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的故事之三:紫色鸢尾花的爱恋,有种乱伦叫做梵高的爱情

八月的埃顿,骄阳不似别处那么激烈,在这个一边丰收一边能种庄稼的完美季节,是埃顿的农民最忙碌也最幸福的时刻,大麦和水稻成片成片地金黄,各种丰盛地青色蔬菜也在交替不断地被送进各家各户的厨房,埃顿的田野上到处是人影,丰收啊,有人愉快地大喊,今年又是个好时节,赶在雨水到来之前把稻子种下去吧。有时候我也想跑到田野中去跟人们一样干些农活,感受这种丰收和插播生命的喜悦,那些快活的面孔和矫健的身影深深打动我,但对我来说,最要紧的事,是把他们记录下来,我要画,我要一刻不停歇地画,直到我的画面不再粗糙,直到我真正能完美表达出我心中的那团火焰。

我要成为一个农民画家,这是我骨子里的愿望,并且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个不可实现的愿望,我最崇拜的米勒先生,这位巴比松派的著名画家,已经顶着农民画家的身份名扬四海啦,我在埃顿周边的书店里,偶尔能见到他创作的和农民有关的复制品,一位书店老板跟我说,米勒先生要出一本限量版画册,不同于这些粗制乱造的复制品,全部是动人的精品力作,我激动不已,多少钱才能买到这本画册,我问书店老板。有钱也买不到梵高先生,书店老板叹息道,说了是限量版,我们埃顿这种小地方是争取不到的这种珍贵的资源的。

不,我一定要买到,米勒先生,请一定要为我留一份。那些天我焦躁不安,时时都在惦记这件事,我写信给我的弟弟泰奧,请他帮忙给我弄一份,但是泰奧的回复充满不确定性,他说他所在的古皮尔公司与巴比松画派没有接触,拿这种限量版的资源,他们也没有多大的优势,只是说尽量帮我留意,这让我更加焦灼,但是有一天在家里吃晚饭的时候,竟然无意中母亲说我的一位远房表妹,嫁给了著名的油画家安东莫夫,安东莫夫交际甚广,跟大部分巴比松派画家都有往来,我喜出望外,赶忙致信给这位表妹,请他丈夫帮忙买到这本画册,没多久收到表妹的回信,信中说,行。

于是我要开始攒钱,表妹信中说这本画册价格可不菲,而我又没有经济来源,让家人接济我,母亲肯定会答应,但是我不想听父亲一顿接一顿没完没了地唠叨,有一天我路过工人牧场,那里其实是个临时堆放粮食的粮仓,正在招募守夜人,真是太好了,我觉得这是老天对我眷顾,赶忙去应聘,这样我白天还可以继续画画,晚上就来当守夜人,工人牧场的人对我说,当守夜人并不是个轻松的活儿,稍微听到有动静就要过去查看,要防止农民们的粮食被小偷偷走或者被野兽糟蹋,你白天一整天画画,晚上来熬夜有这个精力么。我信誓旦旦地对他说,放心好了,我不需要多少睡眠,我一定会尽职尽责的,粮食一粒也不会丢。我算了一下,我只要来守夜三个月,就足够买下米勒先生的画册了。

母亲看我每晚总是不在家,吃晚饭的时候就对我说,孩子,有什么困难就对我说,千万不要让自己太为难。母亲,我可好了,什么都不要为我担心,今天的晚宴都是我最喜欢吃的。凯沃斯是这个时候出现的,她从房间里走出来,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她是谁,但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美丽女子吸引住了我的目光,母亲看我诧异的目光就对我说,这是你的表姐凯,你总是不在家,就忘记了跟你说,你们小时候可一起玩过呢,她是今天过来的,想到埃顿来散散心。

说起她的名字我就想起来了,这个定居在大城市阿姆斯特丹的表姐,已经出落成为一个让人心旷神怡的标致美女了,小时候在一起玩过,但是这么多年不曾见过面,如今哪怕在大街上碰到,也绝对无法再认出来,阿姆斯特丹这种大城市的气息体现在她的举手投足间,完全跟埃顿这种地方的女人不同,她的到来,让整个埃顿的女人在我眼中顿时黯然失色。

