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 📖 |《芳华》之殇 —— 没有情书的年代,谢谢你触摸了我……



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爱情,最缺乏的,也是爱情,尤其是让人较真一辈子的爱。哪怕从一开始,谁都没有说过“我喜欢你”,到最后,也都没有说过“我从那个时候就爱着你了”。爱情和爱,总归是不同的吧,爱情是双方的体验,而爱,有可能就是单方面的,有开始,也有结束,却可能错失了过程……

爱无怨尤,不能强求——请你记住我的好……


品 · 读 📖|《芳华》之殇

没有情书的年代,谢谢你触摸了我……

断断续续的,终于看完了严歌苓的《芳华》。翻到最后一页,想找到点后序或者作者写作手札什么的,却发现,原来,严歌苓根本不想浪费过多的笔墨阐述一个关于爱情的前生今世或是前因后果了,就连人民文学的责任编辑似乎也认同了小说家的感受,没有半个字的推书后记。或许,我们不妨透过故事,从另一种角度理解严歌苓笔下的人物命运和精神世界,也就是所谓"逆行的生命"这个概念,而这一角度,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对于“人性”的反观。

从翻开小说的第一页开始,《芳华》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是严歌苓的小说吗?怎么也走时下网络文学的风格?当看了十多页的时候,真的有一种弃读的冲动,这种码字凑页数的“长篇小说”不再是我印象中的严歌苓了,而且,而且…… 那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时代感,那种没有明确的故事构架却又显示出作者沉着着某种用意的写作手法,真的有点让人抓狂。于是想,怪不得冯小刚要用一群高颜值的大长腿来解构那个“文工团”的“刹那芳华”了,大长腿搭配老山激战,芭蕾舞衬托血肉横飞……从电影画面的角度看,有点商业,有点文艺,但也有点流俗……

故事冲突看到全书的大半似乎仍然没有出现,那所谓的青春爱情,也不过是些蜻蜓点水式的平铺直叙,甚至是群像白描。至于小说的结局,并不像书名本身那么美好,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在经历了人生的逆行之后,暴露出最原始的本性,也重新寻找着一种善意的重生。小说的故事,围绕着“触摸事件”展开了一场跨越40年的人生追记,也一步步揭开了芳华背后的谎言与真实……

流年未老,刹那芳华,或许“芳华”,只是那段青春的幻影,美丽的背后,隐藏着太多的丑陋与挫败,芳华的美好与个体的渺小,与时代的大背景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那么究竟,好人应该有一种怎样的命运?……

看完小说,刹然觉得电影可能真的是叫《芳华》更有画面感,可以显得另类而文艺,也符合电影制作最商业的“情怀”。而对于严歌苓的这部小说,似乎还是用最初的书名《你触摸了我》(《You touched me》 touch:触摸)更贴切。如果严歌苓还是文工团时代的文艺青年,她应该很赞同冯小刚的改编“调度”。但是还好,小说的名字虽然改了,但严歌苓骨子里的固执没有丝毫的妥协。看完小说《芳华》,才发现,其实,这是一次关于爱情与人性的价值反思,所以,小说里关于战争的记叙基本是意识流式的点缀,真正的故事始终在跳跃中前进,或许,没有那场战争作为背景,也丝毫不会影响严歌苓对一个男人与两个女人的爱情解密。

小说中的人物从一开始就是以群像式的交叠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每个人都着墨不多,但都自带不同的人生背景。在上世纪70年代,十几二十的他们穿着草绿军装,一边压腿练功开会学习,一边偷尝着彼此荷尔蒙气息中散发的青春原欲,爱情,就在那种封闭而窒息的环境和空间里剥蚀着人性中纯朴却自私的种种弱点,每个人都袒露着真实,每个人也都掩饰着虚假,即便是爱情,也让人弯弯绕绕,魂萦梦绕,但最终敌不过时代不可告人的用心残酷的撕扯,就像何小曼那自制的丰胸海绵,一旦被暴露在阳光下,便失去了它原本的真实……

回首往事,并不是一件让人轻松的事。当青春的芳华远去,人生已是暮霭沉沉,有多少的际遇,沉钩在岁月的河流里,又有多少的挣扎,在悲欢的季节里耸动……好人,究竟应不应该有好的结局,这也是《芳华》留给读者最深刻的命题。

太多的不甘,太多的不舍,太多的歉疚和无奈,撕扯着迷茫的"初心",让"芳华"成为欲盖弥彰的人生败笔……

剥离各种繁复的人物关系,《你触摸了我》终于逐渐还原出一条爱情的主线。故事中除了“我”(或者也包括了“我”),构成一种三角关系,于是,小说就简单而明朗了,又或者说,其实也算是一种四角关系,于是,它终究衍变为一种不等边的四边形,只是“我”,一直置身“事外”……

