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3/26 闫安
两会之后,三支柱养老即将胎生落地,伟大的养老金融时代到来。行业性“宫斗剧”,让位于同理心的分析和把握,共同为良好的养老金融生态发展而努力。
聚焦第三支柱养老,从第三方独立的视角观察,自2017年延续至今,以2018两会结束后的“新动向”为节点,可以清晰的看到那些政策高层的认识不认识的,充满智慧的责任官员、技术官员、行业官员,以及对应的责任智囊、技术智囊、行业智囊们忙碌的身影。
截至2017年末,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存续余额为29.54万亿元,按照经验的三分之一比例估算,得有10万亿左右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规模的资管需求。
银行理财产品客户也是商业养老保险、证券公司乃至信托机构的客户。具有核心资源优势的,还是数有品牌、渠道、网点、销售人力的银行和保险。
对银行业的挑战性在于,银行设立资管子公司才开始公告(招商银行),未来趋势和信号意义更大。
对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王兆星24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提了申请,监管机构就会认真来对待。我们鼓励更多主体参与,主体专业化有利于提高竞争和效率。我们是欢迎(这些专业机构的设立),但是要有一定审批程序。”
政策红利最厚的还是保险业。但也有变化端倪。
两会后,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明朗化和落地化。“按照国家部署,上海将尽快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并制定上海试点方案和实施细则。”
媒体用词还是“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但耐人“咀嚼”的是,3月25日,中国证监会李超副主席,在上海北外滩《财富与文化论坛暨中国基金业2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关于第三支柱养老的相关致辞,有了“重大变化”。即“商业养老制度”,而非“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先是,来个“帽子”定性:长期推动基金行业与养老金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将实体经济发展成果惠泽于民。――就是发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意味着,养老金要成为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这是关键。否则,就不叫融合的“深度”和双向的“惠泽”。
然后,针对公募基金行业:“要稳步推进基金中基金(FOF)、养老目标公募基金产品发展,促进基金行业主动、积极发挥主动管理、组合投资能力,为养老金提供专业化投资工具。”
分析一下:稳步推进、主动管理、组合投资、投资工具是三个关键词。强调的是投资的第一层面,是基础的投资标的级的管理,如股票和债券等;投资的第二层面,是组合级的投资工具和主动管理能力。但没有强调公募基金的“资产配置”。
第三句话:“积极推进个税递延商业养老制度落地,鼓励养老金以公募基金为主体开展大类资产配置。”——我们理解,按照官场的传统习惯、语境和逻辑是,只说本行业的话,不越位。
发言中,可以看出变化所在。
两会后的机构改革,中国证监会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并列,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机构。职能独立性有分工,也有“交集”了。
中国证监会核心职责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将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法律法规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审慎监管,上收中国人民银行。
此次,中国证监会李超副主席讲话中,说的是“商业养老制度落地”,没说“商业养老保险制度落地”。两字之差,最为关键,并且耐人寻味,其实这也是未来政策指向。
什么意思?
“你懂的”!
还有——“鼓励养老金以公募基金为主体开展大类资产配置”也有意思。
鼓励养老金,却没说这个“养老金”是谁?
逻辑上,养老金是谁的,就是谁说了算,那就是养老金投资者呗。当然第三支柱养老金投资者“不专业”,按政策规定要有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往前点,就是谁来“教育投资者”?或言谁来提供专业投顾服务,谁“离客户最近,影响力最强”?
最后答案是拥有客户资源的,也有营销投顾队伍的,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主,就是是“养老金”的代表啦。这就不是2017年国务院59号文《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的行业性表述了。当然可能受益的还有证券、信托,竞争实力弱,没有可比性。倒不是个头体量原因,而是行当好久没有创新和特色了。却孕育重新洗牌和出挑的机会。
至于,公募基金为主,之外部分有空间。如多元化资产配置及创新,如PE基金、产业并购基金、不动产、ABS乃至海外资产等。
言下之义,“养老金已不是养老保险了”。
因此,过往对商业养老保险概括表述的“终身领取,保证收益,长期锁定,精算平衡”传统保险和行业红利思维定式就有问题了。
结合“政策新动向”,养老金管理就是中国证监会履行统一标准,实施功能监管,净值化管理的资管新政职责,维护市场秩序。
政策新动向,还意味着鼓励和注重发挥银行保险业与公募基金业的行业各自优势,互补合作。一个侧重大类资产配置,一个侧重主动管理的组合工具和投资标的。连接点是FOF。“大F”和“小F”各有侧重和专业分工。
在此意义上,就好理解了中国证监会李超副主席对公募基金行业讲话中,要“稳步推进基金中基金(FOF)”的“稳步”二字内涵意蕴了。对比后一句的商业养老制度,则要求“积极推进、鼓励”!
再说监管变化。
两会后,将原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之前2017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定的调子,过往传统的机构监管,调整发展方向为统一标准的功能监管(中国证监会)和对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主的经营行为的监管(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
所以,在此次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的发言,没有说“商业养老保险”而是说“商业养老制度”,就大有深意了。
至于,去年权威媒体对第三支柱养老的标准排序用词,是“人社部、财政部启动建立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工作”,“ 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概因,第三支柱制度建设,必须纳入我国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整体建设,需要统筹考虑。不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一个引申的问题是,FOF如何评价、评级、评优?养老目标基金如何分类?业绩基准如何设定?以及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信息披露及指标监控等,需要制度设计层面的平台化系统的支撑。
换句话说,就是行业标准建设,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此外,就是相关产业链的连锁反应,如银行临柜投顾,保险代理人经纪化趋势转型等。
千帆竞过。
两会后,政策新动向,就是定盘星。
否则,还是卖方模式,而非养老金信托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