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直在朋友家吃饭,她比较喜欢炒猪心,连吃了两天。
朋友问“你是不是吃不惯?”“还好,主要是第一次这么吃,味道不熟悉”,第二顿吃的时候,我吃的比第一次多了。回想起来以前对番茄酱也是这样的,小时候第一次吃肯德基,薯条的番茄酱,真的是吃不惯,可是后来就开始惦记这个味道,现在吃薯条耗费的番茄酱比一般的量要多得多。
干贝也是,第一次吃干贝是高中时,在伯父家,那天煮了米线,伯父疼爱我,一碗米线有三分之一碗是干贝,结果我第一次吃,吃不来,最后都挑出来扔了,放学回家来的堂姐惊讶得,直说“你竟然扔了?!”而后,第二次就喜欢上了干贝,堂姐还想从我碗里抢,可惜都没有了。
这次猪心也是,我不知道我后面会不会爱吃,但是下次再炒的话,我会很自然地夹起来,吃下去。
有些情侣是欢喜冤家,第一次相互看不顺眼,但是往往这样的会相互纠缠很久,甚至相守一辈子,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