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笔和内涵
今年写过一些写作方面的干货技巧和看法等,都是来自个人写作经验,因此不可避免有一些局限性,不时有读者提出一些不同看法。比如我一直认为作品的情感和思想内核是第一位,文笔作为载体和工具,虽然重要但也是屈居第二位的。也有人认为文学最重要的是语言,然后才是技巧、故事和思想等,而且也切实地用作品来实践这个理念,写得很好很有特点。
这就好比灵魂和皮相的关系,虽然我认为灵魂更重要,可第一眼看到一篇作品,文笔不过关就直接弃了。这跟相亲是一回事,第一次见面时如果对方长得不入眼,那压根就不会想要了解ta的灵魂,自然也不会有后续——外表是把对方引导入灵魂的前提,而灵魂对外表拥有一票否决权——这是某知友说的,非常精辟。
文笔当然很重要,这是写作的基本功,也是让读者想要了解你的门户,更是每次修改时最在意的地方。可如果看完一篇作品,发现空有文笔却内核苍白,就不免觉得浪费时间,而且阅后即忘,时间一长就想不起来到底写了什么。
现在想想,至今让我印象深刻的那些作品全都有一个震撼人心的好故事,要么在情感上要么在思想上深深打动了我,或者两者兼备,因此无论过多久也不会忘记。这也是我一直坚持故事性写法的原因——除非我有明确想要表达的东西和一个故事大纲才会动笔,而不会凭借文笔去展示纯粹的个人感受和模糊且不连续的思绪碎片,比如《北回归线》——并非批评这种写法,只是我个人更适合前者,因为思维方式偏逻辑性。但每个人的特点都不一样,只能在各自擅长的领域去深耕。
文学的天地无比广大,容得下各种风格和理念,多样性和差异性正是文学如此迷人的原因。我不会轻易给别人具体意见,因为每个作者都是独一无二的,适合我的不一定适合别人,要是一不小心把人家引入不适合自己的歧途,那责任就大了。
二.概述写法和细节写法
另一个要重提的观点是短篇的写法。我今年受特德·姜的影响很大,尤其他的《地狱是上帝不在的地方》给我的触动极深,我的《像侵》学的就是这种写法,不同的是采用了第一人称。这种纯概述式的写法和通常的语言不同,比如他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猛一看还以为是正文之前的题记,但其实这就是真正的开头,这篇两万多字的小说已经开始了。在描述主角的丧妻之痛时他是这么写的:
特德·姜没有试图描写主角具体的内心感受,没有剖析他此刻的心理活动和细微的情绪流动,也没有在感受上使用任何修辞,只是描述这种悲痛的外在表现,这就是概述性的写法。同样在引入另一个主角时,作者是如此描述这个人物的:
受他启发,我认为短篇小说不宜像长篇一样有大段的细致描述,无论人物、场景还是情节的描写都应尽可能使用概述性的语言,比如我在《完美世界》里对一场重要的游戏PK是这样描写的:
我并没有详写这场战斗的过程,像是双方在什么阶段使用了什么技能和策略、每一步要如何操作等等,通篇只有对场面的描述。虽然看上去似乎挺详细,但没有内容细节,因此这也是概述性的写法——只要不是直接写具体内容,概述也可以很详细。
概述写法其实很常见,简村里不少长篇就是这样写的,但我不推荐(详见《长篇笔法详略谈》)。也有一些简友在短篇故事里这样写,不过显得较粗糙。其实这种写法并不简单,像特德·姜那样通篇都是纯概述性的语言是一种少见的技术尝试,文中没有任何具体的对话,甚至连“小红说她很难受”这种大致的人物语言都没有。
但他是大师,当然能这么写,要做这种尝试必须对整体文风有很好的把控和规划才行。大家在小说中的描述何时要细写、何时要概述、何时一笔略过,都需要依照表达的重要性好好考虑清楚,读起来才不会有粗糙感和违和感,这是非常考验功底和整体设计能力的。
