。
夜色渐深,我趴在麦当劳的桌子上,闭上眼睛,眼前再次浮现出帆帆的脸,心中浅笑,今天的经历真够特别... ...
我被人推醒了。睁开眼,是帆帆。
她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姐姐,你是个好人,我有住的地方,你请我吃饭,赶跑了坏孩子。我有一张床,我们可以一起睡。
那晚,帆帆带着我来到郊外一个废品收购站旁的窝棚里。
周围是脏乱差,可毕竟有一张床、一张桌子还有一把水壶。
床很窄,可是我和帆帆挤在一起睡。
床头话似乎是女孩的通爱,我和帆帆自然不例外。
帆帆告诉我,她平时是以捡破烂为生,那些抢她钱的男孩和他一样,都是没有家的孩子。她说,他们都是坏孩子,经常在火车站和地铁站旁边偷钱。
帆帆又盯着我眼睛说,姐姐,请你相信我,我很少抢别人钱,我之前只抢过一个戴眼镜的叔叔和一个姐姐的。你是第三个。
我困了,抱着她说,姐姐信你,好好睡吧,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事了。
她眨着眼问我,姐姐,你会走吗?
我闭上眼说,暂时不会走。
晚上,我醒了好几次,因为帆帆抱得我很紧,我听到了她的呢喃,她在说:妈妈,妈妈... ...
我想,我似乎为自己在这个城市暂留一段时间又找到了一个模糊的缘由。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帆帆已经不见了。
我右手边暖暖的,抓住看时,是两个用塑料袋包住的热烘烘的包子。旁边是帆帆的一张小纸条:姐姐,快吃,我要去捡东西了,不然就没有了。
走在街上,保洁工人们已经开始将垃圾桶装上三轮车了,小商贩们开始向早起上班的人兜售早餐。
城市的每一天似乎一尘不变,而我只是改变了昨天摆摊卖唱的地点。
时至正午,有人从背后捂住我的双眼,一双小手,还能有谁,自然是帆帆。
帆帆说,姐姐,我今天捡到好东西了,够我们吃好几天的。你不用再唱了。
我捧着她的小脸笑,那姐姐也要努力啊,多赚几天饭钱。
帆帆就在一旁安静地听我唱歌,听着听着,帆帆就随着歌开始跳起舞。
虽然没有经过专业舞蹈的训练,但是她的节奏感很好,是个不错的舞蹈苗子。
好吧,我的职业病又犯了,毕竟这可不是传导授业解惑,我们是在卖唱谋生啊。
生活要劳逸结合,于是我和帆帆去了海边,
手里拿着买来的煎饼馃子,我们坐在浅滩的破船上,坐在夕阳晚风中。
我问帆帆,你将来长大了想做什么啊?
帆帆指着远处的船说,我想离开这里,去找妈妈。
帆帆告诉我,她没有爸爸,可是妈妈后来也不见了。她最后一次见到妈妈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可是过了几天,妈妈就走了。医院的阿姨说,妈妈去了大海的另外一头。那是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帆帆说,等长大以后,要坐上船,去大海的那一头去找妈妈。
我们光着脚在海滩上互相追逐嬉戏。没有相机,我们就用双手摆出相机的手势,用嘴咔嚓咔嚓得配音,为对方拍照。
晚上,我们回到帆帆的窝棚里,坐在她的小床上分钱。
每当我把钱推给帆帆的时候,她总是不好意思得推让。我说,帆帆,记住,钱是最实际的东西。如果有一天,一个男人连钱都舍不得为你花,那就不要指望他为你做别的了。
我很怀念那段日子,那些记忆中的照片,那些迎着风踏浪追逐夕阳的傍晚,那些星辰漫天下的吉他浅唱。
生活异常艰辛,却弥足珍贵。
那段时间,在煤油灯下,帆帆陪着我写了很多歌,谱了很多曲。
我尝试唱不同曲风的歌。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曾经幻想自己这样玩着吉他一直唱下去,在阳光里,在细雨里歌唱,遇到相遇的人,为心爱的人歌唱。
该死,我又想他了... ...