但是凯的忧郁深沉如影随形,此次跟随着凯来到埃顿的还有她的小儿子杨,母亲告诉我,两年前杨的父亲即凯的丈夫过世了,从此让凯陷入了深深的悲伤之中。有点无法自拔了,母亲悄悄地说,阿姆斯特丹对于她来说太过伤痛,埃顿的环境和空气不错,你也熟悉,你抽空多陪陪她,带她出去走走。

我求之不得呢。我在心里暗暗地想。但是我对自己粗犷的相貌和笨拙的口舌没有信心,凯沃斯,我的表姐,你太让我自惭形愧了,但是我还是壮着胆对她试图发出邀请,我白天都在外面画画,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转转呢。好啊,凯眉目低垂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但还是很爽快地答应了我。

埃顿的田园风光对于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伤痛治愈可能没有太大作用,但美丽而平静的风景多少总能让人打开一些心扉,凯和杨总在我身后玩耍,偶尔会过来看一眼我的画作,你这画的什么梵高,我看不懂。我还没画完呢凯,画完了你就能看懂。

我们互相都没有以表姐表弟来称呼对方,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有一种情绪在我心中发酵,我喜欢他们在我身后,有时候我回头看一眼,凯或欢乐或忧郁的神情摄人心魄,我想把她画下来,但她实在太美丽了,我都不知道如何下笔,我画惯了那些不太美丽的朴实的农民农妇,而且自从回到埃顿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画过人物了,因为没有人愿意给我当模特,有时候我会看到那些田野里的人们对我指指点点,他们说我是个游手好闲的人,整体什么活儿也不干,就背着个画板写写画画四处浪荡,他们眼中,没有干农活也没有正当工作的人,那叫不务正业。我知道埃顿的人们不太喜欢我,找他们当模特那是自找没趣,于是我只好画景物风光了。

工人牧场里有很多拉货的马,凯的儿子杨似乎对马很感兴趣,他经常趁人不注意就跑到马厮旁,饶有兴致地望着这群高大健壮的动物,凯一发现儿子靠近马厮就条件反射地作惊恐状把儿子拉回来。我觉得她的反应有些过激,便对她说,这些农场的马都是温顺安全的,凯。它们都是动物梵高,谁也无法保证它们到底安不安全。凯对马的动物属性不信任感根深蒂固,我大概是忘记了说,她的丈夫曾经是个骑马能手,却还是被一匹野性难驯的马将他从马背上摔下来,并且一脚踢在他的心脏处,凯的丈夫就此一命呜呼,从此凯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坚决让儿子远离这种让自己丈夫命丧黄泉的罪魁祸首,但基因的遗传是一门科学性的学问,老子骨子里的爱好流传到儿子的身上,凯的阻止是一种后天性的外力,挡也挡不住,我从杨多次痴痴的目光中看出了这点。

你想骑上去么,我的小侄子杨。我想,但是妈妈说它们很危险。有我在你就不会有危险,但是你要替我向你妈妈保守秘密。好啊好啊梵高叔叔,我谁也不会说的。那天趁凯在树荫下睡着了,我就和杨来了一次秘密行动,当我把他放到马背上,他开心得手舞足蹈,我知道他父亲的基因正在这小子体内迎风飞翔,当马跑起来的时候,他银铃般的笑声响彻旷野,把她的母亲惊醒过来,凯先是恐惧地看着我们,但是后来被儿子的欢乐感染,她一边跟在马的屁股后面奔跑试图保护儿子,一边脸上盛开了温柔的笑意。

谢谢你梵高,很久没有这开心过。凯一边喘气一边温柔地对我说话,杨也在高高地仰着头望着我,梵高叔叔,下次你还能带我骑马么。我能感觉到这小子喜欢我,对我来说这是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是的,这一生都没遇到多少人喜欢过我,我二十七岁了,这个年龄早就该娶妻生子组成自己的家庭了,如果凯是我的妻子,杨是我的儿子,我想不出自己能有多么地满足,八月份的埃顿,鸢尾花漫山遍野地开放,凯晶莹柔顺的发质在午后的阳光中闪闪发亮,通透的面容上有细密的汗珠在流淌,凯,她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她的一颦一动,胜过鸢尾花百倍的娇艳。

