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去世已经377天了。
在这期间,我们看到了江歌妈妈的痛苦,也看到了江歌所谓的闺蜜刘鑫的丑恶人性。
对于这个案子的本身,我们已经了解的太多了:刘鑫与日本男友吵架分手,搬了出来后借宿在江歌的公寓。期间,刘鑫男友不断上门纠缠,扬言如果刘鑫不和他复合,他就要公布两人同居时的裸照。江歌要报警,可是刘鑫不让。2016年11月3日那天,刘鑫不堪其男友纠缠,求助江歌去接她回家。不巧,刘鑫男友尾随至家门口,为了保护好友,江歌让好友先进门,自己却在家门口被刘鑫男友活活捅死。
侥幸逃生的刘鑫,事发后300天内毫无踪迹,没有任何要出面解释的迹象,甚至自拍,秀美照,对于自己的懦弱和残忍毫无悔意,直到江歌妈妈公开其信息,才“忍无可忍”出面交涉。
面对整个事情的真相,刘鑫就像旁观者一样无辜的认为自己的生活被江歌事件所影响,不仅毫无愧疚之心,反而振振有词。
面对门外凄惨的求救声,刘鑫说并没有听见,留学生说他们租的房子隔音效果很差,不可能没听见;面对杀人犯,刘鑫说那不是她的男朋友,拒绝作证,事实证明前男友手中还有其裸照;面对江歌妈妈的声泪控诉,只求一个真相和一个道歉,刘鑫的妈妈却说那是你女儿命短,不该我女儿的事。
鲁迅先生说过,“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这话既可以说是刘鑫的前男友,也可以说是刘鑫。
没有十全十美毫无缺陷的人,我们都是凡人不是圣人,是自私善良、勇敢懦弱纠结的矛盾体。换做是我,当外面凶神恶煞一般的男人,在外面对我的闺蜜一刀刀疯狂砍杀的时候,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打开那扇门,可是我知道我如果真的没有勇气打开那扇门,我将终生愧疚,终生面对自己是个帮凶,杀害朋友这一事实。
对于刘鑫为什么不肯报警也不肯指证自己的前男友这一事情,有人说是因为刘鑫借住在江歌家中而房租合同是江歌一个人签的,这样的合租是不被允许的,会被房东赶出去,因此刘鑫拒绝报警,而实际上是因为刘鑫有自己的裸照在前男友手里,所以不敢报警。
想起了《一帘幽梦》中的那句话:“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而紫菱失去的是她的爱情!”
用到现在就是,如果刘鑫报警,刘鑫失去的将是她最宝贵的名声,而江歌不过是丢了半条命。所以权衡下来就是爱情大过腿,名声大过命。
谬论!
替刘鑫发声的网友应该没有吧,没有人替其申辩,除了刘鑫的母亲,舆论都是呈一边倒的趋势,全部是在谴责刘鑫。
我们曾说过网络暴力的危害,我们不愿网络暴力伤害到无辜的人,更没有人愿意在网络上以逼骂的形式致使一个女孩丢了工作不敢出家门,但是这次网络暴力却深得人心。
我们常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行不义必自毙,可现实就告诉我们的是,善良的人为他人而死,懦弱的人苟且偷生,罪魁祸首逃避了死刑。
若是如此,我们还要善良有何用,我们弘扬的真善美又将如何传承?
在日本,杀死一人不足以被判死刑,而被判死刑却有先例,之前曾有人在请愿书上签字,当有33万人望其被判死刑的时候,法院便遵循了人民的意愿,这次,为江歌发声,要严惩凶手的人的签字已经到了29万,江歌妈妈只身赴日,只为女儿,将凶手正法,尽管希望渺茫,但若是恶不能被惩治,那这善就没有了传承下去的力量。我们还怎么对后辈说,要善良,要做个好人?
刘鑫的良心不会谴责自己,这样的人,总是会轻易的饶过自己,他们不会觉得自己做错,我们也永远不要去原谅任何一个恶人,因为他们早就原谅了自己。
贪生怕死是人潜意识的本性,换做其他人可能也需要很大的勇气去打开门去抵抗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前男友,我们谴责的只是一个态度,一个胆小懦弱,不肯道歉,甚至不为之觉得悔过的刘鑫的这种态度,我们见惯了人性残忍,见惯了人性凉薄,却看不透这样一个刘鑫,法律不会惩治刘鑫,但是道德会,道德和舆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没有人性的人。
刘鑫,生而为人,你很抱歉,又或者,你,生,而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