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AMC看过《Boyhood》之后,感触很深,尤其是在电影看到一半去了一次厕所之后回来发现男主已经长得认不出来的那种“这TM是谁!”的错愕感,回来之后一篇随笔,当时发表在了微博上,半年多过去了,直到今天打算开通简书账号,想着第一篇到底要写点什么好,这才想起来半年前写的这篇随笔。
仅仅过去了6个月,但是我再看这篇自己写的文章的时候竟然有一些陌生感,写这篇文章但时候,刚看完电影时的那种心情和剧情搅在一起,写随笔的时候什么都想提到,什么都想涵盖,心情也是一股脑的地倒出来,摆在一起让大家看。
《Boyhood》——在这里,爱上另一个人只需要10分钟,老去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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