如果杨的爸爸还在,该有多好啊。凯突然说出这么一句,我心中快意顿消,都这么长时间过去了,凯,你该忘记他了,生活要向前看。凯痛苦的表情毫不掩饰地浮现在脸上,我努力过,梵高,但是他是我深爱的丈夫,我无法忘记他,他的儿子马上要过生日了,儿子长大这么多了,都能骑马了,可惜他看不到。我愤怒地转身坐到画架前,打算不再理睬她,我从来都不在她面前提起她死去的丈夫,一开始我想是不是应该安抚一下她,但丈夫是他神圣爱情的独有,我作为一个外人即不了解也无法安慰,只好缄口不言,我从凯的目光中能看出来她很感激我没有作这种猥亵心灵的开口,但是她自己却总是提起他,一直无法忘记他。我是个失败者。我用画笔在画布上写道。

杨的生日转瞬即到,这个来自阿姆斯特丹的小子第一次来到埃顿过生日,文森特家族相当重视,每个人都给他准备了精致或隆重的礼物,但我敢说,没人比我的礼物更合他心意,我蒙上他的眼睛把他带到户外,等他睁开眼睛的时候,一匹小巧而俊美的小马驹出现在他眼前,这是我的礼物么,梵高叔叔。杨有点不敢相信。是的,从现在开始它就是你的了,它的名字也叫杨。我把小马驹的缰绳放到他的手中,那个晚上他兴奋得彻夜未眠,他抱着小马驹的头一直舍不得松手,谢谢你梵高叔叔,我有了自己的马了,等它长大了,我就可以天天骑着它了。

我的用心成功地让凯深受感动,你没有收入来源,梵高,她抬着美丽的面庞对我说,你怎么有钱买下这匹小马驹的。我当了三个月的牧场守夜人,凯。我对她说,守夜人的报酬让我能够买下这匹小马驹。你当守夜人不是为了去买米勒的画册么,你怎么买了小马驹,这太贵重了梵高,你不应该这么做。

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凯,海牙的大画家安东莫夫要收我为徒了,他要当我的老师教我更好地画画,我要去海牙找他了,我想很快我就能把画画好,就能卖出去有收入来源了。凯,我爱你,只有你做我的妻子我才能感到幸福,我们一起去海牙开始新的生活吧。

不,你在说什么梵高,你是不是发疯了。凯一脸的错愕。我是认真的凯。我一把抓过凯的双手,我爱你,请你嫁给我,我要做你的丈夫。

可能是被我粗糙难听的嗓音吓坏了,这本是几句人类最优雅的话语,我想在她听来,被我说得像是野兽的吼叫,凯奋力挣脱我的双手,向后方没有路的丛林方向逃跑而去,不,我不可能做你的妻子,不可能嫁给你。

那里没有路,凯。我追了上去。那个下午田野里的人们看到我在山上追赶一个女人,人们哄堂大笑,你看,那个游手好闲的小丑,他也开始学着追着女人跑了。随后几天我都没能看到可以躲避我的她,我想应该给些时间和空间让她适应和思考一下,但是在一天晚上我从外面回家之后,目前告诉我,凯走了,她乘坐今天的火车回阿姆斯特丹去了。她什么时刻的火车。现在这个时刻。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让我去送她。你吓到她了,孩子,母亲叹口气。

父亲在那个晚上大发雷霆,他占据在餐桌的主席上,怒目圆瞪,你没有工作,这没有问题,我们可以养着你,你没有住的地方, 我们也始终为你留着房间,尽管你这么不讨喜,你做什么我们还是尽力支持你,但是你的行为越来越放肆,你的行为简直可耻。

