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编辑:缕缕芳香
推荐理由:她深深地爱着一个男人,心里只有对方。虽然对方不懂得珍惜这份爱,她依然忠贞不渝地爱着他。本文语言流畅,所呈现的一个痴情女人的故事,使读者为之动容,心生悲哀之余添几分感动。
-“我所爱的人,总是要出门远行。”
-“他只是朝她微笑安慰说,会回来的。”
-“是啊,会回来的,可是会忘记。”
-“凡是好事,都不会忘记。像我就不会忘记你。”
01
有过暗恋经历的人,最能读懂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这部寥寥数十页的中篇小说,严格上不能称之为小说。它是一封突如其来没有署名的长信,是一个女人的孤单心事,是暗恋之情的巅峰诠释,是一场用生命来作注脚的心酸独白。
十三岁的豆蔻少女M(陌生女人),对二十五岁的天才作家R的爱恋始于道听途说,沦陷于他对帮忙开门的她温情脉脉的那句“多谢啦,小姐。”
此前,M与寡居且刻板的母亲沉埋于小资产阶级的贫困生活之中,黯淡无光、饱受欺侮。R的出现,犹如一束光照亮了她积满灰尘的青春。他的神秘、散漫、明亮又阴暗,都令她痴迷。
此后,M内心百转千回,无心其他,全身心忘我地爱着他。胆怯走近又害怕远离,在暗地里窥探着他的一举一动,了解他的每一条领带、每一件衬衣、每一个朋友、每一种生活习惯,亲吻他的手接触过的门把,收集他的嘴吸食过的烟头,数百次下楼,张望他房间的灯光。
“我想遇见你,我在找你。我只有你。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暗恋的力量是巨大的,他彻底改变了她的生活。因为他喜爱书,她读了上千册;因为他喜欢音乐,她练习弹奏钢琴。一个在学校里普通平凡的小女孩,一下子跃居第一。在意的,始终只是在他面前看起来是否清爽干净。
命运的底色是灰蓝的,疾风骤雨摧毁了她的希望。母亲接受了一位年老商人的求婚,打算带着她搬到遥远的别处去。她站在门外寒冷的过道上,吓的四肢僵硬,鬼使神差地按响了他的门铃,却无人回应。
她在漫长又可怕的黑夜里,等待他回家,就像等待自己的命运一样,却等来了他搂着另一个女人的低语呢喃。
在陌生的城市,在不见R身影的日子里,在M十六岁到十八岁的时光,她钻进了死胡同。在阴郁的世界孤独一人,拒绝继父的善意、拒绝年轻的欢乐、甚至拒绝上街走走,极其固执地过着自我折磨的日子。
不断回忆与他有关的成百件细微往事,熟稔背诵他作品的每一行文字,用以抵御毫无希望的狂热之情。
“你书里的每一句话,在我看来都是福音书和祷告词。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你。”
后来,她再也按捺不住,怀抱着更为炽烈的爱意与献身于他的决心,回到维也纳,回到熟悉的窗下,回到离他一步之遥的地方,夜复一夜的守候和等待。
昔日尚未长大的羞涩女孩,已成长为光彩夺目的妙龄女郎。渴望在经历那么多朝思暮想的难捱岁月后,被他认出、被他重视、被他所爱。
终于,在一个夜晚,他注意到了她。与回忆无关,单纯屈从于美貌的吸引,他用温柔、赤裸又颇为克制的目光探寻她。
两天后,他们再一次邂逅。R决定出手,进行擅长的猎艳游戏。先是言语引诱、邀请共计晚餐,尔后稍作迟疑地询问她可否跟他回家?
M几乎是脱口而出:“乐意至极”。千百个日夜积聚的眷念,在这个夜晚冲涌而出,化作她豪不抗拒的献身之旅。
他们前后共度了三个春宵。每一次离开,R都会从桌上的蓝色花瓶里抽出几支白色玫瑰送给M,作为临别纪念。
最后一次,他和她说要出去旅行了,回来后会马上告知她。然后断了联系。
两个月里,她四处打听。尽管从他灯火通明的窗口,知道他早已回家。还是难以接受自己和他生命中穿梭往来的成百个女人一样,不过是一连串艳遇中的一个罢了。
“我爱你这个人,就是爱你这个样子。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又用情不专。
“我是如此爱你,爱你是这样的人。你过去是这个样子,现在还是这个样子。”
他不知道,三个晚上的嬉闹,她已经怀上了她的孩子。那个长着和他一般无二的黑眼珠,有着和他相似的天真活泼性格和灵敏活跃想象,专心致志玩玩具如同他游戏人生一样的小男孩,自出生至死亡,他从来也不认识。
M选择了独自承担这一苦果,而不成为他的束缚和负担。全身心地投身于暗恋结晶的抚养,就像当初爱着他那样。
“我似乎已经摆脱了对你朝思暮想的焦躁心情,摆脱了我的厄运,似乎由于你的另一个你,实际上是我的另一个你而得救了。”
她几乎从他的生命中消失,从暗恋的无望等待中短暂抽身,只是在他每一年的生日当天,在黑夜中送去一束白玫瑰。
02
-虽然我很喜欢他,
-但始终没有告诉他。
-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
共度三个长夜后,M怀上了R的孩子。
他只当她是一次稀松平常地匆匆邂逅,她却藉此生根发芽,在心底开出了花,孕育出短暂激情后的暗恋果实。
她下定决心留下孩子独自抚养,决不拿自己的隐秘去打扰他的安宁。以免他因此疑心,继而对她产生痛恨。更是怀着强烈的自尊,绕开他可能会萌发的同情心。
