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对卢梭的记忆仅仅停留在他的名字上,以至于阅读本书的整个过程中国,脑子里配合想象的完全是古希腊的图景,小国寡民之地,大家身体颀长,肌肉健美,三三两两,席地而坐,讨论的便是诸如一国立法权之类的问题。奇妙的是,这种想象似乎并没有影响我的阅读,直到上个周末,我在书店里见到《社会契约论》的一个版本,封面图是《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瞬间为止绝倒,乃至此前海藻一般充塞脑瓜的公意、契约、立法等顽固词语,也如修拉的点彩技法一般,变得颗粒分明。
虽然是一本人文社科经典,数百年来一众大家对这方面的深刻解读也早就到了不容我来多舌的地步,但在我看来,卢梭的自然科学思维同样为整个内容增色不少。虽然卢梭一上来就摆明“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但整本书最为吸引人的,却是无处不在的数理式的缜密分析逻辑。我想他是深谙集合论原理的,否则绝不会在定义“公意”的时候着意探讨了边界效应——对任何一个罪犯的刑罚也不能算是公意,因为这一行为的实施者并不包括罪犯本身——这种数学家式的斤斤计较正是使得本书避免无聊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有理由怀疑,诸如《枪炮、钢铁和病菌》或者《人类简史》里面的地理决定论思想,很可能就是受到卢梭的启发。甚至在后者这里,整个观点的例证显得更富生活趣味。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因此,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到这里还不够,卢梭继续巨细靡遗地从饮食、穿衣、住房等方方面面例证了他的观点。
从社会结构到社会契约,从主权到权利,从政府形式到它的运作,完成了如此美轮美奂的理论架构之后,卢梭显得意犹未尽,他继续饱含热情设计投票选举的规范,臧否独裁、监察、公民、宗教,这样宏大的语词在它这里一点也不显得沉重。相反,因为他精细的语言腔调,这些社会学概念具有了数学模型一般的美妙性质,释义轻盈,甚至读起来也语调清脆。
“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大概这就是问题的根源。如果说初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那么经年累月之后,当自然的生存威胁已经所剩无几,这时候维持“国家-公民”契约依然发挥效力的因素又是什么呢?你当然可以找出三百七十七个社会学解答,但我更愿意进行卢梭式的畅想:类似于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自然强力充当了国家化的第一推动力,这制度运动起来就毋须外力维持,反而是阻力越小,它就越能直线运动下去——我称之为“国家惯性定律” 。
1.劳动与耕耘,这是在缺乏法理依据时,所有权能受到别人尊重的唯一标识。
2.君王称呼的转变,以前只叫马其顿人的王,塞壬人的王,如今则是法兰西王,英格兰王,这就不仅说领土上的王,更是领土之上人民的王。
3.社会契约赋予了政治体以生存和生命,立法权则赋予它以行动和意志。
4.法律不过是我们自己意志,亦即公意的记录。
5.孟德斯鸠:社会诞生之时是共和国的首领在创设制度,此后便是由制度来塑造共和国的首领了。
6.自由的行为是意志和力量的结合,政治体也有同样的动力,对应于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
7.国家即是公意的执行体,公民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行事权来避免自然强力的打击。
8.地理决定论:土地越是肥沃,付出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产出盈余更多,从而可供贵族统治阶级来挥霍。相比之下,热带土地产力更高,而人民需求更低,容易滋生奢侈享受。
9.三种宗教:人类的与公民的,人类的宗教是纯粹而又朴素的福音书宗教,是自然的神圣权利。公民的宗教是写在某一个国家的点册之内。第三种,给人以两套立法,两个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