将我从幻觉中解救的是一张男人的脸庞,陌生而平庸,还算年轻。
5
他说,姑娘,唱得不错,只是在这里唱太可惜,有没有兴趣来我的酒吧驻唱?
我说,只卖艺,不卖身。
他大笑说,成交。然后递给我一张名片。
我说,可以考虑。
我真的在认真考虑,我想我真太需要钱了,不仅仅是为了以后远行的旅费,还有眼前的帆帆。
于是那天晚上,我对帆帆说,帆帆,我们要有新的住处了。
我把我的身份证交给酒吧老板,暂签3个月,每晚5首歌,月薪3000,管吃喝。
那个看中我的过客叫郑海,跟他的朋友合股开了一家酒吧。
生活就是这样,我给了郑海想要的歌声,他给了我必要的钞票。
郑海帮我们找到一个两居室的房子,依然破旧,虽然没有暖气,却可以生炉子。
搬家那天,欢欢拎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红色小箱子。
我敲着她的头说,这是啥,小鬼,还私藏财物。
帆帆挤眉弄眼得说,是秘密。
我想我也是够拼的,在郑海的酒吧唱完以后,我还要再去下一家唱5首。这不影响郑海的客源,我只是多挣点钱。
我们终于不再为生计发愁,偶尔,我还会给帆帆买件礼物。
于是,一天早晨,我对帆帆说,生日快乐。
她拿着我送的那件裙子开心得打转转,像是个骄傲的小公主。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我想,帆帆有这个权力。
初冬,帆帆穿着裙子神经质地跑出去玩,我拿着棉衣在后面赶。
她一边跑一边笑,我在后面也开心的不得了,我说慢点跑,慢点跑……
帆帆跑到街口时,停了下来。
前方围了一群人,指指戳戳地议论着什么。
帆帆站在那里,身子僵直,满眼惊恐。
我跑过去,看到地上有血,血里有一个人。
是那晚抢帆帆钱的少年中的一个。
旁边的路人告诉我,那孩子抢了钱包跑,不走人行道,被车撞死了。
我捂住了帆帆的眼。
帆帆认真地问我,姐姐,我会不会像他一样,就那样死掉啊?
我紧紧抱住她说,不会,姐姐在,你就在。
那段时间,帆帆常常跟我一起睡。她搂着我的脖子告诉我,没有我在身边,她睡的不习惯。
郑海真是个不错的人,对我和帆帆。他经常带着我去吃饭,而我就带着帆帆。
作为这个城市的富人之一,他从未低瞧过我和帆帆一眼,即便是面对帆帆在饭桌上的狼吞虎咽,他也会微笑不语。
于是,我们在海边又多了一个玩伴,一起玩沙一起拍照一起追逐夕阳的大男孩。
我知道他喜欢我,所以,一天夜里,在他对我表白的时候,我对他说,对不起,我不能同意,因为我会离开这里。
好吧,我骗人的,拒绝他的理由不是因为要离开,而是因为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存在。恨且爱。
我承认,是那个曾经为我唱私奔,曾经幻想把吉他六根弦上加一根的前男友。
郑海问我要去哪里,我说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
如果可以,我又对他说,我会给你寄钱,请帮我照顾帆帆。
我没有骗他,我真的要离开,离开这里,离开帆帆。
是真的,如果不是那件事将我的出行搁浅。
三个月以后的一天,我刚洗完脸,就觉得一阵恶心,我想我是没休息好,是前一晚想得太多,可是我真的头晕无力,无法呼吸。
我最终倒在了地上。
看着房间的炉子,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也许是平时坚持早起的原因,帆帆也醒了,她向往常一样敲我的门,喊着姐姐,而我喊她的名字。
听到我的呼喊,她推门进来,最后在卫生间里发现了我,一阵尖叫哭喊,然后她开始干呕。
我的大脑一片混沌,听觉开始模糊,天旋地转中,我感到一双小手开始拉着我往外,有窗子玻璃碎裂的声音... ...