“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一次从门孔看到有个乞丐在拉你家的门铃,你出来施舍了他一点钱。在他开口乞讨前,你就飞快地把钱递了上去。你表现得很害怕,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想马上把他打发走。我永远也忘不了你帮助别人时表现出的样子。你显得不好意思、显得惶惶不安、害怕别人的感谢。因此,我从未去找过你。”
尽管,她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天生乐善好施。只要她开口,他就会伸出援手。将她从在救助穷人的产科医院承受的所有凌辱中,从为了给孩子优越的生活而出卖身体的堕落中解救出来。
但她没有开口。现在,她有了孩子,有了他的另一个他。曾经因为他的抚摸,而变得神圣的身体,如今变成了抚养孩子的工具。
名誉和耻辱变成了空洞的概念,既然他不爱她,她也不必再为他恪守肉体的忠贞。但她的灵魂,永远只属于他。
其他男人的爱抚,甚至是最深层的激情,全然勾不起她的兴致。她只有在回忆自己命运的时候,开始同情他们,时而为之感到震动。
他们都对她很好,尊重她、娇惯她、宠爱她,一而再地向她求婚,请求为她提供力所能及的所有庇护。但她统统拒绝了,拒绝了数不清的财富,拒绝了无忧无虑的生活,拒绝了孩子得到另一个父亲温柔疼爱的可能。
她才不要被束缚,要一直保持自由之身,等待他随时可能的召唤。反正,她的一生都是在为他等待。
这个时刻果真到来了。一天,如同着了魔般,她被一股力量吸引着,在情人和朋友们的陪同下来到舞厅。这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她平时避之不及,这天却鬼使神差趋之若鹜。她看见他就在那里,在邻桌和几个朋友一起,向她投来赞许的目光。
这种让她怦然心动的眼神,她在十三岁那年见过,在十八岁那年见过,如今终于又见到了。但他没有认出她来,没有认出眼前妩媚的少妇,是多年前小巷里天真的少女,是他房间昏暗灯光下颤抖的身躯。
他目光炽热,示意她去前厅谈谈。她浑身滚烫,在命运的驱使下跟上他的步伐。他只当她是夜间卖笑的女郎,邀请她一夜承欢。和十多年前站在昏暗的大街上面对的情形一样,她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好的。”在他的片刻惊讶后跟随而去。
不顾这些年赖以生存的温顺情人难堪的处境,不顾一个心地善良多情男人的极大耻辱,不顾背上轻佻、下贱、忘恩负义的骂名,也要珍惜这个多年来渴求的时刻,再次吻一吻他的嘴唇,听一听他的温言细语。相比之下,情人算什么呢?朋友算什么呢?自尊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是如此爱着你。我相信,哪怕自己死了,听见你的呼唤,我依旧能从躺尸床上站起来,跟着你走。”
她终于再次来到了他的公寓,登上了十年前登过的楼梯,看到了小时候看过的蓝色花瓶,还插着她在他生日当天秘密送来的白色玫瑰。
一夜缠绵,即使赤裸相对,他依然没有认出她。他熟练地爱抚她,放纵地释放自己在面对情人和妓女时无差别的激情。却不知道,身下幸福到几近晕厥的少妇,是多年前的陌生女子,也是他孩子的母亲。
黎明还是到来了,他们一起吃着早餐。他对她说起要去北非旅行,两三个月才能回来。仿佛看到了命运的轮回,她内心的痛苦无以复加,却只能带着失望语气轻轻地说一句:“真是太遗憾了。”
真是太遗憾了,她在谈话中有意无意地给了他太多的提示,他却以为站在他面前的依然只是一个陌生女人。比陌生更可怕的是,离别前,他再次狂热地亲吻了她,随后谨慎又自然地拿出几张大额钞票,塞进了她的暖手筒里。
“我在那时怎么能够忍着不出声呢?按常理,我该打你一个大嘴巴。我从小就爱着你,还是你孩子的母亲,可是你却把我当一个妓女,付给我过夜费。我不光是被你遗忘了,还要接受你的羞辱。”
但她什么也没有做,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却不可抗拒地向他开口:“你愿意送我一只白玫瑰吗?”
“乐意至极。”他回答说。
夺门而出时,她撞上了他的老仆人。一刹那间,老仆人的眼睛亮了起来,认出了她是那个十多年前住在对门的羞涩小女孩。她恨不得跪倒在老仆人面前,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然而她没有这样做,只是把R给她的过夜费塞给了老仆人。
“他对我的了解,比你这辈子都多。除了你之外,每个人都对我很好,宠爱着我,你却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你从未记起过我。”
故事的结局,也是书中的开端,M在儿子不幸夭折后,在被致命的打击折磨得奄奄一息之际,在生命阖上她悲剧的幕布之前,饱蘸深情地给他写了前面这封潦倒的长信。
讲述自己辛酸暗恋的一生,没有指责、不求爱情、也不要怜悯和安慰。只求他愿意相信这封信的内容,求他在每一年生日时,代替她给自己送上一束白玫瑰。
他哆嗦着双手放下了信。在记忆中搜肠刮肚,依旧分辨不清她模糊的面容。
“一阵阴冷的穿堂风吹过,他感到了死亡,还有那不朽的爱情。他的心头百感交集。他隐约想到了那个女人,那个飘忽不定的女人,那个看不见的女人。那女人热情奔放,就像远处传来的一阵乐曲。”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