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搞股权激励,核心骨干、高管,表现不错,有业绩,上来就给注册股,还搞得雨露均沾,结果人拿了股份,后来走人了,但给出去的股份拿不回来了,怎么办?
有一家在本地知名的餐饮企业,当年搞股权激励,为了让大家团结一心,弄得基本是快到了人人持股的地步了,上至总经理下到厨师、收银,表现好的、表决心长期干的,基本都给了股份。工商备案的注册股东多达一百多人。
这种激励方式,在当年确实起到了作用,企业规模越做越大。而然随之而来,问题也出现了。企业的股份是越来越值钱了,但现在厨师没能兑现当年与企业终老的承诺,不想干了,不再为公司出力了,可是给他的股份,工商备案登记了,要不回来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已经工商登记的股份,想要问员工再要回来,难度很大,即使是创始人进行回购,也要支出预算之外的费用。
所以呢,给企业家两点建议:
第一,建议企业家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特别是一些员工流动性较大的企业。不要直接拿注册股进行激励,用分红权、期权进行激励更为合适。注册股给的容易,收回难。
第二,人在股在,人走股收。在激励协议中约定,在职期间,享受分红权,一旦离职,则不再享受分红权利。给予员工高额奖励和回报的同时,同时让他们知道,只有和企业一起奋斗,才能获得长久的回报。
徐宁 出书训练营第20篇作品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