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奈史密斯篮球名人堂颁奖典礼,照例是入选人的演讲。幽默和善的姚明、耍宝享受舞台的奥胖,用善意的玩笑开始,得体地致敬那些重要的人,行云流水一般。
然而艾弗森又流泪了。在退役之后,他似乎变得越发感性,说不到三句,眼圈就红了。站在名人堂演讲台上的他穿着一身黑色西装,这非常少见,甚至在76人队退役他的3号球衣时,他仍是穿着一身嘻哈装扮出席。
可能这次他终于觉得,真的结束了。在1996年他穿着西装从大卫·斯特恩手里接过状元的帽子,在20年后,他再次穿上西装,接过了属于他的最终荣誉。
成长就像是某种轮回。看着他不停地提到、感谢自己的母亲、妻子,不断表达自己多么爱自己的家庭和孩子,这是一个四十岁的父亲的姿态。看着现在的艾弗森,就仿佛看到一种在他内心的冲撞,他是一个需要愈加沉稳的父亲,一个家庭的支柱,他同时又是一个叛逆者,一个世俗的挑战者,这种锋芒与隐忍同时呈现于他的身上。他摇晃着身子诉说着对其他人的感谢,更像是一种对往事的不舍。
他的大学教练约翰·汤普森对他说过一句话:“我们来和这个世界干一架吧。”
这句话贯穿了他的整个生涯。这句话既是他无尽的能量和精神力量的注释,也预言了他所选择道路的艰难和孤独。
我们为什么爱他?在我脱离了少年时代后,我不停地问过自己。为什么年少时的偶像一个个被我淡忘,只有他依旧那么重要?
一开始是球技。我们沉醉于一个183普通身高的男人统治一个巨人的联盟,这燃起了无数人的篮球梦想。然而年龄越大,冰山下面的部分才慢慢浮出水面:一个人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到何种地步?能坚持自己的方式、走自己的路到何种地步?
这就是他2001年的神话结尾。以末日狂奔为开始,以悲歌绝塞鏖战至死为终。这是他职业生涯的巅峰,也是他一生的缩影。他在2001年夏天的奔驰,就像刀刃在月光下横侧时闪动如流水的光芒,或者狼饥饿时獠牙所发的森白。一个个对手被他狭薄锋利的身躯卸倒,成为他战利品名单里的狮子标本。用自己的锋利杀出一条笔直的血路,万军丛中穿越重围。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有屈从任何人。他用自己的方式作战,用世界都一直劝他改变的方式作战。一直到最后,遇到一个最高大的障碍,他已遍体鳞伤,却依然笔直撞了上去,粉身碎骨成为败者,但依然——在总决赛第一战中——爆发出了他败北前最眩目闪亮的一道光芒。他可以被摧毁,可以被砍伤,但从来不能被征服。——张佳玮《THE ANSWER(第八章:逆天)》
他又像是《老人与海》里的圣地亚哥: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我又想起五月天那首新歌《顽固》的MV。艾弗森所承载的,就像是我们曾经短暂拥有的纯粹和倔强,坚持自我,不惜遍体鳞伤;迎头而上,无惧任何强大。
"I did it, my way "
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有自信这样宣告。
世界如此凶顽。把我们由不可一世的少年捶打成了瞻前顾后的无趣大人,曾经的梦想被嗤之以鼻,被踏在脚下,被抛在背后。但看着艾弗森,我仍能感觉到他曾经感动我们的那份特质。曾经大众眼里的反派,用不停的打破常规来宣示自我的艾弗森,变成四十岁的数个孩子的父亲的艾弗森。世界在逼着他前进,改变,我想他仍会把这一切包容起来,最终形成一个新的艾弗森,但不是其他人,仍是答案的阿伦·艾弗森。