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岁开始参加工作,在每个城市里穿梭,也很少再回到家乡,即使回去,也只是偶尔驻足,日新月异的家乡,再也没有我到处踏遍的足迹。
我出生时,家里还是土宅,一个大四合院,四世同堂。爷爷奶奶住在正中间的房子,旁边是小叔的房子,祖母住在东边,我们住在西边。房间有一塌土炕,地是泥土的,墙壁上糊着老旧的报纸,窗户上奶奶剪的红色大窗花,格外显眼。
每逢吃饭的时间,全家都在宽敞的院子里寻一处阳光充足的地方,三两个人坐在一起,低头吃饭。爷爷是个传统且有重男轻女思想的老人,他不准我们吃饭的时候说话,也不准我们吃饭的时候吧唧嘴巴。于是,整个用餐过程都是安静的。
也许人成熟的标志就是对自己的生长环境大方的承认,没有掩饰。我庆幸自己生长在农村,相比城里长大的孩子,我觉得自己是个有根的人,在那个地方有我的宗族亲人。
别人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相比于男孩子,作为女儿的我们再回到故乡时,就成了外来的客。对于这个结论,我心里是不愿接受的,那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依旧是我自己的根,是我灵魂安放的地方。每次在外拼搏遇到挫折时,都会想到那个能给我归属感的地方。
两岁的时候,父亲母亲从大四合院搬了出来,我们组建了属于自己的五口之家。红色琉璃瓦,红色砌砖,水泥地板,是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几间平方。从此,我们的新家就坐落在了离老村庄几里开外的“新庄”。爷爷奶奶居住的地方则成了“老庄”,住在“新庄”的大多数都是像我们这样的分支家庭。
新房子的前面后面有外公种的六株梧桐树苗,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它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后来,因为房子再次返修,就被父亲挖了去。家门前有一条溪流,那时候的水清澈见底,村子里的妇人们,会在河边洗衣浇菜,孩子们会在河水里嬉戏打闹,溅起的水花像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水晶,那时候也会因为时常在河水里玩的忘记时间,不免要受到惩罚。我记得有一次因为带着同胞的哥哥去河里玩耍到天黑而被母亲打了屁股扔在门口罚站。不知道是因为那时候的河水清澈,还是我们的玩心太重,那条河似乎有某种魔力,时常在炎热的夏季,召唤着我们这一群少不更事的孩子们。
在村子不远处的地方,大人们在田里劳作,他们手里挥舞着镰刀,很快将麦芒朝上的麦子割倒大片, 热汗在他们的脸庞和脖项流淌,濡湿的头发紧贴着额头。那时候,孩子们能做的事情就是送水送饭,拾拣麦穗,那时候的我,总是会对着一大片犹如面包一样的麦田心生愁苦,但是母亲干活利索,做农活,她比摇笔杆子的父亲做得好。
如今,在这人群挟裹着的城市里,开始变得身不由己。然而,进去了就出不来了。曾经,我以为时光荏苒,关于村子里的那些记忆我已经忘记了。
不,我没有忘记,那里的每块石头都认得我,就像我也认得那里的每块石头一样,我曾经攀爬过的土块墙,手里扬起浪花的河流,南边坡头那大片的槐花林,门前时常去爬的桑榆树。 尽管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曾经的盈盈青草,潺潺溪流早已不见了踪迹,但是那些认得我的石头还在,河流还在,大片的槐花林还在,桑榆树也还在,它们也都还认得我。
只是再也没有四合院,没有奶奶剪的大红色窗花纸,没有孩子在河里的嬉戏,没有田里人人挥舞镰刀,没有童年的味道……
但是,在我心里,依然魂归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