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看《乌合之众》

                        ——读《乌合之众 大众心理研究》

还没读这本书的时候,一个痛苦的问题就伴随着你了——既然我选择读这么一本大家都推荐的书,那我到底算不算“乌合之众”呢?

算。

我把这本书的主要脉络完完整整地整理在了脑图里,供你五分钟阅读完这本书的第一卷。至于作者如何描写群体心理的无能、偏激、专横和不理性,请你翻阅原著。至于生于1841年的作者观点是否陈旧,对妇女儿童是否有偏见等等疑问,请务必憋在心里。

图片发自简书App


一、群体还是那个群体,你还是几百年前的你

原来,群体导致屠杀。现在,口水淹死女娇娃。

原来,正邪不两立。现在,三人行必有一奸细。

原来,罗伯斯庇尔生死一夜间。现在,谣言有变,嘴风立转。

原来,满伦敦跑山上躲上帝的洪水。现在,满中国进超市屯毕生之盐。

原来,冰是透明的并且玻璃也是透明的,因此冰在嘴中可化则玻璃在嘴中亦可化。现在,通讯是华为的并且手机是华为的,因此通讯要支持则手机不可不买。

现今通讯发达,人人智慧超群,为何一进入某一特定话题和特定领域,同样立变庸庸无能之辈呢?因为人群和人不一样。但人和人却一样,经过了多少科技的变革,配备了多少古怪的装备,人还是那群人,换皮肉不换骨头。

那有什么办法变聪明吗?没有。只要扎堆,智商就像一堆高高低低的泥巴蛋,被一铁锨拍平了。自古旁观者清,想要看清一切,恐怕只能遗世独立了。

为什么非要看得清呢?没人说啊,只要你为了自己的追求加入到某一队伍,为何让你和同志们格格不入呢。社会需要我们这样的群众。



二、还没见过这种姿势批判教育的

勒庞的分析如下,应试教育不好,法国怎么跟中国学起来了。首先你看英国,他们培养很多行业的精英,都是有师傅在实践中带出来的——这个观点很陈旧,没有说服力。

下一个论点就有意思了,作者说,不光应试教育不好,教育这个事你也掂量着点儿,你有教育资源,你有这么多的就业资源吗?你都安排了还好,你要是没空安排这些精英,反社会的力量更强大了,养虎为患啊……我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几年后的资源和现在的要对比要计算,我转不过这个弯儿来。

同时,让红色的我所惊讶的,是年长我们一百岁的外国的作者,很清楚陪审团爱感情用事的弱点。也很清楚议会实际上吵吵闹闹,戏精当道。也很清楚选民们可能连被选者是谁都不知道,就心甘情愿地受了少数人的操纵。这些制度的缺陷,其实制度下的人大都知道,大家都不说,因为谁也离不开这些。换句话说,大家甘于当“群众”,是因为不愿意再当“群众”。

这让我想起一件事情:受过专业严格训练的是法官,然而一旦犯错后果最严重的也会是法官。法律用来做什么?保护公民利益。保护公民利益谁说了算?公民。法官是公民吗?是。公民是法官吗?不是。在冰冷的法律面前,也许法官,特别是蒙着眼睛拿着天平的法官,会因遗弃罪给两个被告同样的处罚,然而公民却可能因某些感性的理由为其中之一发声。陪审团是这个目的,中国的很多缓刑减轻案件也是这个目的。因此法律一定要百分之百的理性吗,我看未必。悟空曰:“天地本不全,经卷残缺也应不全之理,非人力所能为也”。清醒的人善于在10%上退步,换得90%的稳定。是理性的个人利用感性的群众,创造相对理性的平衡。



三、法国大革命很酷?死的人并不是很坏

初中看攻占巴士底狱那张图,红旗招展人山人海。翻看史料就明白,事情是这样的:忽一人大呼火起!擦皮鞋的、卖老头衫的、盲流子遥相呼应!摩拳擦掌者随流而动不知目的地!眼前忽现监狱!高大至极!市民涌入如蛆,其实狱内除监狱长外精神病有七,屠夫手落刀起,狱长毙。

其实人家监狱长在给精神病犯人喂饭,接着他不知情地被不知情的市民杀掉了。大革命真的大。

您还真别高看这群人,前几天同样是法国,马甲之战又是一个鲜活的例子,来点风就是雨。

还记得有个电影叫《斯巴达三百勇士》嘛?300个人铸就神话?把人放投石车里往城里投?同时期的中国春秋时期,哪次打仗不是上万的呢。

外国的月亮有这么圆吗?还真没有。我们在没有真正了解这些历史之前,也当了一次乌合之众。



四、实事求是向前看

说到底,一撇一捺简单地一搭建,成了个“人”。骨架上粘几块肉,注几管血,谓之人。别老说自己乃万物之灵长,除了人,万物可都是畜生。

如果说你阅读这本书,是为了更聪明,能操纵别人,那咱们道不同。它让我明白的一个深刻道理,那就是该当群众的时候,就老老实实地做该做的事情。

就像开头提到的,大家都来看《乌合之众》,我们确实为了共同的目的,做了同样的事情,因此成为了群众的一员,因此我们在这方面的判断能力和智力降低了,因此我们容易被煽动,因此我们成了乌合之众。这谁也逃脱不了。

人没有那么金贵,几百年前,有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在和我做同样愚蠢的事——写的文章偏激无比,漏洞百出。但正是这份愚蠢,让我们有的嘲笑,有的骂,生活不至于干瘪。我们无能为力,但却乐意至极。

请珍惜这份愚蠢,亲爱滴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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