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柏拉图
柏拉图著名的三个论题:
知识就是知觉
人是万物的尺度
一切事物都处在流变状态
第一卷 正义的讨论
每一种形式的政府根据统治者的利益制定法律,民主的政府制定民主的法律,独裁的政府制定独裁的法律,以此类推。
最不正义的人就是最快乐的人;不愿意为非作歹的人也就是最吃亏苦恼的人。
// 没心没肺让人快乐还不内耗,遵循规则和道德的人反而是内耗痛苦且吃亏的人。以前只看到个人情感和利益,最近看到那些不遵守规则路子野的人混的风生水起。普通人都觉得挣钱难,而只要打开一点规矩的限制,对这些人来说赚钱真是太容易了。我们这样的乖乖学生,就是“教育”最好的成品,圈在自己的茧里,束缚的思想,中庸的行为,在破碎和自愈间走走停停。
第二卷 真的谎言
人无法逃脱其(不正义的事)利益的引诱,又痛恨因此带来的不幸。那些没有能力逃避被伤害的人就觉得应该为了大家的利益订立一个契约:既不要行不正义之事,也不要受不正义的伤害,他们把守法践约称之为合法、正义。这就是人们立法与订立契约的开端——一种在最坏与最好的之间的折中。
// 感觉这个说法有点道理,可以接受
任何一个真正有力量作恶的人绝不会愿意和别人订什么契约。
做正义的事的那些人并不是出于自愿,只是因为没有能力作恶。
// 有点“人之初,性本恶”的意思。这里的有力量作恶,是指上面所说既可以做不正义的事获得利益,又可以逃过其带来的不幸的能力。事实确实是这样,自己既然可以违法获利,又能逃脱其制裁,我又为何需要去遵守这个根本无法控制我的契约呢。
但这就引发了我们所说的“不公平”,为什么这个人作恶却可以逃脱法律的约束,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觉得,这肯定不公平,但站在对方的角度,自己就是有这个能力,我拥有的天赋和资源就是比别人多,就是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这也是说得通的。
在这两者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就涉及一些道德和法制问题了,类似于是否违背自己或者他人作为人的尊严等。
狗每次见到生人就发怒,见到熟人就摇尾巴——尽管陌生人从来没有伤害过它,熟人也没给过它什么好处。因为狗天生就具有分辨敌人与朋友的能力,能够通过认识与不认识来划定敌友标准。
// 这个问题以前确实没思考过,在这方面人可能不如狗。这是狗天性的智慧。
年轻人分辨不出什么是寓言,什么不是寓言。他们总是会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且不容易更改。因此我们要特别注意,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优美高尚的故事。
// 果然哲学家是懂得教育和国家治理的。我们从小的和谐教育、真善美主张、爱国主义,都刻进我们的基因里了,等待未来某一时刻“子弹命中”,教育的意义就达到了。
其实不光是儿童,成年人是一样的,一个群体里边媒体信息的传达和流转决定了这个群体人民的意识。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是看到的信息是国内一片繁荣,国外水深火热,但极少极少有客观地去分析各国的实际国情,各国各行为背后的实质逻辑和目的,而总是被一些片面的字眼牵着鼻子走。一方面是因为我们从小自己做的茧的束缚,以至于缺少这样的能力,另一方面,我们仍然处于这个环境,无法看到问题。
第三卷 鞋匠总是鞋匠
从小到大一生连续模仿,最后成为习惯,习惯成为第二天性,在一举一动,言谈思想方法上都受到影响。
// 连续的练习养成习惯,习惯成自然,成为天性。所以人的天性是可以通过训练改变的,但首先自己得有意识做这个改变。有些不那么好的天性,有时候可能自己也不想改,改变的动力不强。
我们为了对自己有益,要任用较为严肃较为正派的诗人或讲故事的人,模仿好人的语言,按照我们开始立法时所定的规范来说唱故事以教育战士们。
// 所以类似的所谓的“专家”也只是作为这个角色出来发言的人,也并不一定是特殊的人群,只是社会需要这个职业,他们履行这个职业所要求干的事情,跟我们打工一样的。
用音乐照顾心灵,用体育照顾身体。