我不知道帆帆是怎样把我拉出卫生间的,不过郑海赶来的时候,我已经醒了。
帆帆在一旁吓得哇哇大哭,她毕竟还是个不满12岁的孩子。
感谢老天,那天帆帆只是轻微煤气中毒。可她依旧很伤心,因为她发现了我的旅行包和火车票。
郑海苦笑,我穿得这么帅,本是为了送你离开,没想到差点搞成生离死别。
那件事搁置了我的行程,因为郑海认为我那段时间不宜出行。
他帮我们换了一套有暖气的房子,虽然离酒吧远,却安全许多,也有了24小时的热水。
当然,他又给我签了3个月的约。
相聚总有离别时,转眼又是3个月。
帆帆对我说,姐姐你不要走,好吗?
我摇摇头,我不能再骗她。
那你带我走吧。
帆帆听话,我帮你联系了一家学校,我以后会寄学费和生活费给你,郑海叔叔会照顾你的。
我想,这一次我真的离开了,我在网上联系到上海的一家学校,看过我的履历,对方很满意。
我被聘用了。
可是出乎我的意料,没有等到我订票,帆帆就病倒了。
医生说,这种病多发在未成年人身上,病因可能是长期营养不良,加上居住环境空气质量过差。
我记得,帆帆曾经在那个郊区外的垃圾厂居住过一段时间,那里有很多废弃的垃圾,包括油漆。
我哭了,医生说,是白血病。
6
我找到微信平台的一些募捐软件,拼命地向社会求助捐款。
那段时间郑海也帮我宣传。
捐款的人很多,包括我的父母和亲朋好友,还有素未谋面的好心人。
令我惊喜的是,有个不知名的好心人,竟然捐了20万。
可是,我很快明白,一切于事无补,即便是经过化疗,帆帆的病依旧蔓延的很快,她已经在床上不能动弹了。
已经是晚期了,你知道吗?晚期。
帆帆坐在病床上安静地对我说,姐姐,帆帆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帆帆要死了。
我哭了,我握住她的手,我恨自己,我早该发现的,我早该带她来检查身体的。
她当初那么瘦,那么苍白。我该死。
帆帆又说,姐姐,我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要生气。好吗?
帆帆是个好孩子,我把她抱在怀里,姐姐怎么会生气呢。
姐姐,我骗了你,其实我有爸爸,只是妈妈走了以后,爸爸又找了个阿姨,那个阿姨不好,我才离家出走的。
我的眼泪打湿了她的脸,我说我知道,我都知道。
帆帆,原谅姐姐,姐姐也骗了你,姐姐打开了你的箱子,找到了你的身份证。
那天晚上,我拿着帆帆的身份证去了公安局,在警察的帮助下,拨通了帆帆爸爸的电话。
帆帆最后是笑着走的,因为有我和他的爸爸在身边。
爸爸告诉她,那个坏坏阿姨已经被赶跑了。爸爸只要她,不要阿姨。
最后走的时候,帆帆握住我的手说,姐姐,我要走了,去找妈妈,妈妈在大海的那一头。
帆帆又说,姐姐,你也回家吧,姐姐也应该有爸妈吧,大伯和大婶应该也想念你了。
我什么都说不出,只有泪水。
夕阳西下。得到帆帆爸爸的允许,我一个人来到我和帆帆经常来的海边,沿着她常常指得方向,坐船出海,将骨灰洒在了海里。
我想我应该去告别,跟这个城市里的朋友,郑海算一个。
可是酒吧的人说,他已经走了。我找到酒吧的另外一个股东,郑海的朋友。他告诉我,郑海将自己在酒吧股份卖给了他,他的朋友低声说,20万就卖了,他说有急事要用钱。
我去了郑海的住处,邻居说,他已经退房给房东了。
心灰意冷之际,我背上我的吉他,去了火车站。
那天阳光灿烂,车站的入口人潮汹涌。
这样的场面应该太熟悉,而我却感到深深地陌生。
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离开过了。
走吧,还是离开。
快进站的时候,我后背被人拍了一下,
我不敢回头,我怕自己失望,可是我感觉,我应该充满希望。
有人说,嗨,姑娘,要去流浪吗?算我一个吧。
我说,不流浪了,回家,找爸妈。
他说,算我一个呗。
我说,好,算你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