刘峰,这个小说中穿插始终的主线人物,牵引着文工团几个女兵们从上世纪70年代的芳华岁月到2015年这四十年里渐层深入的追寻,在她们看来,曾经对一个好人集体的背叛,值得用后半生的慈悲心怀去追悔和弥补。故事是从“我”四十年后邂逅刘峰开始的,这有点像严歌苓《金陵十三钗》中的赵玉墨,也是从“我”一次偶然的际遇后不断的寻找,追寻并解密出一段深埋的历史,最后还原出命运长河中遗落的惨烈和值得被尊重的人格。刘峰也是这样的一个偶然中的必然,在红色年代,他是学雷锋的标兵,是以“圣洁”的圣徒形象混迹在青春队列里的“好人”,他助人为乐,他吃苦耐劳;他玉树临风,他老实圆滑;他善解人意,他肌肉发达…… 这样的“好人”,原本应该是不乏女人喜欢的,但却让人总有“好人是什么人?”的疑惑,好人,是人,还是应该是神?

《芳华》寻迹的是一个好人的命运起点和最终的走向,而这个好人的命运,一路与爱情有关,也一路与情欲牵扯。他是精神与肉身分离的圣徒,他也是被时代车轮丢弃的螺丝钉,他曾经崇高,曾经圣洁,他也曾经颓落,曾经荒纵,四十年人生颠扑,红尘走转之后,他留给世界最卑微的体谅,带着遗憾也带着满足走完了属于他自己刹那芳华之后的惨淡人生,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始终活在爱和被爱的纠葛中,或许,这也是严歌苓对于“好人好报”的另一种诠释。

刘峰的“芳华”毁在一个女人的背叛里,因为,他——触摸了她。刘峰的“人生”原本或许可以改写,因为,他也触摸了另一个她……

刘峰的“芳华”毁在他爱慕的文工团歌唱演员林丁丁无意的背叛里,因为,他——触摸了她。因为,他,控制不住。因为,他,从见到林丁丁的那一刻就爱上了她,而她,从来没有想过吃窝边草,她想的是嫁到高干首长家里,她的恋爱条件从一开始就是十分明确的,她根本就不是爱情至上主义者。所以当刘峰情不自禁抱住她触摸了她光滑骨感的背脊,右手经意或不经意间划过她的胸罩扣襻,她懵了,她哭了,她喊“救命”了!因为,她从来没喜欢过这个男兵,也没打算喜欢团里任何的男兵。更何况,刘峰还是一个“神坛”上活学活用的“标兵”呢?雷锋式的刘峰怎么可以有七情六欲?怎么可以走下神坛说喜欢自己,还,还触摸了我?!刘峰因为触摸了他喜欢的女兵,被集体声讨批判,并作为惩处发送基层连队,最终被推上了对越自卫还击的血肉战场……

刘峰的“芳华”原本或许可以沉浸在另一种平凡的幸福里,只是,爱情至上的刘峰选择了“从一而终”的一生相许。这样的男人,身体上可能可以属于任何一个女人,但内心,他的爱只能定格在那一次控制不住的触摸记忆里,永远刻在了思想的控制阀上,与肉身分离…… 何小曼,就是在刘峰无爱的触摸下被爱唤醒的女兵,当文工团其他男兵练舞联排时嫌她身上有某种“味道”,不愿与她搭对练舞,甚至连手都不想触及的时候,一向助人为乐的刘峰走向了她,他——触摸了她。她的纤腰被刘峰粗壮的手臂圈揽,她的长腿被刘峰汗湿的手掌高擎,她,被他托举到他坚实的肩膀上完成了最耀眼的“亮相”。那一刻,她被他的触摸唤醒了,她突然爱上了他,因为——他触摸了她。

爱与被爱,终归是一种沉重的纠缠,忠诚与背叛,是爱情中最脆弱的人性。

刘峰触摸了何小曼,但他不是因为爱而触摸。当刘峰因触摸林丁丁被下放工兵连时,只有何小曼为他送行,那一次,其实也是小曼的一种表白。刘峰并不爱小曼,所以,他也不愿意去伤害。只是,精神与肉身的分离与纠缠中,何小曼最终选择了一辈子的死爱暗恋。因为,她知道他并不爱她,因为,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原乎本心,与爱情无关。只是,她被他的触摸唤醒了爱的萌芽,他的触摸,让她想起了父亲曾经给她的温暖怀抱,仿若一种失而复得的温馨幸福…… 而与刘峰不谋而合的是,她也是那种一根筋的角色,谁对她好,她,记一辈子;对她爱的人,她也用一辈子来“偿还”。只是,她不想做沉重的肉身,她知道对于刘峰来说,爱只有一次,之后,就死了,但刘峰无怨无悔。

