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名字起得很有吸引力,所以是我拿起他的理由。里面记录的十二个江湖故事,成了我拿起他却不愿意放下他的理由,这里的不愿意放下指的是不愿意一口气把他读完,我读小说的时候总有个坏毛病,就是碰到故事情节和我胃口的注入《基督山伯爵》《穆斯林的葬礼》类的书,年青的时候熬夜到凌晨3点多也要一口气读完,就想着能够尽快经历书里人物的一生,然后回过头来再细看几遍,这本书的故事我最多一次能看2个,因为看完之后,心里回荡起的那种温暖,足够支撑起我数天的满足感。
作者大冰:其实看之前我对他不了解,一点儿都不了解,前面说过了,拿起这本书只是因为题目感人,封面的小和尚很可爱,用书封面的那句“缘深缘浅缘聚缘散”来说,就是和了我的眼缘,就好像从未相识的两人,第一次见面时候很熟悉的感觉,就像随意走到花鸟鱼虫市场,众多乌龟里我只选择了我要买的那只,就是所谓的缘分吧。所以我看书,向来与作者无太大关系,我也不知道他长得啥样子,大家有兴趣的话百度一下吧,说不定是个大帅哥。
下面介绍一下书里的小故事,全书主要用小故事的形式写了大冰十余年的江湖游历,以及他和他朋友们的爱与温暖的传奇故事。这些故事没有鸡汤却又超越鸡汤,读罢除了满满的温暖和感动,还有心里鼓起的那种勇气与无畏,以及对未来的无限向往。每个故事不像白炽灯那样明亮,但是像家里停电时候的烛火,给了你不多余的光亮,还能带来热度。
里面介绍了16岁的小孩儿以音乐的方式,给这个世界留下他来过的踪迹,留住他父母继续行走人世间的希望;讲了一个放弃国内高大上的工作,背起背包游走异国他乡的小s,而在另一个国度里,用对音乐的执念,被皇后镇的居民们温暖了自己的梦想额同时也用自己的歌声温暖了那个小镇;还有一个对音乐执着坚守,疯子一样的老张,有着自己最爱的人,作者自己最爱的音乐,却在放弃了自己梦想的同时,也丢失了自己喜欢的那个人。正如大冰在故事开头所说:婆娑大梦。日日黄粱,若真的喜欢,就别抗拒遗憾;有老友之间肆无忌惮的依赖和不计后果的维护,有走遍大半个地球、喜欢冒险心里始终认为他人对她说的那句“担心”有多珍贵,其实珍贵的不是这两个字,而是这两个字背后为你揪心、为你祈祷、甚至不顾一切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能够救你的人,也祝愿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一个不管是驾着七彩祥云,还是骑着披萨,或者拿着教鞭来的英雄。异地偶然进去的一家银匠铺,那个老师傅怀着最大的善意收留着因为感情而逃离的小师姐,还有那个因为一时兴起而学艺的作者,不问来历,不问原因,就是靠着那种人与人间善意的牵连而度过的一小段温馨的日子。大冰的小酒馆,像是尘世里的乌托邦,里面住着一群流浪的朋友,唱着生活的民谣,还有一只能跟着音乐起舞的大黑,每月吃掉几十斤肉,看着酒馆里人来人往,热闹冷清,像个世外高人一样,牢牢守着一方梦想的天地。
最感动的故事是那个小男孩,16岁的年纪,在父母的严重,他懂事,成绩好,有天赋,会弹琴会写歌,会因为命运太好而遭命运嫉妒。命运善嫉,多么冷血而又无可奈何的词汇,会在走前捐献自己的器官而回报那些为了他的病而捐款的人们,会怕自己离开以后父母伤心过度一时想不开,而故意用自己最后的聪明给父母留下了一个帮他谱曲的梦想,以遗愿为由其实只是希望爸妈好好活着。他留下的是希望,他留下了身为一个普通孩子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善意,这善意是永恒的,是传达到每个看过故事的人心里面的,他来过,我们也还在这世上,还有机会把善良的种子播撒开来。
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凭什么,一个叫老谢的流浪歌手,拿着一把吉他,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怀揣着让他的音乐流传的理想,在各地流浪,故事本身在这里不想多讲,虽然最后老谢小有名气,但在他的经历中我并不太认同有些做法,不过因着老谢的故事而带给我的我想分享给大家:梦想不等于理想,光幻想光做梦不行动,叫梦想,敢于奔跑起来的,才是理想。我们要做不怕碰壁,不怕跌倒,勇于靠近理想的人,用我们加班狗的话来说,就是要有钉钉子精神,啄木鸟精神,敢于挑战不可能精神。
故事总会结束,生活不会。自由虽然向往,却因为有约束才更显美好,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除了故事带给我的这些感动和温暖,还有就是对于现在生活的一种思考。钱钟书先生把婚姻比作围城,导致现在很多人都说体制也是一种“围城”,进来的人要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其实每种职业都像是围城,我们都在各自的围城里,有城门能够看到外面的世界,世界很大,围城很小却也很复杂,每个围城都在被需要,每个围城都与外界连通着,每个围城发挥的作用都不一样,而这取决于我们自身。
我们每个人,就只有这一生。
这仅有的一生里:愿我们能善意的面对这个世界,乃至善意地直面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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