我干什么了父亲。

你怎么能对凯说出这样的话,你是想让全镇的人都笑话我么,你让文森特家族蒙羞,我的老脸都被你丢尽了。

我爱她,父亲,我对她是真爱,你怎么能说我给你丢脸。

父亲抓过桌子上的圣经猛地朝我扔过来,真爱,你还有脸说真爱,她是你表姐,她爸爸是你舅舅,你这种畜生一般的行为,简直,简直让我不堪说出口。

乱伦。我知道他想说这个词,但呼啸山庄里的哈利顿和凯蒂都能相爱,我的真爱为什么就不能得到祝福。我收拾了行囊,第二天一大早我坐上了最早的一班车去往阿姆斯特丹,我要去找凯,对她诚恳地表露我的真心。

我的身上除了那张车票钱就一个子都不剩,我忍受着饥饿和劳累来到了阿姆斯特丹,我的舅舅,斯特里克牧师,对我的到来表示吃惊,你跑这儿来干什么,你这个 疯子,凯不想见到你,我们都不想见到你。

我不相信,舅舅,我求求你,请让我见她一面。

牧师斯特里克大吃一惊,自从被授予圣职以来,第一次有人指责他撒谎。你竟然敢说我说的不是实话。

我不相信,不相信她不想见我,即使她亲口这么对我说,我也不相信。我跌坐在牧师斯特里克家中的餐椅上,舅舅,听我说,我爱你的女儿,我日日夜夜思念她,我不顾死活地爱上他,你是侍奉上帝的,你就发发慈悲,给我一点怜悯吧,你也恋爱过,你知道爱上一个人是何等的滋味,请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见见她。

梵高,牧师斯特里克说,你惹了不少麻烦,不单单是我,家里所有的人都对你完全失去了耐心,你是一个流浪汉,一个二流子,一个乡巴佬,依我看,你是一个忘恩负义道德败坏的人,你竟然敢自以为地爱上我的女儿,那是对我的侮辱。

我极力克制着自己颤抖的拳头,如果不是他站在餐桌的另外一头,中间隔着银烛台的两只长触,我几乎就要殴打这个满嘴污言秽语的牧师,我瞪着他的眼睛,他也同样瞪着我,我眼睛肯定布满血红,氛围已经凝固,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我突然举起手,把手靠近蜡烛,让我对她讲几句话,我说,只需要我的手能在火上放多久的一点时间。我把手放在火光上,房间顿时暗了下来,蜡烛发出的火焰立即让我手背上的肉变成黑色,几秒钟之内,黑色变成火红色,我忍受这钻心的剧痛,毫不退缩,就这么直勾勾地瞪着牧师斯特里克,五秒过去了,十秒过去了,皮肤开始裂开,牧师斯特里克恐惧地看着我,他完全不知作何反应,直到猛烈的肌肉抽搐终于使他恢复了知觉。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发狂的野兽。牧师斯特里克扑过桌面,抢走蜡烛,奋力吹灭蜡烛的火焰,他惊恐地瞪着我,你疯了,凯从心底里看不起你,你给我滚出这个房间,永远不准再来。

阿姆斯特丹的暗夜人烟稀少,停滞的运河臭气扑鼻,我沿着带着咸味的河流慢慢行走,偶尔有暗黄的灯光打过来,我看到自己左手的皮肤上有一个黑洞,但黑洞里面并没有传来太多疼痛的感觉,我蹲坐在运河的一个狭小码头上,捡起一颗石子往厚厚的绿色青苔毯上扔去,石子往下沉,但是一点也看不出来青苔绿毯下面还有水。

凯从生活里远去了,从此以后将永远听不到她轻快的声音,看不到她深邃的蓝色眼睛携带着晨光一般的微笑,感受不到她温暖的皮肤在面颊上的抚摸,我的最后一次搏击宣告失败,我想我将永远无法认识爱情,因为它不能生存,即使肌肤能够忍受火烧的严酷考验,它也不能生存。

一阵无声的悲伤浪潮一般汹涌地冲上我的喉咙,我举起右手捂住嘴,压住了这个世界对我一钱不值的判决的绝望喊叫,阿姆斯特丹的夜晚,远方的霓虹灯宁萤般幻灭。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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