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选书的时候,除了专业类的大多倾向散文随笔,偶尔选择小说,也喜欢那种结局是大团圆的,看着轻松,看完满满的幸福感,多好。自己写作也基本如此,逗比文艺随意切换,即使伤感也都是因为生活工作中芝麻大点的小事。想来自己从未涉及过生死的话题。或许因为太沉重,或许因为太伤人,或许因为太抽象,自己看不懂,也说不透。
但是这次买书,鬼使神差的选了本余华的活着。拿到手的一瞬间,我有那么点后悔,黑色的封面已经让我感觉压抑了,随手翻看,的确不是一个让人感觉轻松的故事。
福贵一生坎坷,年少的时候可谓荣华富贵,想尽快活。平日里吃的穿的用的,都是那个年代能买到的最好的,生活琐事也都有仆人照看着,出门都不用自己走,一招呼,仆人的脚就成了他的代步工具。长大一些娶了媳妇,可是家花哪有野花香,隔三差五往城里的妓院跑,美人在侧,夜夜笙歌。后来又爱上了赌博,手头的银子输光了就偷母亲的收拾,母亲的偷光了,就偷媳妇的,实在没得偷干脆赊账,远近闻名的富家少爷,谁还不给三分薄面呢,更何况大家都知道他输得起,家里100多亩地呢。
人都说十年风水轮流转,赌桌上更是如此,有赢就有输,没有谁是常胜将军,如果有,爱赌的人都知道这里面肯定有猫腻,可是不谙世事的福贵少爷却不懂,直到100多亩地一点都不剩的成了龙二的地盘。
父亲没打没骂变卖土地房产把他欠下债都还了,这个时候福贵只是福贵,再不是地主家的少爷了。
搬出了老宅,住进了茅屋,没多久,父亲去世,怀着孕的媳妇被老丈人接回了家。好好地一家五口只剩下,福贵,母亲,女儿这三口人。从前衣食无忧的福贵不得不面对基本的生存问题,从前靠人服侍只会花钱的福贵不得不照顾自己并学会养家。村子里的人都是以土地为生的,没有土地的福贵思前想后只能开口管龙二借,好在龙二看在过去的交情借了五亩地。想来原本坐拥百亩土地的地主少爷沦为今天向他人借土地的福贵,这景象,该是何等凄凉。
或许人总是要经历一些事才能长大,有了土地福贵知道得下地干活了,上有老下有小都靠他养活呢,自己动手的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却踏实了不少。可每当想起被接走的媳妇,福贵还是忍不住的难过,这时母亲总是说,是你的媳妇,论谁也抢不走。这不,媳妇带着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从村口走来,一家人终于团聚,好日子眼看着就要来了。然而,母亲却病倒了,媳妇留下来照看母亲,福贵赶忙去城里请大夫,可是祸不单行,在去请大夫的路上,因为几句口角跟衙门的仆人打起来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一走就是两年多,熬过了战火,等到了解放,千里跋涉回到家乡,可是母亲却没能等到儿子归来,在福贵离开两个多月后,母亲长眠在了村西头的土地上。
福贵看着一双儿女,百感交集,儿子因为他离开时还小,对他已经没了印象,怯怯的躲在媳妇的背后,女儿因为去年发烧烧坏了嗓子,再也说不出话,只能看着他咧开嘴笑。
不管怎么说,一家人经过了战火的分离,终究又聚到了一起,这或许就是家的力量。
福贵跟着媳妇,儿女回到家,他被回家的幸福笼罩着,并没有发现,时代的浪潮已经席卷了中国大地,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谁也逃不掉被改变的命运。
打土豪,分田地,合作社,大锅饭等等历史的变革相继而来,福贵并不懂这变革的意义,他只知道,锅被没收了,说要炼铁,粮食牲畜上交了,说以后不用自己做饭,饿了就去合作社领,刚开始的伙食确实好,炖炖有肉,可是这如回光返照般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最后一只羊被杀后,合作社再也没开过火,日子又回到了从前,甚至还不如从前,因为靠天吃饭的福贵和乡亲们赶上了天灾,一望无际的农田颗粒无收。
大人们勉强支撑的身体挖野菜,找树根,等到这些都吃没了,只能靠喝水充饥。就这样挨了几个月,终于熬到了田里有收成的时候,眼看着儿女发青的肤色一点点褪去,塌陷的脸颊一点点丰满起来,福贵觉得,生活又有了希望。
然而,这比一起吃大锅饭的幸福还要短暂,儿子死了,给县长夫人献血,只有他一个人的血型符合,于是一直抽一直抽。。。。。。。福贵背着儿子尸体回村的路上,一路哭,媳妇因为软骨病还躺在床上,他不能让她知道,于是村西头的后山,福贵把儿子埋在了父母旁边,他趴在儿子小小的坟上哭了很久,他的儿子再也回不来了。
进屋的时候,他擦干了眼泪,不能让媳妇看见,她还病着,丧子之痛就让他一个人担着吧。
可是母子连心,怎么瞒得住,福贵背着不能走的媳妇来到儿子坟前,媳妇看着小土包哭了。
一转眼,村里的姑娘陆续出嫁,女儿因为不能说话一直无人问津,福贵和媳妇着急,四处托人帮忙说媒,这天媒人来回话,有个城里的男人答应了,条件不错就是,偏头。福贵和媳妇高兴坏了,女儿也能像其他姑娘一样出嫁了,出嫁那天,女儿穿着媳妇亲手做的嫁衣,好看极了,村里的人听闻乐声都跑出来看,凡是经过的都拿到了烟和喜糖,直到很多年以后,村里的人还在议论,没有哪个姑娘出嫁像福贵家那么风光。
女儿出嫁后,家里只剩下福贵和媳妇,两个人想孩子,媳妇走不了路,福贵只能一个人进城看女儿,回来再跟媳妇讲讲女儿的近况,没多久,女儿怀孕了,一家四口围坐在媳妇的床边,热热闹闹的吃了一顿饭。可是,又要说可是了。女儿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留下刚出世的儿子,撒手人寰。媳妇知道后,悲痛欲绝,没多久也跟着去了。那些餐桌上的喜悦仿佛还是昨天,一个不小心,就都灰飞烟灭。福贵的家只有他一个,女婿带着孙子在城里打工,他本想把孙子接回来帮女婿养着,毕竟他一边在工地干活一边带孩子不方便,但是女婿不肯,那是他们小两口唯一的联系了。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的过着,春夏秋冬,孙子一天天长大,福贵想,自己家的香火总算有个延续。村口有人喊他的时候,他就知道又出事了,女婿在工地上被掉落的大石头拍成了肉饼,当场咽气。福贵领着小孙子回到了茅屋。爷孙俩相依为命,日子总还得过。
我多希望故事到此就结束了,黄昏时分,一老一小在田间散步,小的偶尔缠着老的,讲一讲从前的故事,然后一个慢慢老去,一个慢慢长大。。。。。。。
孙子死了,感冒发烧,福贵为他吃点姜汤出点汗,感觉没什么大碍,他破天荒的为孙子煮点豆子吃,自己又下地干活了,回来的时候,孙子已经没了气,是撑死的。
他福贵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下地干活的时候,明显的力不从心,腰疼的毛病一直伴随着他,村里的人都说,福贵活不长了,十多年后的一天,福贵牵着老黄牛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着,夕阳映射着他黝黑的脊背,散发出迷人的光,生命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