原来,爱情,有时候真的是一个人的事,就像刘峰,就像小曼,因为坚持于精神上对爱唯一性的认同,他始终没有接受小曼的爱,甚至回避着小曼的爱。她也始终没有勇气向他坦白,她爱他,就是因为他始终做着一个“好人”。而“好人”,值得有些女人去珍惜,从小失去父亲也缺乏母爱的小曼恰恰就是这种女人。明知道得不到,却也甘之如饴,在刘峰最后罹患癌症的苍凉岁月里,小曼不离不弃地以战友“情分”陪伴照顾,虽然他们“不是那种关系”,但她知道,爱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当爱情的记忆远去,人性的柔曼支撑起另一种爱的默契,为了照顾患病的刘峰,小曼默默扮演着“阿姨”的角色,并完成着刘峰最后的嘱托……

小说《芳华》并不像一些读者理解的那样颓废和幽暗。严歌苓在小说的后半部,把我们带回了那个改革开放的记忆画卷中,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也发现着自己的渺小,更因此体会着珍惜的意义。或许,这也是《芳华》别有用心的另一面……

《芳华》的年代,只是大时代中的一个缩影。而刘峰,无疑是时代潮汐中的一粒砂砾,他有闪光点,但毕竟是渺小的,只是,谁都不该漠视这种渺小的存在,因为,作为生命,他们都是有意义的。在文工团的岁月,刘峰是那种干干净净稳稳当当的文艺兵,是领导器重的“标兵”,也是女兵们喜欢戏弄的“雷锋”。如果不是因为爱了一个不爱他的人,触碰了不该触碰的肉身,刘峰的命运会不会改写呢?严歌苓到底还是喜欢字面平静之下的残酷,因为这种残酷一层层解开之后,你又会发现一种滴血的美丽所伸张出的正义和严肃。刘峰背着“触摸”的处分在战场上失去了右手,退伍回乡后找了个女人草草结了婚,没有爱情的婚姻让在爱情观上从一而终的刘峰还是逃不脱命运的戏弄:县剧团解散,老婆跟人走佬,他为了仅剩的女儿和老母亲能吃上饱饭只身跑到当年改革开放的“西部”——海南去“淘金”,却因文化不高没有背景只能沦为营营苟且的盗版书摊贩。这期间,作为男人,刘峰身下也是有女人的,只是每一次刹那芳华的瞬间,他意识里萦荡的是林丁丁……

好人,就不能苟且了吗?在严歌苓看来,好人也是人,尤其是男人,他们有苟且的生理需要。于是,好人不应该被女人拒在门外。于是,在《芳华》里,刘峰是让人唏嘘的,他圣洁过,勇敢过,颓废过,也挣扎过,但他始终不变的是一颗“好人”的初心,就连被他压在身下的发廊女,都在他循循善诱的“帮助”和大公无私的“资助”下幡然从良。这样的“好人”,是不是值得去爱,去珍惜呢?难道这个世代好人必然未必好报吗?被严歌苓嘲谑“一朝为娼一世为娼”的发廊女之流显然是不懂得珍惜刘峰的,好人刘峰值得好女人去珍惜善待,这个好女人就是小曼,当然,还包括对刘峰抱有愧疚的两次婚姻失败的林丁丁,以及曾经对刘峰持着一种看他什么时候从神坛上跌落下来心态的那个“我”……

当走到人生的黄昏,“我们”都发现亏欠了刘峰,于是,“我们”都尽力去寻找,去弥补,去追还,只想让“好人”终有“好报”。

《芳华》写的是一种怎样的爱情观?用严歌苓的话说,没有情书的年代,爱情的想象力十分的匮乏,但我们是信奉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

信奉平凡便是伟大的红色年代,没有情书,爱情却也在悄悄地发生,就像一种气味,吸引着年轻的男兵女兵们情窦懵懂的呼吸,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气味呢?是那种刚从洗澡房走出来时男兵女兵身上的香皂余韵?还是排练厅红楼旁边冬青树甘润的树叶清新?反正都是无法描述的一刹芳华,只记得当时美好,美好得恨不得用瓶子装起来晚上躲在被子里偷偷打开慢慢品味。多年之后,经历了人生种种的失意与挫败,当金钱和物质都不足以充盈内心的空虚,当吃斋信佛悟道诵经亦无法缓释精神内在的焦虑时,走过芳华、婚姻失败的女兵们才发现,原来刘峰是那么值得珍惜的一种男人,只是,发现他是一个正常的平凡的“人”的时候,他们却都已老了……