音乐教育的最后目的在于达到对美的爱。音乐教育之后,应该接受体育锻炼。
// 这里的音乐教育应该是指艺术或是意识的教育,人们需要艺术需要知识修炼自己的意识,成为独立个性的个体。而体育教育在之后,拥有独立灵魂后需要丰富的肉体,以支撑自己的意识处于一个健康的环境。
复杂的音乐产生放纵,复杂的食品产生疾病。
// 是不是想映射人不能想太多,不能三心二意,不能心猿意马,不然容易产生副作用,比如精神内耗。
第四卷 后裔的等级
如果想要把羊毛染成紫色,一开始总是从所有颜色的羊毛里挑选白色的羊毛,而后加以精心整理,只是经过这样的准备阶段,才能为羊毛染上最好的颜色。我们挑选战士病给之以音乐教育和体育的训练,也是在尽力做同样的事情。
// 可以理解为想要给羊毛染色,需要先让其成为白色的羊毛,再着色,这样才不会轻易褪色。相比教育也是,先统一按照艺术+体育教育的方式,而后按照各自的角色去“染色”。基于这个方法论,正印证了我们当下的初等教育的一致性,再到高等教育的差异性。
一个人是自己的主人,当然也就是自己的奴隶。
// 一个人的灵魂存在着好的部分,同时存在坏的部分,有时候好的部分控制坏的部分,而因为教养或情绪等的因素,会让坏的部分控制好的部分,所以人需要节制,需要不断践行克己。
每个人必须在城邦承担一项最适合自己的社会工作。
木匠做木匠的事,鞋匠做鞋匠的事,其他的人也都这样,每个人都恪尽职守,这种正确的分工乃是正义的轮廓。
正义的人绝不会渎神、偷窃,在私人关系中出卖朋友,在政治生活中背叛祖国;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会不信守誓言或别的协约;这样的人也绝不会通奸,不尊敬父母,不履行宗教义务…
// 书中讨论关于正义达成的一致是,个人的正义跟城邦正义一致,正义的人(城邦同理)不许可自己灵魂里的各个部分相互干涉和越俎代庖。
他们关于正义的人的行为准则,过于理想了,世上没有绝对的正义,也没有绝对正义的人。人都是灰色的集合体,只能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趋近于“绝对”。
第五卷 思想的认识
很多人在和别人探讨一个问题的时候,往往会不由自主就跌入陷阱。他们咬文嚼字、卖弄口才,把一场真正的辩论搞成了所谓的语言游戏。到最后,他们还是找不到真理。
// 这就是苏格拉底辩论跟其他辩论赛(像奇葩说)不一样的地方,出发点是不一样的。苏格拉底之所以辩论,是想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不断碰撞和思考以找到真理。而常规辩论赛选手(或者是法庭上的律师)为各自阵营而战,就是为了赢,无关真理。
现实生活,我们也应该分清场景:做人应该秉承寻求真理的目的,包容慎思;有目的性做事的时候,努力达成目标。
一个人能够认识许多美的东西,但不能认识美本身。他把相似的东西当做事物本身,那岂不是就是在梦中吗?
// 这跟有句话很像“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处于环境中的人,不断追求不断感受,最终也只是看到的表象,甚至不知道自己实际追求的是什么,仿佛活在得鹿梦鱼的梦里。
这是一种常态,我们总是在面临一些事物的时候,本能的觉得自己喜欢或者不喜欢,但却不知道发起这个感觉的缘由,这是经历的练习,练习是为了探索,探索事物的本质,做出总结。虽然有些总结前人已经告诉你了,没缺少经历,总是不太能融会贯通。
第六卷 哲学家成为城邦统治者
人的灵魂其实就是像人的眼睛一样。当灵魂凝视着真理与实在所照耀的区域时,灵魂就能认识和理解,好像是拥有了理性。但当它转而去看那个黑暗的区域,那个明灭变换的区域时,因为物体变得模糊了,因此只能产生摇摆不定的意见,又显得像是丧尸了理智。
// 灵魂的表现不仅仅是其本身,他就跟我们的眼睛一样,会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影响我们对一些事物的所见所悟。对待事物的维度,场景的多样性是必要的。
第七卷 灵魂朝上看
有人从神圣的凝视转回苦难的人世间,还不习惯黑暗的环境时,他就被迫在法庭或者别的什么地方与人争论正义的影子或者影子产生的偶像,并且他的对手从未见到过正义本身。