我也注意到有些简友的小说是纯细节性的语言,比如纹左的《杀死洛一》就是写主角在一小段时间内经历的所有细节。冬天开的猫很多作品都是这种写法,这篇《单亲》就是把一个母亲在两天里的经历巨细无遗地展示出来,我摘录一个去超市购物的场景:
这种描述短时间内大量细节的写法体现了短篇小说的截取功能,作者通过截取一个时间片段进行详写来表达主题。这些细节当然不是无所不包的,如何选取跟作者要表达的主题有关,其意图就隐藏在这些细节描写的字里行间,尤其是表现人物的心理。因此在使用这样的写法时就不再直接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了,否则有重复之嫌。比起直接写人物感受,这种用外在细节侧面烘托的技巧无疑更高明。
其实鲁迅的小说也是较偏细节的,《阿Q正传》就很典型。概述性的描写中,作者时常会跳出角色,以上帝的视角进行说明,因而这种写法是评论性的。而细节性的描写紧贴角色,作者不给任何评论,引导读者在细节中去发现自己想表达的东西,做出自己没有明说的评判,写得好往往更传神,比如《孔乙己》里主角掏钱的细节就非常经典。
概述性和细节性的写法如何选择,要看作者的偏好还有作品主题而定。在一篇作品中通常能见到这两种写法,不太重要的地方,比如背景说明和回忆适合用概述(要强调的细节除外),想着重表现的当下就用细节。一般宏大的主题用概述性的写法较多,但适当穿插细节描写可以极大地增强真实感,这在各类幻想小说里很常见。日常生活的题材最好用细节来表现人物,如果用特德·姜那种概述性的说明写法就很没意思。
个人认为,细节描写属于写作的基本功,我小学时的作文竞赛班就很注重这方面,只在缩写练习时采用过概述性的写法。初学者也应该先从细节入手,有一定基础后再尝试概述性的文笔比较好。如果基本功不够,只把概述性写法当作逃避细节描写的手段,那阅读体验不会好到哪去。很多长篇作者这样写其实是缺乏功底的表现。
细节描写一点都不简单,这两种写法并非难易不同,只是掌握的先后顺序不同,要写好都很难,要准确判断什么时候应该采用什么写法就更难了,只能在实践中慢慢摸索练习,反复修改体会。经验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近期读了陈春成的《夜晚的潜水艇》,觉得他在这方面很有特点,有时不按常理出牌,文笔写法上的个人风格也非常明显。之后准备专门写一篇评论,敬请关注。
三.关于准备
之前在《准备篇》里说过动笔前要做哪些准备,因为准备才是最重要的阶段。其实写得多了也未必严格按照那些步骤执行,熟能生巧,有些在脑子里自动完成的步骤就可以直接跳过去。另一种情况是迟迟准备不好,脑子里很多东西总是无法确定下来——那就不要再等了,直接动笔就好,很多想法会在写作中自发冒出来。因为只有在真正动笔的时候,大脑才会完全进入认真状态。总是等一切都就绪后才动笔,这篇作品可能永远都写不出来。
动笔前的准备工作是为了让大脑在认真阶段的思考有的放矢,有料可用,从而发挥出最大效率。没有准备的话,大脑在写作阶段的思考就会经常被打断,很难进入状态,不但效率低下,肯定也会影响成品的质量。
可虽然有了准备,这一阶段的设想往往在实际写作中被突然冒出来的想法推翻并取代,导致成品完全背离原先的计划。我在《拥抱》动笔之前,本来是打算把女主伊莎贝拉写成绿茶婊的,她抛弃卡里略,主动攀附有权有势的巴勃罗,卡里略对人间绝望后才跑去太阳自杀,在接近终点时把她的照片抛出舱外烧掉。但写作中手指好像不受控制了,不知不觉抛弃了这个黑暗的主题,最后竟写成了这样一段坚贞不屈的爱情,完全出乎意料。