或许,很多人没有发现,其实,“我”也是爱着刘峰的,只是,那种爱,似乎也只能一辈子隐藏在心里了,因为也说不清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愫,相比小曼,“我”宁可继续保持一种“局外”的角度。毕竟,对于刘峰,到死都只爱一个人,在他看来足够了,哪怕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而为此失去前途与生命,他都不后悔。对于小曼,在困难的时候刘峰触碰了她,安慰了她,帮助了她,因为他的触摸,她爱上了他,她知道虽然这种爱是单方面的,但刘峰是她觉得值得用一辈子去陪伴的“好人”,于是,她在精神上满足了自己,也在生活上回馈了刘峰,让“好人好报”有了一份值得安慰的注脚。

这也是“我”值得欣慰的一件事,终于找到了消失在人海的刘峰,看着他走完了有“爱”陪伴的最后岁月,这一场刹那芳华的美丽终于解密,有无奈的悲悯,也有安顿的释然,于是,未来的日子,仍然值得用心珍惜……

每一个垂暮的生命,都经历过青春,每一种平凡的人生,都可能遭遇过激情,虽然个体渺小,但人生的芳华——值得美好。

没有后序,也没有手记,但小说《芳华》依然用严歌苓一贯跳跃式的平铺直叙和简繁交错交付了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有开始,也有结束,而结束余味绵长,耐人寻味。芳华的美好与个体的渺小,注定是一种思想认识上的冲击,时代没有对与错,对错在于我们对所处时代中人性的解读和判断,而对于生命意义的叩问和对爱情的价值审视,以及对人性的不断认识,依旧值得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被反复探求,《芳华》的魅力亦在于此。

与生命逆行,并不是想象的举重若轻,但人生依然需要筑梦前行。只是,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态度,感知世界,感知美好,继续走完曾经重重败笔的人生?——也许,这才是《芳华》所要表达的本意……

谢谢你触摸了我。如果最初,你的触摸是一种仁慈的施与,那么最后,我的陪伴就是对你的感恩和回馈。《芳华》写的是爱情,却又不完全是爱情,因为这种爱,最终都是湮没在岁月中的隐忍和包容,甚至是追悔和愧疚,但我们无法质疑这种爱的意义,正是因为对善善相报的轮回祈愿,才有值得记忆的芳华美好,才有对爱无怨无悔的忠诚……《芳华》向我们展现了那个红色年代中人性的种种,揭示着人性多变、世事无常的轮回中"好人"的性格悲剧,让我们对人生多一分感悟,也多一分警醒,更多一份坚守。毕竟人生苦短,只有不负初心,方得岁月安宁……

有人说,《芳华》就是一个“好人没有好报”的宿命吗?或许,一本严肃的小说,总是带有深切的批判现实意义,才能引发关注和共鸣,也才更加耐得住时间的考评,这本书本身的意义不只是对战争与和平的社会反思,还有对时代和人性多层面角度的“触摸”,触发着一种死而后已的生活态度,而正是这种态度,支撑着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于是,我想说,好人好报,但愿——好人一生平安。

《芳华》概念速写 —— 简书·红豆
那时花开——致70年代的刹那芳华
人民文学版《你触摸了我》——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4,793评论 6 478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7,567评论 2 38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1,342评论 0 338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4,825评论 1 277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3,814评论 5 368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680评论 1 281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8,033评论 3 399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687评论 0 258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2,175评论 1 30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668评论 2 321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775评论 1 332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419评论 4 321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9,020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978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206评论 1 26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5,092评论 2 351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510评论 2 343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我和两个朋友看完了冯小刚的《芳华》,我们仨——60后,70后,80后,同样在影院...
    慢读漫赏阅读 627评论 0 0
  • 1 因为冯小刚的电影《芳华》在今年国庆档被撤,我开始关注《芳华》,当得知《芳华》的小说原著作者是严歌苓,我便迫不及...
    乔克儿阅读 1,590评论 2 16
  • “那是三十多年前了。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的梦都美,也都大胆。”这是一支由红楼里的那群懵懂少男少女们谱写的青...
    希萌阅读 715评论 3 4
  • 中秋节我是再奶奶家过的,我很兴奋'因为奶奶要教我做月饼,过了一会儿,我到了奶奶家。我下了就立马奔到院子里面找...
    张博韬_9a1b阅读 225评论 0 1
  •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把爱交给她,只为那一声爸妈。印象中的你,不爱笑,习惯板着脸,对事物都做出一副沉...
    亦颖何阅读 335评论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