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薇花一笑
虽然我爸也是我偶像。但是在这里,我想说另一个人,F先生——那个让我唯一可以撒娇的男人。
最喜欢的那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的主角也是F先生。所以我觉得来由虽不一样,但也算有缘,作者也是故乡人,所以更是有说不出的喜悦。
我这个人有恋爱恐惧症,上学那会,只要发现谁有喜欢我的苗头,我就会躲得远远,即便是我喜欢的人,我也会避开。
我常常觉得自己不够好,不够漂亮,不够体贴,不够温柔,不会察言观色,恐怕这辈子也只能这样了。总觉得自己不配。
初次见他,是因为朋友的一次聚会。他身材匀称,皮肤白皙,脸有点圆,五官很精致,我常常觉得这五官放在一个女孩身上,或许更好看。他说话很羞涩,磕磕巴巴。
从没想过这个羞涩,连舌头都捋不直的大男孩,会跟自己有什么交集。
但是他有个优点,很爱笑,因为是朋友的朋友,所以时不时也能聚到一起。大家都知道我脸皮薄,依然喜欢跟我开玩笑。我只是红着脸笑笑,话也不多。
在我看来,他长得太像别人家的男朋友,我们之间不太可能。反倒聊起天来没什么压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感觉到自己不自觉地会去在乎。
我给好朋友说,我喜欢上一个人,但是我不敢告诉他,我想忘记他。然后哭了一个晚上。
后来,他去了安徽。那时,我很失落又暗自庆幸,终于可以找个借口断了念头,我们之间应该再也不会有故事了吧。
过了整整一年,正是《北京青年》很火的时候,我利用几个星期天看完了。突然觉得满满的冲劲,就想出去走一遭。我把《存在》的歌词贴在QQ空间,可是没过几天发现他空间也贴了这首歌。
看到后,眼泪吧嗒吧嗒一颗颗滴落下来。谁知道我们将去向何处,谁明白命运已沦为何物。歌词里的感受太贴切了。我相信,我们都是有太多相同的感受,才会贴同样的歌词。
是我主动给他留言,笑他抄袭我的。然后QQ跟他聊天,反正离得远,所以聊天不会有心理负担,况且我面对的是一个认识三年的朋友,一个超级能聊的人。
然后他说他在看《火蓝刀锋》,我也破天荒地看完了。你喜欢什么人,但凡他体验过的生活,你都会想去体验一次。
但是《北京青年》余热不减,想去云南的欲望愈发强烈。我也半开玩笑问过他,他会不会去。似乎想去又不想去的样子。
他说他十一会过来,我以为是他仅仅来看看他哥们。后来才知道,他是离职过来的,仅仅是想留住我。
因为我说,在一座城市呆久了,就想换个地方去看看。免得看到那么多熟悉的地方,想起好多朋友。他们都去到别的城市,感觉回忆越美好,内心越落寞。
我说过,我很少有朋友,所以每个朋友在我心里的份量都特别重。大家都各奔东西,仿佛只剩下我在这座城市。
于是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搭几个小时的车,去爬这里最高的山。
后来继续跟他聊天,周末我想独自去爬山。其实,那时候,他已经跟以前判若两人。以前的他很羞涩,皮肤很白。一年后,他变黑了,也变得伶牙俐齿,口若悬河,尤其是在我面前。
“你还缺个帮忙背包,帮忙拍照的吧,我去当个跑腿呗。” 我也就爽快地答应了。第一次,面对喜欢的人,没有选择退缩。
那时候,还没有车,要辗转好几趟,光是单程都要差不多两个小时,他就一直叽里呱啦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我说:你真的不觉得累吗?
他说:“都不说话,多无聊呀,我要哄你开心呀。”嗯,两个人当中一定要有个人愿意说。我虽然嫌他挺闹腾。可是能有个人跟自己有聊不完天,也是一件挺幸福的事。
毕竟挺长时间没人陪自己这么聊了。
那时候,因为心情不好,在看到他之前的一个月暴瘦了四五斤。说实话,觉得当时的自己巨难看。而他一直是别人眼里的白马王子,即便是晒黑了一些,颜值还在。
印象中他一直是谦卑有礼,对周围的朋友总是体贴周到。我偶尔也会有小小的自卑。依然觉得自己生活的似乎好不真实。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