只能说现在这样才是《拥抱》本该成为的样子——或许这篇作品早已存在于冥冥之中,只是借助我这个通道把自身表达了出来?而这个过程不允许作者加入自己的想法?我对这种“陈春成式”的浪漫说法深表怀疑——其实就是在动笔的过程中,我的大脑经由认真的思考和探索,自动推演出了更好的情节路线,于是排挤了初始的设想。
这说明动笔不能等待万事俱备,有了主题和大致的故事后就要开始写了,不但细节会在笔下自发补充,更好的情节也可能随时降临。所以不需要固守原本的想法,缪斯的奖励往往会迟来,硬要拒绝只会是你的损失。
如果是非常复杂的作品,就更不能指望把思维导图全部做完后再开始写了。中间变数太多,光是翻来覆去地整理导图就是一个很大的工程。写作中有什么想法我会直接记在文本下方,等码到那里时直接取用,写过的、不要的和否决的想法就随时删除,保证每次用到的都是最佳的点子。等全文写完了,下面的笔记也刚好删完,一时拿不定主意的就暂且留着笔记,后面修改时再细细掂量。这样不失为一个灵活且不占用精力的办法。
之前写《死亡潜梦者》时,很多细节同样是在动笔期间完善的,包括「亢龙斩」这个招式的名称也是在写到一半时,否决了众多选项,在一次蹲坑时灵光一闪冒出来的。结尾本打算写主角回到日本就完了,但快写完时正洗着澡,突然冒出一个想法——把这一招的竹林授业作为结束,将主角和师傅在临终之梦里的分别作为结尾,不是更好吗?这样一来不但使这个梦贯穿全文,还有机会描写师傅临终一招的英姿,于是就有了这个结尾:
至于目前正在写的《像终》,难度又上了一个台阶,在动笔中否决了之前的无数想法,同时又有无数新的想法冒出来,取舍的过程太过痛苦,脑力透支了很多也感觉不够用,希望这个月能磕完。
四.段落长度
最后说说段落划分的问题。我发现简村不少作品都是小段落,很多文章都是一句一段,每段不超过两三行。这是互联网写作的趋势,跟纸质书那种大段落不同,毕竟手机屏幕尺寸摆在那儿,段落太长看着不太方便。如今是碎片化的移动阅读时代,网络写作也必然变成碎片化的写作,典型特征就是一句一段。
碎片化的写作反映的是碎片化的思维。不连续的、时断时续的思维导致写出的文章形式上也是这样的“碎碎念”。因为很多作者是在手机上写的,写作时间也是零散不固定的。但我个人还是更喜欢长段落,写作也要挑大块的连续时间,以保证思路的连贯性。
如今的纸媒小说基本还是以大段落居多。像双雪涛、陈春成的小说都有很多超长的段落,甚至一整页都不分段。这我觉得过了,因为明明有可以分段的地方,但作者似乎不想分,刻意制造出这样的效果。我不知道这是基于何种考虑,可能作者写到这儿时文思如泉涌,根本来不及断开,因此保持了思绪的原样。但我觉得还是应该按照内容分段,没有特殊情况或者想要单独拿出来强调的东西,段落就应该保持适中的长度。
对我来说的“适中”,是以拿手机观看时每段5-15行为佳,超过15行就要想办法分开了,不然太影响阅读。当然要是一个连续场景没写完,实在不能分那就算了,除此之外都会尽量保持在这个区间。这样既照顾了读者,也保证了思维和行文的连贯性,而且还方便修改时查找——不管从一大堆小段落里挑出某一段,还是从一个超长段落里找出某一行,都挺麻烦的。
小段落虽然移动端看着比较舒服,但同样的字数,段落越小,分段数量就越多,整体排版就越长,看完更费手指了,这对长文尤其明显。所以我不太喜欢一句一段的作品,有些语句的分段完全没必要。而议论文这样写,作者的思绪就总是飘来飘去,东一下西一下,转折很多,难以充分论证、深入探讨。
我建议作者们在排版上还是养成适中分段的习惯,看起来舒服,对读者和自己都有好处。本文就是例子,可以给大家做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