// 书中认为灵魂也有类似的情形,见过了真理的人面向混沌的人时,因不习惯混沌的环境,反倒被混沌世界的人所嘲笑,仅仅因为这个人跟其他人在某些地方不一样。于小处说,就像我们长期在外上学的人,回到家里,也同样有一些与家里亲戚不那么相同的表现,却也会被嘲讽。当然,我并不是想说上学多就是灵魂脱离混沌,只是类似的行为表现。
面对跟自己周遭环境不同表现的人或者事,不应该本能的带有歧视,首先应该包容,再者可以想想对方表现异常的原因是什么,是否是自己并未理解到的知识面或经历。
我们想要不爱权力的掌权,否则就会出现热衷权力的人相互间的争斗。
// 这怕是个伪命题,不爱权力的人又怎么会去争取权力呢。权力的争取势必带来争斗,且越是热衷权力,动力越大,争斗也越激烈。成王败寇,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如果一个事物能被它自己和其他感觉所看见和理解,那么它就不会吸引心灵去思考它的本质。
// 这就是第一印象和第二印象,第一印象是一眼能看懂不需要思考的,第二印象就需要经过思考才能理解的。
但文中提到一种方式很有意思:同样是看一个事物,既可以把他看成“一”,对应第一印象,无需思考即可理解;同时可以把它看做“无限多”,对应第二印象,让自己导入思考。这样是不是可以培养自己的多场景多维度的思考方式?不过可能需要进行训练才能达到。
第八卷 民主制度
四种制度:
1、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争强好胜、贪图荣耀
领导阶层的不和,导致政治制度发生变化
2、寡头政制:喜欢独裁的贵族,财富决定资格,富人掌握政治权力
建立原则:财富是善
失败原因:过于追求钱财,不在乎其他东西
3、民主政制
失败原因:过度自由的蔓延,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出现错位
4、僭主政制: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维护自己绝对的统治权力
第九卷 平静
激情本来就是一个暴君,驱使他无所顾忌、无恶不作来满足自己和其他欲望。
// 我们常被激情这个暴君所统治,而做出事后懊恼后悔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只是满足了暴君的欲望,而非是我们自己的。所谓,我们的身体里都有一个小恶魔。
人在生病时说,没有什么比健康更让人快乐了——虽然在生病之前他们并不这样想。
痛苦时会把平静当成是快乐。平静——处于两段之间的中间状态,有时即是快乐,也是痛苦。
// 平静是个相对概念,它相对于痛苦是快乐的,而相对于快乐又显得是痛苦的。
第十卷 创造一切
要让灵魂养成习惯,尽快地想法治疗伤痛,消除痛苦。
正义本身就是最有益于灵魂的东西。
// 有时候在想,正义到底有没有意义?人为什么一定要追求正义?就拥有一个不正义的灵魂又怎么样呢?难道我们真的相信会遭报应,来世堕入畜生道吗?正如最近大家常调侃的“自从我素质差了,精神状态都变好了”。
从社会意义上讲,推崇正义、道德是利于城邦建设社会和谐;但就个人而言,好像也没有必要这么正义、这么道德,只是我们自小的教育,及周遭环境的影响让我们潜意识这么去做了。这样想想,平时遇到的那些自私的人、不那么道德的人,也挺能理解的,人不就是为自己活的嘛。
小结
感觉在看辩论赛,苏格拉底不断地提问,别人不断地回答,文中也说“提问总比回答容易”。有些提问明显能看出是在给对方挖坑,且眼看着对方跳下去了,陷入了他的“圈套”,最终让对方陷入自我的前后矛盾,且经过一连串来回问答后苏哥拉底再给对方下个定论,把人家钉在板板上,让你没有反抗机会,不愧是“苏格拉底反诘法”。这跟最近看《奇葩说》有点类似。
书中整体在辩证城邦的建设和发展,作为统治者应该怎样去运营,包括城邦内各个角色以各自的品行各司其职,城邦后裔的培养。整体感觉是,统治者应该有大局观,管理好内政和外交的关系,而管理内政的方式就是为普通人从生到死画一个严丝合缝的圈,让其按部就班的运转,而作为普通人,仿佛流水线上的产物,又仿佛围着磨一直转圈的驴。
这也是基于苏格拉底认为城邦的统治者应该是一个哲学家的见地吧。
苏格拉底和格劳孔一直讨论的都基于理想主义,绝对的正义,绝对正义的人及城邦,绝对的哲学家,在这些绝对面前,必须具备各种完美的品质,如果有一点瑕疵,那就称不上是正义,称不上是哲学家的天性。然而,这些绝对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